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对楚雄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6001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楚雄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_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28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尊敬的汪家有代表:
您在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适当预算代表建议办理资金的建议》(第14号),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是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坚持积极稳妥、综合预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国家方针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同时,也是根据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解决涉及民生问题的要求,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由州财政局编制,报州政府常务会通过,报州委常委会审定,最终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的运行,州财政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针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项目储备、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项目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对于支出责任的划分,我们一直坚持“谁花钱、谁负责”的原则,而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分布广泛,难以形成一个支出责任主体,不利益资金监管。所以,只能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我局建议:一是对于急需解决资金的项目,可提前与主管部门对接,进行项目储备或预算申报,财政可作为重点解决的项目进行安排;二是在财政预算草案送人大审议时提出安排意见。
一直以来,我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都高度重视,对于涉及民生的问题更是及时落实,虽然在财力和需求上有一定差距,但我们相信,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经费困难的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