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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5-0226039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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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单位根据《楚雄州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制定有关政策、标准、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 监督工作。承担州级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组织研究全州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 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州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指导县乡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和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州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5.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批备案,指导县 市开展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监督检查全州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有关工作。依法办理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6.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 童保障制度。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 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8.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 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0.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订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1.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简称“州民政局”)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领导。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慈善管理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科、老龄工作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3个所属单位:

1.楚雄州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楚雄州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3.楚雄州福利彩票管理中心

州级按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批复预算,单独公开2025年预算的单位2个(我部门预算批复不含该单位):

1.楚雄州救助管理站(楚雄州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楚雄州儿童保护中心(楚雄州儿童福利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全州民政系统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为动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水平,努力把楚雄州民政工作打造成为精准保障、幸福颐养、暖心服务标杆区的目标,不断开创全州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全方位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领导,持续优化领导和决策机制,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全方位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方位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全面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两个维护”,增强“两个功能”,发挥“两个作用”,持续深化机关党建强基提质行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提升全州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全方位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深化“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抓紧抓实民政领域集中整治,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持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楚雄民政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二)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对困难群众关心关爱。健全跨部门收入核对机制,完善覆盖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方式,逐步实现“人找政策”与“政策找人”的结合,及时发现救助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救助。持续巩固服务类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探索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推进社会组织等慈善资源与困难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让社会救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和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不断满足全州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州情教育,积极探索推进全州“银龄行动”品牌建设,组织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争取实施楚雄州区域失智症照护示范中心项目建设,填补全州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空白。聚焦老年人“家门口”需求,持续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深化老年用品推广应用,引导更多老年人开展适老改造,有效拓展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注重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培育一批社会信誉好、组织协调能力强、深耕养老服务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带动相关行业、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养老市场发展,推动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服务多样化,引导培育在养老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打造楚雄“幸福颐养”标杆区。

(四)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能力,办好人民群众“身后事”。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坚持边查边改,把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依法监管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系统施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集中健全完善一批能管用、管长远的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不断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完善综合执法监管机制,纵深推进整治工作。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供给,推进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安(放)葬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殡仪馆火化设施提档升级,健全完善殡葬公益性附属设施,切实提升基本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机制,逐步提升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供给水平。依法治理殡葬服务、管理和经营行为,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对殡葬服务机构进行常态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促其依法依规服务运营;严格执行价格备案、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在群众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按照服务清单为丧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和用品,推动殡葬服务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深化殡葬惠民改革。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推动殡葬领域绿色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增进人民群众对文明现代殡葬理念的思想认同、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理性看待殡葬行业,正确理解殡葬文化,凝聚殡葬改革共识和合力。

(五)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效。着力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推动各县市因地制宜打造有特色、环境美的公园式婚姻登记点,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举办集体婚礼,组织开展特色颁证服务活动。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深入推进“精康融合”行动,细化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资源共享与转介管理办法,推动形成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模式。持续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及“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的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力争2025年6月底前投入使用。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能力。加大“互联网+救助寻亲”力度,提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进度,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六)持续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及“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落实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享受安置补贴、住房、医疗、就业等基本保障,促进成年孤儿走向社会、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不断提升孤弃儿童养育质量。多渠道抓牢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融合部门资源,打造具有我州特色的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五社联动”机制作用,立足特殊儿童群体及其家庭开展精准帮扶、心理健康服务、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等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七)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强化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六同步、两纳入”,推动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各环节、全过程;加强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常态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综合用好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管理手段确保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等工作,提升对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慈善组织管理,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公信力,推动慈善活动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激发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社区慈善公益的内生动力,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行为监督管理,推进福利彩票健康安全发展。

