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4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主要职能为以下六项:一是研究与引进,负责以高原粳稻为主的粮经作物新品种选育、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是推广与服务,负责自主研发和引进的粮经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解决全州农业生产发展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开展农业科技咨询、培训、服务等工作。三是负责自主知识产权维护,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开发工作。四是负责全州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国内外科研交流与合作。五是承担国家、省农业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国家、省、州科研项目争取和实施。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3年工作亮点
(1)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王予波省长对我院“楚粳48号”成为西南地区首个高原常规粳稻国审品种提出表扬。
(2)国家天敌等昆虫资源数据中心楚雄观测实验站成绩突出,2023年3月作为全国1100多个站点中6个发言单位之一,也是全国98个站点唯一代表在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楚雄州在五年工作测评中获得全国先进标兵单位,2022年站点测评获得全国优秀。
(3)基地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围绕推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突出楚雄高原粳稻育种这一核心,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开展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262亩高标准试验田建设或改造,500m2光伏温室、1900m2玻璃智能温室、2500m2联栋钢架塑料大棚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同时配合做好楚雄州种业发展大会地展工作,在基地内种植展示水稻、玉米、豆类等品种300余个,前来参观学习的人员达2000多人,产生较大影响力。
(4)香稻新品种楚粳49号入围2023年第四届全国优质稻食味品质鉴评品种,是云南省2个入围品种之一;与江苏农科院合作完成的“调控稻米食味品质优异等位基因的挖掘与种质创新”科技成果获江苏省农学会技术创新二等奖。
(5)楚粳54号、彝豆3号2个品种被列为2023年云南省主导品种,1项配套技术被列为主推技术。
(6)在楚雄市子午镇法邑村实施的楚粳54号1000亩连片示范样板,经省、州、县专家组田间实收测产,平均亩产达877.8千克,节本增效成效显著。
2.2023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1)新品种选育工作持续发力。一年来,州农科院各课题根据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水稻、玉米、大小麦、蚕豆、大豆、油菜、魔芋、非洲菊、葡萄、菜用豆及野生蔬菜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选育工作,累计收集各种作物种质资源6117份;组织参加国家、省水稻、麦类、玉米、豆类等新品种区域试验、联合体试验50余组。楚粳57号、楚单16号和楚麦18号通过云南省审定;楚粳57号达到云南省新颁布的绿色优质品种审定标准,实现了我州绿色优质水稻品种零的突破;楚粳41号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楚粳53号获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云砧3号、4号等5个葡萄品种在农业农村部完成登记。
(2)应用技术研究工作精准用力。农业科技是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我院一直以来致力于应用技术研究工作。一是开展楚粳水稻新品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研究,在州内五县市(楚雄、双柏、南华、牟定、元谋)实施楚粳水稻新品种(楚粳48号、53号、54号、56号、57号)绿色高质高效示范3000亩,其中,核心示范样板3片2100亩,经省、州、县专家组测产验收,2100亩核心示范样板平均亩产818.4千克,其中:楚雄市子午镇法邑村1000亩核心样板平均亩产877.8千克,牟定县共和镇河梁村、食旧村1100亩核心示范样板平均亩产764.4千克,较非示范区(650千克/亩)增产26%,化肥使用量减少15.2%,农药使用量减少18.4%,每亩节本增效550元,受益群众满意度达100%,超额完成省、州下达的绩效目标。二是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研究,努力探索总结适宜我州玉米大豆兼容发展路径,提高综合种植效益。2023年在南华、牟定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2600亩,其中核心示范样板3片910亩,经组织测产,大豆平均亩产77.9千克,玉米平均亩产655.2千克,综合种植效益明显。三是实施玉米烟田免耕、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研究,探索新品种栽培技术和适应区域,加快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在楚雄市子午镇法邑村举办样板150亩,其中云瑞408品种100亩,楚单14号30亩,经现场测产亩产达815公斤,成效较好。四是开展烟后套种鲜食蚕豆绿色高产轻简栽培技术研究,指导重点示范县楚雄市开展烟后套种大豆100亩。五是开展“光伏+”种植模式筛选,为全州中海拔区域“光伏+种植”栽培模式的品种选择、推广和产业布局提供科学依据。目前在大姚县新街镇小古衙村开展“光伏+黄精”“光伏+白芨”“光伏+姜柄瓜”3种模式探索。六是开展播期及氮肥运筹对强筋小麦品质调控、密度肥效对旱地弱筋小麦调控的研究。七是制定楚雄州地方标准10余项,内容涉及蚕豆、油菜、魔芋、花卉、蔬菜等。
