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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6016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1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尊敬的张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非贫困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支持非公经济发展机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一)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近年来,州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可用财力逐年减少,州级不仅要保障州级机构正常运转,还要配套中央和省各类项目、投入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偿还全州大部分的政府性债务本息等,但为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力度,州本级每年对县市体制补助支出22,658万元,补助县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4,875万元,以及安排部分财政较为困难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在配套方面,州县个人民生按5比5进行配套,工程项目按3比7进行配套,同时按楚雄禄丰0.8,南华大姚武定0.9,其余五县1的系数进行配套,此配套比例在全省州市中已属于最高水平,大部分州市都是执行2比8的配套比例。
(二)财力性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下均衡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大部分都直接计算并下达到县市。另外,省对我州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增量部分全部下达县市,并从2015年起提高到60%以上补助到县市,县市可用财力逐步提高。
1、近三年对元谋县财力性补助情况。2015年省、州对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为221,981万元,补助元谋县27,702万元(占12.5%)。2016年省、州对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为252,055万元,补助元谋县31,575万元(占12.5%)。2017年省、州对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为283,559万元,补助元谋县35,075万元(占12.4%)。
2、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与养老保险并轨,省在计算补助时,因元谋县和禄丰县属于非集中连片贫困县,补助标准与其余8县市不一致,州在计算时已对其补平。从2016年起,补助元谋县1,760万元,禄丰县2,880万元。
3、在财力缺口补助和财力均衡化补助方面以2017年为例。测算分配过程严格按照《云南省2017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测算情况说明》进行测算分配。
(1)标准收支测算。
收入方测算。具体为:可用财力=各县市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其中:非税收入中的专项收入(不含教育费附加)、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计50%;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捐赠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计100%;其他收入不纳入计算)+2016年返还性收入决算数+2017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6年上解支出决算数+2017年初(2016年末)净结余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净调入。
支出方测算。具体为:支出方测算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保工资测算:将基本工资、国家和省级确定的津贴补贴、地区性补助、随工资计提的各项费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等都纳入基本工资保障测算。保运转测算:根据省标准计算,年度运转经费计算标准为:行政部门按1.36万元/人、政法部门按2.336万元/人、事业单位按1.088万元/人,离退休按标准计算等。保民生测算:2017年保民生项目的测算,采用财政部测算和省级测算相结合、对比,选择填报数据较为真实准确的项目纳入保民生项目测算。同时我州根据县市上报和我局各支出科室填报对比后确定是否属于县级民生配套进行计算。
(2)分配计算原则。
分配原则有七条:一是根据州人民政府决定,按各县市乡镇在编在岗人数计算给予乡镇岗位津贴补助2,000万元(州级按应补助数的10.8%计算)。二是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与养老保险并轨补助4,640万元。具体为省财政在计算补助时,因元谋县和禄丰县属于非集中连片贫困县,补助标准与其余8县市不一致,计算时对其补平。三是根据州委、政府对县市2016年的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安排财力性奖补资金600万元。四是根据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决定,对按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4个县市奖补800万元。五是根据楚办字﹝2017﹞57号“六城同创”方案安排奖补资金2,200万元。六是扣除以上五项的10,240万元后,其余的37,284万元补助中,60%用于对有缺口县的补助、40%为促进县市之间财力均衡,对于人均财力低于县级平均水平的县市,按人均财力达到县级平均水平应补助数占实际补助总额的比例给予补助。七是根据县市非税占比情况,以县市平均占比为基数,对于高于平均基数的按1个百分点100万元进行扣减;对于低于平均基数的按1个百分点100万元进行奖励。
综上所述,在转移支付补助计算中,近年已考虑到元谋县的困难,已将其与其余县市执行的是同一标准。
在积极争取省级加大转移支付的同时,在以后州对县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计算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尽可能考虑元谋县财政困难实际,不断加大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非公经济发展财政扶持情况
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在扶持企业上我州一直积极向上争取并加大本级投入。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对企业的扶持资金;另一面每年均从本级财力中安排对企业的奖补和扶持资金。2015年,争取中央和省级产业发展资金24,695万元,州本级投入7,665万元;2016年,争取中央和省级产业发展资金11,297万元,州本级投入22,528万元;2017年,争取中央和省级产业发展资金8,760万元,州本级投入9,538万元。
楚雄州认真落实“双十万”贷免扶补政策,申请创办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到7万元,每户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对于小微企业的直补政策,2014年至2016年,直接补助资金由省、州、县按5:3:2比例承担。2017年省级政策调整为财政直接补助资金重点向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补助资金由省和州按7:3比例承担,县级不再承担,但元谋县和禄丰县不在省级补助范围内。为继续支持我州非扶贫开发重点县小微企业发展,对非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创办的微型企业每户直接补助3万元,补助资金由州和县按5:5比例承担。2018年直补3万元政策已停止。
对于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分级承担比例:个人贴息资金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为中央70%,省级21%,州级2.7%,县级6.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中央35%,省级11%,州级1.2%,县级2.8%,小微企业自行承担50%。资金在年内下达,年终组织统一清算,各级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各级资金不足的下年度下达时补足。2017年全州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2,863万元,年末余额69,741.21万元。发放小微企业贷款7,130万元,年末余额6,220万元。全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实际支付4,671.73万元,其中:中央3,339.57万元、省级984.67万元、州级117.82万元、县级229.67万元。季末累计结余3,030.75万元,其中中央1,318.87万元、省级1,035.43万元、州级448.13万元、县级228.32万元。
由于财政资金投入逐步退出市场竞争性领域,中央和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下降,因此州级也在积极探索优化财政扶持资金投入方式,实施股权投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扶持政策,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今后,为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我们将创新非公经济扶持方式,切实帮助企业做强做大,做到企业与政府双赢。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成 珺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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