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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改革后省级直管单位的住房补贴能申请吗?省财政已发文抚恤金、住房补贴等由原地州保障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1-06-24
联系人姓名 x**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2019年改革后省级直管单位的住房补贴能申请吗?省财政已发文抚恤金、住房补贴等由原地州保障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21-06-25
回复内容 你好:按照《关于印发楚雄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支付细则(暂行)的通知》(楚政办发〔2003〕12号)“经费由州财政全额或差额拨付并驻楚雄市区域范围内的州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等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住房补贴实施单位”规定,住房补贴政策执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楚雄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政策只负责楚雄市区域范围内的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因您的具体情况不明,如有问题,请联系楚雄州财政局综合科(电话0878-3122700),或者与省财政厅综合处联系。
感谢您对我州财政工作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