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8〕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精神,楚雄州在2019年国企改革中组建了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将原来17户州属国有企业整合形成5户:以州开投公司为基础组建了楚雄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州产投公司为基础组建了楚雄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其中13户企业纳入两大集团公司作为子公司;继续保留了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楚雄日报传媒公司、楚雄楚视传媒公司。
一、“79号文”对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
“79号文”规定对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并对薪酬的构成及确定、薪酬审核与兑现、薪酬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薪酬构成及确定: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规模、经营管理难度等要素在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企业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考核评价办法》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领取绩效年薪;当年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不得增长。年度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得分确定,最高不超过2。
任期激励收入是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3年)年薪总额的30%为基数,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任期考核评价系数确定。
薪酬审核与兑现: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薪酬审核部门审定并报经州政府同意的薪酬兑现方案支付。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按考核年度一次兑现。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考核评价结束后分期兑现,其中任期考核当年兑现70%,次年兑现30%。
二、企业负责人薪酬兑付情况
(一)“79号文”规定,从2019年度开始,州投资集团公司和州运营集团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在进行以经营业绩、管理行为、领导评价和民主测评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后,实行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构成的年薪制。
(一)州国有资本运营集团薪酬兑现情况
2020年度年薪的确定。根据2019年度年终审计、考核结果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按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2020年度该企业平均工资基数为59858元。企业主要领导人2020年度的基本年薪为119716元,绩效年薪为198,696元,年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给予本人当年应发绩效年薪5%的奖励9934.8元,三项合计328,346.8元。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企业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
(二)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薪酬兑现情况
2020年度年薪的确定。根据2019年度年终审计、考核结果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按照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2020年度该企业平均工资基数为62,095元。企业主要领导人2020年度的基本年薪为124,190元,绩效年薪238,444.8元,2019年、2020年两年考核为优秀,给予本人当年应发绩效年薪的10%的奖励23,844.48,三项合计386,479.28元。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企业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
楚雄州国资委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