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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6010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付承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管》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是村级经济事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等工作的基础,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历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群众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加强就显得越来越重要,对农村基层会计工作的要求也就显得越来越高。2008年财政部应全国各地的要求,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在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力的基础上推行的一项制度。
目前,全州的农村财务管理在各乡镇均建立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站,负责乡镇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全州的村委会和村小组的财务大部分都已经纳入了乡镇村级会计工作站进行委托代理服务。同时,各村委会和小组都与乡镇会计工作站签订了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实行一村一柜一账簿的管理模式,专人负责管理,工作站的会计和出纳记账已经基本实现了电算化。全州103个乡镇全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代管的村、组集体资金总额近54亿元。
自2009年我州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以来,在村级财务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意识。按照财政部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度等管理办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行政村各项资金和日常经费的委托管理、村民自治和规范使用。同时要求在工作中建立并切实有效地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增强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强化农民主人翁意识。
二、实行定期公开制度,让村级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按照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实行财务公开,代理服务机构以村为单位,按财务公开制度要求,将编制的各村财务收支情况交村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在村财务公开栏公开;村、组也要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采取适当的形式把会计账目及其他需要公开的经济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州在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始终要求把财务公开放在重要位置,要求村务公开要按照“四个统一”,即“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并要求资金收支频繁或金额较大的一个月要公开一次,资金量小的最少一个季度公开一次。通过财务公开,使村民知道村组集体财务收支状况,使群众获得知情权,了解资金的使用去向,从而达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有效缓解干群矛盾,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目的。
三、引入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监管。按照中央和省财政、农业部门的要求,我州不断加强对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审计监督,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近几年来,我州以审计部门为主,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村级财务收支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各级农村审计机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和涉农财政资金等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达到了干部的“箱底”亮,群众的“心底”明。同时,县级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也适时组织对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管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以防止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的现象发生,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
四、规范财务管理,完善会计基础工作。我州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坚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全面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和村集体资产安全完整。将村集体资金统一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以村、组资金为单位分别建账核算,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公开模式、统一建档,做好资金账户和收支的管理。并要求代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八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内控管理,明确财会人员之间的权、责、利。二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从原始凭证的取得、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登账、对账等各个环节入手,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制度执行,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完整、经济业务记录的准确、账目编制的科学合理、凭证资料整理有序。三是加强对合同、协议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法并结合村组实际,加强对采购、工程项目、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及处置等合同协议的管理。四是加强收入票据的管理。从收入的源头上加强管理,采取票款同行,杜绝有票无款或有款无票的现象。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云南省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细则》的规定使用和管理票据,建立并执行好票据领用登记制度,防止收入的流失。五是加强对报账员领用现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报账员领用现金结报制度和备用金余额限额制度,降低备用金的使用风险。六是加强资金使用的审批与监管。要求在资金日常支出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确认、报村主任或村民小组组长审批签字后方可交报账员进行报账;七是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类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整理归档、科学保管。督促各工作站研究制定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将其作为内控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村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在农村财会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农村财会人员业务素质相对不高,为尽量保障和逐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近几年来,省级财政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州市财政部门进行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同时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各县财政部门对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州级财政和各县市财政部门在农村财会人员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方面也一直做着不懈努力,不断健全代理服务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州级财政每年都将对各县市财政部门的农村财会师资培训经费足额列入预算,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除了省级补助外,部分县级财政部门还自筹培训经费,并邀请省内知名高校教授到县进行培训,丰富了培训内容、提高了培训质量。在培训方式中,主要是采取对乡镇培训以集中面授、专题讲座及以会代训为主;乡镇对村、组报账员、理财小组成员培训(小组成员需经培训后方能上岗。)以专题专项政策和实际操作,实务处理为主进行;对代理记账的会计核算工作则以实际操作的点评式为主进行。
就过去一年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培训的情况来看,全州103个乡镇1056个行政村实际完成培训人数5383人,占年初计划5050人的106.59%,超额完成任务。全州10县市共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行政村666个,当年培训覆盖率达到63.07%,超过三年轮训全覆盖、每年培训1/3的要求。其中:1、培训未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人员535人,分别是村会计363人,出纳员172人;2、培训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人员1116人,分别是村报账员969人,代理记账78人,资金会计(出纳)69人;3、培训村干部2277人,村民理财小组成员752人,其他人员703人。平均每个村培训了5人。有力地支持了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计划的顺利完成。
此外,今年年初,我们还对全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行了一次调研,从调研中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就是人员、机构设置,业务培训和机构运转经费的问题。同时,我们还组织了十县市财政部门及部分乡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研讨培训,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作了进一步的宣传培训,并让参会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探讨,形成了《楚雄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会计与报账员工作手册》。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调研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分两期培训班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相关政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接合实例案例进行每班次不少于2天的全面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代理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并要求在培训后,各县市财政部门和乡镇要完成对村、组报账员的进一步培训。在经费保障方面,我局已在年初预算中安排了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业务培训和机构办公设备更新购置。
六、财政、农业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工作。在《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对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工作职责已作了专门的明确: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会计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的组建,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工作。
由于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它既是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经站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职能职责。目前,大部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都设立在农经站,省数设在财政所。在实际工作,财政、农业两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针对乡镇一级以下人员普遍文化程度偏低,业务水平不高的实际情况,县级财政部门每年都对代理服务机构财务人员进行财会业务的提升培训,县级农业部门也积极负责检查指导,财政部门主要是监督,农业部门主要是执行。
总之,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际中,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村级财务管理和工作程序仍不规范、制度尚未健全、核算不够准确、公开不尽完善、政策执行及监管不到位、村干部及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在今后,我们财政部门仍将继续会同农业部门努力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不断思考和总结,探索出一些更好的方法来提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工作质量,逐步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陈 嘉 0878-3123668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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