(七)坚持底线思维,统筹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认真执行《楚雄州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及时排查消除民政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防范能力,守住全州民政系统安全底线。严厉整治漠视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整治殡葬等领域突出问题。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健全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抓实干部教育培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技能,锻造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民政干部队伍,积极主动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733,801.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341,501.28元,政府性基金8,392,3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15,890,591.54元对比,增加9,843,209.74元,增长8.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调入两名事业人员、招考录用一名行政人员,调出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一名事业人员;二是机构改革将卫健委老龄工作划转州民政局,新增老龄事业州级财政补助经费;三是新增楚雄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经费;四是新增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733,801.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733,801.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341,50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392,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15,890,591.54元对比,增加9,843,209.74元,增长8.4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调入两名事业人员、招考录用一名行政人员,调出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一名事业人员;二是机构改革将卫健委老龄工作划转州民政局,新增老龄事业州级财政补助经费;三是新增楚雄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经费;四是新增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补助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733,801.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733,801.28元,其中:基本支出9,428,001.28元,与上年8,905,031.54元对比,增加522,969.74元,增长5.8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调入两名事业人员、招考录用一名行政人员,调出一名行政人员,退休一名事业人员;二是机构改革将卫健委离退休干部用车划转州民政局;项目支出116,305,800.00元,与上年106,985,560.00元对比,增加9,320,240.00元,增长8.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卫健委老龄工作划转州民政局,新增老龄事业州级财政补助经费;三是新增楚雄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经费;四是新增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补助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575,094.6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2,18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80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85,02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区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02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老龄事务143,600.00元,主要用于老龄机构工作经费和开展为老年服务活动方面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68,501.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63,29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4,610.3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804.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520.6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37,165.7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93,619.0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1,474.9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3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4,597.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29600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392,3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300248转移性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07,346,7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1,680,708.00元,30102津贴补贴:1,215,024.00元,30103奖金:905,140.00元,30107绩效工资:973,203.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4,610.39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200,804.88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784.86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1,474.91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260.74元,30113住房公积金:504,597.00元,30201办公费:62,151.78元,30205水费:1,000.00元,30206电费:10,000.00元,30207邮电费:2,000.00元,30211差旅费:150,000.00元,30215会议费:13,2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30226劳务费:3,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91,377.12元,30229福利费:12,95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35,62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80.00元,30302退休费:1,776,594.00元,30305生活补助:11,520.6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州对下转移支付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07,346,700.00元,主要用于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具体项目清单: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4,462,500.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44,970,800.0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290,800.00元,临时救助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730,600.00元,特困人员供养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738,000.00元,高龄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6,264,800.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787300.00元,界限联检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35,000.00元,老龄事业州级财政补助(对下)经费1,018,400.00元,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15,948,500.00元,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项目(对下)经费2,000,000.0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民政局与中央配套清单项目1个按功能科目分组,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950,000.00元,主要用于地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购买服务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列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项目3个按功能科目分组,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801,300.00元,具体项目清单:州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养老体系建设(对下补助)项目经费4,861,300.00元,州级福彩公益金支持乡镇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项目(对下补助)经费2,700,000.00元,州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下级补助)经费240,0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27.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目前不涉及相关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58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树立“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便捷”的理念,积极培育节俭效能的公务接待意识,厉行勤俭节约,简化接待礼仪。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37.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37.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楚雄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委〔2024〕1号),州民政局划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老龄工作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民政局。按照《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调整核定方案〉的通知》(楚公车办发〔2024〕1号)和《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要求,州老龄委保留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车辆编制及车辆由州卫健委划入州民政局。故2025年州民政局公务用车编制及车辆增加1辆,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纳入预算项目16个,财政预算安排116,305,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913,5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16个;政府性基金8,392,3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重点项目3个,财政预算安排116,305,800.00元,其中高龄津贴补助16,264,800.00元;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惠民殡葬)15,948,500.00元;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级财政(对下)补助经费59,433,300.00元。

(一)“高龄津贴补助”项目,财政拨款安排16,264,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州80至99周岁老人月均不低于50元及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月均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补助,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进一步建立完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完善我州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整体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确定保障对象,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高龄补贴及时、准确发放。

(二)“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项目,财政拨款安排15,948,5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等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的给予2000元补助,州级财政每人补助1000元。年度绩效目标: 一是按照(楚办发〔2016〕27号)文件要求,符合补助对象按实际补助人数足额发放补助资金。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强化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加快推动绿色殡葬发展,树立文明丧葬新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落实全州火葬区范围内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殡葬惠民政策,让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提高社会文明的目的,实现全州火葬区群众享受惠民殡葬优惠政策,全面突显我州殡葬改革成效。

(三)“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州级财政(对下)补助”项目,财政拨款安排59,433,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缓解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家庭,给予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原则制定我州相对统一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城市农村低保保障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实现应保尽保。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实行“收支 两条线”管理。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州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如临时救济、社会组织管理、福利彩票销售、残疾人福利等开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769,478.90元,其中: 30201 办公费:107,151.78元,30202 印刷费:8,000.00元,30205 水费:1,000.00元,30206 电费:10,000.00元,30207 邮电费:2,000.00元,30211 差旅费:191,600.00元,30215 会议费:77,540.00元,30216 培训费:353,26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30226 劳务费:3,000.00元,30227 委托业务费:381,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91,377.12元,30229 福利费:12,95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35,620.00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980.00元。与上年7,896,886.92元对比,减少6,127,408.02元,下降77.5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减少楚雄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建设用地经费;二是2025年州本级养老服务委托业务费、培训费等资金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资产总额46,990,483.15元,其中,流动资产5,628,009.78元,固定资产6,099,366.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325,100.00元,无形资产207,695.00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4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