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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6017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14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周智荣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加大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保障投入,优化城市环境和功能》,已交我们办理,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从2016年以来,我州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的提升和改善。
一、2017年全州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1.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全州10县市已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楚雄、双柏、牟定完成专项规划报批。2017年省下达我州10.24公里。2017年1-12月全州新开工建设12.68公里,完成投资3.05亿元,其中楚雄市开工4.6公里,完成投资7394万元;双柏开工4公里,完成投资2.11亿元;永仁开工1.38公里,完成投资400万元;武定开工2.26公里,完成投资1171万元。南华开工0.44公里,完成投资400万元。
2.海绵城市建设情况
全州9县市(大姚除外)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楚雄、双柏、牟定完成专项规划报批。楚雄市列为云南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在积极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试点。2017年省下达我州楚雄市2平方公里。截止12月底,全州海绵城市开工建设12.03平方公里,已经建成7.97平方公里,完成投资9.64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2平方公里任务的601%。
3.城市公厕建设
2017年省下达我州新建公厕4座(旅游公厕4座)改造38座(含旅游公厕6座),我州2017年实施新建66座(含旅游公厕4座),改造38座(含旅游公厕6座)。
截止12月底,省下达新建旅游公厕4座和改造的6座旅游公厕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250万元。州实施新建66座(含旅游公厕4座)已竣工,改造二类公厕38座(含旅游公厕6座)已全部竣工,两项完成投资2899万元,省补助资金322万元和州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全部下达县市。
4.创建园林县城工作有序推进
大姚县于2017年10月27日国家住建部命名国家园林县城。2017年1月楚雄、双柏、永仁、禄丰4县市已经申报成功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牟定、南华、姚安、元谋、武定县成立创园办公室,正在开展园林县城资料申报工作。9月底5县上报园林单位(小区)共124家,待省级专家组织评定。
5.城市停车场建设
楚雄市根据《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楚雄市公共停车场规划(2015-2030)》,建设分三步实施:近期规划至2020年,在楚雄市主城区共规划建设10个停车场,共2032个车位,其中地面停车位204个,立体停车位1828个;至规划中期2025年,新建设23个9545个停车位,累计达33个停车场;至规划远期2030年共建设123个停车场,其中新建设90个,3342个立体停车位,123个停车场其中117个为立体停车位,规划车位5万个,计划投资25.06亿元。届时,将极大的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及停车难的问题,目前,市人民政府机械立体停车场已完工,正式投入使用;西山公园正门和阳光大道西段街头机械立体停车场已完成;州粮食局和州政府住宿区一号院机械立体停车库正进行方案优化设计;楚雄丝绸厂机械立体停车库、开发区管委会机械立体停车库和龙江公园后门机械立体停车库已开工建设;市人大政协、市交易中心、州医院及州中医院机械立体停车库正进行方案设计工作。武定县狮山大道二期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占地13000平方米,正在建设中。牟定、大姚停车场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
6.积极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根据《楚雄州城镇“治乱、治脏、治污、治堵”行动实施方案》、《楚雄州建设“绿色楚雄、滇中绿洲”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完成城市“四治”“增绿”“城市公厕”工作进展及月报统计上报工作。截止12月底,全州开展整治占道经营58227件,整治乱摆乱放68964件,整治乱涂乱画82546件,整治乱吐乱扔38882件,整治乱排乱倒24952件,整治乱搭乱建13298件,整治重点区域脏迹25859件,各县市市容市貌明显好转。全年城市建成区绿地达3315.7公顷,比上年(3062.8公顷)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252.9公顷,已建公园26个,在建14个。
二、现在存在的困难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017年,中央实施了政策调整,受财政部50号、87号文件“严禁建设工程项目以融资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融资”的影响,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困难;加之各县市经济基础薄弱,对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建设扶持力量有限,资金缺口较大。有些项目虽然已经立项,由于资金不到位,土地难落实,项目建设推进较难。根据《楚雄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州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项目需州级配套4亿元、县级配套4亿元。州、县配套的4亿元资金原定由州城投公司负责融资投入,现在因政策因素已无法实施,资金缺口和筹资难度巨大。
对全州城乡环境提升改造在建或已建成但留有资金缺口的项目,州级财政已努力按相关规定优先给予了配套支持,不足部分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对于可以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切实减轻财政压力;对城管部门的机构建设及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为全州城市环境提升改造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努力把我州城乡建设发展得更加美丽、更有特色,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杨 耀 0878-31127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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