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801000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成立于1981年,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9年9月更名为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主要工作是收集、整理、翻译彝文古籍和深入实地进行社会调查、获取活史料,即以彝族固有的书面与口碑文献为主要原始材料,结合汉文献、考古资料及实地调查资料,开展多学科的研究,使古老的彝族文化再现辉煌。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在州委宣传部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州委、州政府具体要求,全面落实全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1、凝心聚力开展科研业务工作
2023年,我院在州委宣传部的正确领导和省社科院的悉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三法三化”要求,完成2023年度科研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所室、预期目标、时限进度等内容,要求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严格按时限进度完成各项科研工作任务。
(1)彝族古籍文献《查姆》创世史诗成功入选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23年1月,国家档案局发文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评选结果,我院申报的彝族古籍文献《查姆》创世史诗成功入选。这是继2008年6月以来,彝族创世诗《查姆》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我院于2020年6月被国家文旅部评定为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以来的又一大突破。
(2)彝文古籍库房搬迁改造专项经费获得州长批示。2020年6月我院荣获“全国第六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后,对照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硬件设施硬性要求未达标。3月28日,州委宣传部召开部务会议,就解决我院彝文古籍库房搬迁改造资金专项经费问题专题研究,并要求专题向州政府汇报。5月5日,院主要领导向州长汇报解决我院彝文古籍库房搬迁改造资金专项经费问题,州长批转州财政局研处,专项经费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3)《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增刊》刊物提质增效。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23年,制定出台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论文撰写与发表量化考核实施办法》,争取在保证实现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出刊任务的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质增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目前,已完成《云南社会科学·彝族文化专辑上下》(2023年第1-4期合刊)编辑出版工作,共计刊载学术论文52篇,计63万字。
(4)课题研究项目取得新成绩。今年,我院继续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彝族古籍文献中各民族相互依存关系研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彝族古籍中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彝族古籍文献中的生物多样性史料搜集、整理与研究》;部分专技人员参与楚雄州政府主持的《楚雄彝族毕摩文化志》《楚雄彝族十月太阳历志》两本书目的编纂工作;5位专技人员参与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文化丛书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丛书(楚雄卷)编纂工作;2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课题入选楚雄州社科规划社会智库项目;唐楚臣先生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彝族族源研究》顺利结项。
(5)参与编纂《中国彝医药典籍》。我院派出的两名古彝文专家专技人员承担彝文典籍四行体校译工作,同时配合彝医药专家完成典籍记载的疾病名称和各类植物、动物、矿物药的彝汉名称对译,彝药的查证与辨识,兼顾《中国彝医药典籍•抄本甄选》的彝文缮写出版。2023年3月,州人民政府主编的《中国彝医药典籍》首卷《病症用药卷》首发,计划2023年底,第二卷《罗婺医药卷》第三卷《本草卷》初稿完成。
(6)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拓宽学术视野,把握正确的学术方向,2月,院领导带领调研组一行10人赴大理州参加“巍山县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座谈会。2023年,先后接待了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研究课题组、大理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政协等省内专家学者到我院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7)抓实“三服务”工作。我院立足单位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乡村振兴及民族文化产业规划,服务企业,增强地方企业的文化特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为全州银行、铁路、企业等多个行业提供彝族文字翻译专业服务。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彝族语言文字,为全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彝文字翻译服务12次共计800多条,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8)对楚雄州彝族文化研究工作开展情况专题调研。按照州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要求,深入开展前期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目前已经制定专题调研方案,11月底前到州级部门和相关县专题调研,12月初形成《关于楚雄州彝族文化研究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统筹推进不力。面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工作统筹能力不足。对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学习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不强。
(2)担当作为不够,工作落细落实还存在差距。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工作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所室、落实时限,一些科室干部不愿或不敢担当作为,造成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
(3)创新举措不多,科研成效不明显。在科研工作中,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上缺乏有益的探索,创新举措不多,特色亮点少,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公室、社会历史研究所、毕摩文化研究所、彝族文化产业研究所、《彝族文化》和《彝族历史文献译丛》编辑部、影视人类学摄制与研究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
纳入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5249568.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9568.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8367.93元,下降2.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8367.93元,下降2.75%;上级补助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3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和人员公用经费压缩10%而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5249568.03元。其中:基本支出5049568.03元,占总支出的96.19%;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025.13元,下降2.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7557.93元,下降1.32%;项目支出减82467.20元,下降29.20%;上缴上级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是2023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和人员公用经费压缩10%而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49568.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66239.22元,占基本支出的94.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3328.81元,占基本支出的5.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科学研究事务工作的专项业务经费《彝族文化》编辑出版经费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2467.20元,下降29.2% 。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支出只预算了《彝族文化》编辑出版经费200000.00元,而上年度因单位整体搬迁预算了搬迁费,本年度减少了该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956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8367.93元,下降2.75%。主要是2023年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和人员公用经费压缩10%而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796112.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312784.00元,日常公用经费283328.81元,项目支出20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797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310873.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2529.92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22.12元,遗属补助6945.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513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主要用于缴纳养医疗险缴费222748.5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2863.52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952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03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32035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96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6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96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3%,节约2039.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的精神,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25.00元,下降4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25.00元,下降48.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的精神,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彝文古籍库房改造提升搬迁工作请云南省博物馆的相关专家前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资产总额584547.05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80.13元,固定资产464666.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8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731.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文化研究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社会科学研究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