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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点_国有企业信息公开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15011
  • 公开目录: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要点_国有企业信息公开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7年12月26日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改革工作总结和2018年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现将楚雄州国资委2018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点报告如下:
一、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国有企业改革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突破口,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重点,制定实施楚雄州“1+N”系列改革措施进行国有企业资本股权多元化改革,切实解决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行楚交集团公司企业内部深化改革,使国有股权逐步降低并退出经营领域;通过整合客运旅游资源,进一步盘活资产,做好项目开发,着力提高员工收入;做大物流产业,主动融入滇中城市圈、滇中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积极参与昆瑞经济带的建设,为楚雄州的经济发展和交通物流产业的发展做好服务。二是加快投融资公司改革步伐,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同中央、省、州属国有企业开展合作,实现“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建立稳定的还款来源渠道,实现投融资公司良性发展,化解债务,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和偿债能力;与社会资本广泛合作,采用多种模式,参与政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与运营,经政府指定或授权,投融资公司可作为实施主体开展工作;谋求发展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业态,促进实体经营和资本运营交叉融合、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渗透,逐步发展成为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创新融资模式,推进投融资公司资产证券化。
二、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一是大力推进国有股权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全面推进我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引进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除提供重要公共产品、重要民生服务的公共服务类企业和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功能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外,其他国有股权全面开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推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叉持股,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努力推进国有企业上市进程。按照上市要求,促进企业建立起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制度体系,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对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引进各类投资者,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三、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健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强化董事会建设,严格董事会任期制。健全外部董事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出资人意愿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结合选用企业领导人。主要是做好出台《楚雄州州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指导意见(试行)》和《楚雄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工作。
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完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管好资本、放活企业。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一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持有并运营国有企业股权,按照市场规律开展股权投资,通过股权进退,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和质量。二是完善监管体系。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三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分类监管。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对国有企业探索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建立完善国企领导人员激励机制。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五是出台《楚雄州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五、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2017年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涉及“三供一业”的国有企业,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分户设表,按户收费,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后,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将国有企业办职工医院、学校等妥善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三供一业”管理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研究解决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等突出问题,探索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办法,注重完善制度机制,真正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统一,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层层建立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考核传递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以压力推动落实。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反腐倡廉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审计等监督资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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