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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防控——州属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_国有企业信息公开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5021
  • 公开目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企业风险防控——州属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_国有企业信息公开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5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参照云南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州属国有企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防范国有企业风险的工作要求,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积极稳妥降低杠杆率,切实增强州属企业抗风险能力,推动州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 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加快扩大权益性融资规模,不断改善和优化资本结构。
(二) 坚持企业主体责任原则。企业是降杠杆防风险的第一责任主体,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和经理层责任,树立正确业绩观和审慎经营理念,加强财务杠杆约束,防止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过度负债经营,保持稳健、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的财务结构。
(三)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兼顾规模、效益、质量与风险的有机平衡,注重同深化改革、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创新驱动等工作相结合,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形成提质增效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业务结构、强化资本约束、严控债务规模、推进债转股、拓展股权融资等措施,使州属国有企业直接融资比例稳步提高,偿债能力不断增强,资本结构得到明显优化,风险识别与防范机制逐步完善,企业竞争实力显著提高。要坚定不移的做好企业风险防控工作,到2018年末,州属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严格控制在70%以内;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州属国有企业,州国资委将严格管控。
四、主要措施
(一)多措并举增强盈利能力。 要全力抓好稳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着力抓好效益稳增长,巩固良好发展态势;坚持向开拓市场要效益,紧盯市场、抢抓机遇,深挖市场潜力;合理组织生产,做好生产调度,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对标找差距,挖潜增效;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为防范化解风险提供坚实的保障。让缺乏竞争优势的非主业领域及产业低端环节的企业有序退出。
(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的行业或产业的整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处置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和资产,减少债务、增强流动性。采取多种方式,有效利用长期闲置或使用效率偏低、无战略安排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各类存量资产。积极清理处置长期亏损、扭亏无望或长期不分红的投资项目,减少无效资源占用。
(三)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资金集中管理力度,充分利用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优化各类资金集中管理方式,严控管理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管理,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降低产成品存货。优化资金配置 ,严控低效业务资金支出规模,严禁违规对外拆借资金。
(四)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股权融资。稳妥有序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多渠遁引入社会资本,不断增强企业资本实力,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治理机制。 充分利用证券市场,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配股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实施上市公司培育倍增计划,加快推进企业优质业务板块上市、企业整体上市、主营业务整体上市。同时,进一步研究探索其他股权融资的模式、方法。
(五)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支持和鼓励发展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有转股意向的企业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结合企业实际及降杠杆工作目标,设计综合性降杠杆方案,探索实施机构债转股模式,有条件、分阶段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并推动资金尽快落地。企业要加强与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自主协商确定市场化债转股的价格和条件,鼓励在操作方式、资金筹集和企业改革等方面探索创新,有效降低企业债务水平和综合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六)切实加强投资管理。各州属国有企业要强化投资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决策,认真梳理投资项目,科学决策, 审慎投资,做到有保有压,切实防范投资风险,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严控资金占用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水平低,且大幅增加企业债务负担或表外债务风险的项目投资。
(七)严控金融业务风险。把产融有序结合、促进主业健康发展作为金融业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主业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建立完善产融协同机制,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和脱实向虚。加强统筹管理,严格规范企业的相关业务,严控对外担保,不得开展除套期保值外的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杜绝盲目开展金融投资,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避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稳步推进地方债置换,积极稳妥促进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八)严防企业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和兑付风险。各州属国有企业要全面提高经营活动创新能力,强化现金预算管理,平衡资金安排,有效增加流动性,确保资金链安全;结合企业债务状况,严格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强化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测,着力改善负债结构,切实控制资金成本,严防短贷长投。加强债务兑付统筹,做好资金接续工作,制定债务兑付时间表和保障措施,建立债务偿付风险预警机制,杜绝兑付风险。
(九)制定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各州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州国资委制定的《进一步加强州属监管企业全面风险防控办法》楚国资〔2018〕41号,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避免因个别企业的财务风险导致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分工负责,将降杠杆防风险工作作为董事会、经营班子重要工作任务,建立财务、规划、风控、考核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企一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清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管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原则上按照各州属企业资产负债率严格控制在70%以内。各州属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
(三)强化考核约束。各州属国有企业要把降杠杆防风险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实抓细,纳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体系,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州国资委将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将降杠杆防风脸的成效纳入企业考核范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州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将降杠杆防风险工作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通过约谈提醒、检查通报等手段。对工作推进不力、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风险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企业,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指导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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