(3)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成合力。我院高度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着力提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示范水平。一是举办绿色优质新品种楚粳57号百亩示范高产攻关2片,在弥渡县百亩示范1片面积101亩,经测产平均亩产871.89千克;在禄丰市实施全程机械化百亩示范1片面积100亩,县级测产验收平均亩产864.47千克,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带动作用。二是联合楚雄、南华、大姚、姚安、双柏、武定、禄丰等县市农推中心举办玉米、麦类、豆类、油菜等示范样板2000余亩(其中,豆类示范样板1261亩、烟油轮作示范样板120亩、魔芋示范样板455亩、玉米新品种展示40亩),示范区严格按技术规程实施,通过以点带面引领新品种示范、推广,带动周边农业技术水平提高,促农增收。大姚县112亩彝豆3号高产示范样板经省专家组测产验收亩产鲜荚1907.16千克,成为稀播种植高产典型;与楚雄市魔芋合作社合作开展的楚魔花2号高产示范样板通过专家测产验收,平均亩产4153.04千克,亩产值达15366.25元;全国油菜高产竞赛南华示范点520亩平均亩产达304.08千克;牟定县共和镇328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测产大豆平均亩产87千克、玉米平均亩产655.2千克,为我州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强劲动力。三是楚雄市依托子午镇烟油轮作高效种植联合示范区5000亩油菜举办“首届骠川油菜花海文化节”,游客达15万人次,专家测产验收加权平均亩产258.92千克,其中100亩核心示范区报请参加全国油菜高产竞赛。四是结合绿色高效专用麦类新品种生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开展麦类高产示范样板4个。全年举办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及水稻生产现场观摩会、魔芋绿色高效种植现场观摩会、测产验收现场会、工作推进会等10余场次,开展水稻、玉米、豆类技术培训24场次,培训农户和科技人员2358人次,田间技术指导100余次,发放技术资料1297份。选派7名科技人员,到楚雄州7个“三区”受援点14个受援单位开展科技服务。
(4)人才培养工作凝心聚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我院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年内选拔4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县上开展服务基层工作,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2人,新增省级认定科技特派员5名、“三区”科技人才7名,2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荣获“云南省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兴楚科技领军人才”称号,推荐1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政府津贴和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评选等,年内共选派21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参加各级举办的学习培训。
(5)对外合作交流取得较大发展。州农科院围绕科研工作需求及人才培养,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大学、江苏省农科院、云南省农科院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参与谋划和推进州政府与江苏省农科院、云南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年内中国农业大学李建生团队、中国农业科学院李少昆团队、登海种业李登海院长及江苏省农科院粮作所、经作所、宿迁所、沿江所等团队、院所多次到我院开展交流,并达成了多项合作意向,为我院科研育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云南省农科院将我院列入首批院州合作分院,与粮作所、经作所和云南种业实验室形成重点对口合作研究所,实现人才、科技、成果、基地、设备等资源共建共享。
(6)项目助推科研工作创新发展。我院注重加强项目争取工作,用项目助推科研工作创新发展。年内州农科院共组织实施云南省重点研发计划“优质粳稻新品种选育及绿色轻简技术集成”、云南省总工会“优良食味楚粳新品种选育”、“云南省陈新专家工作站”“云南省姚安县花卉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云南省魔芋科技特派团项目”等项目35个,项目资金386.1万元。接受“楚雄州陈新专家工作站”项目考核验收。同时加大科研项目争取力度,先后申报“楚雄州农科院水稻突破性新品种推广后补助资金”、“楚雄州高原粳稻产业科技特派团”等项目,有力地支撑了科研推广工作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科技管理科、人事科、财务科、水稻研究所、旱粮作物研究所、经济作物研究所、园艺作物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站。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62027.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68394.55元,占总收入的88.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75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38%;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8632.50元,占总收入的4.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4528.71元,增长17.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66323.89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退休费等社保费用增加,以及中央、省农业发展粮油生产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37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往年把事业收入计入其他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6795.18元,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把往年计入其他收入的资金计入了事业收入以及收到的项目合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127158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0302.90元,占总支出的78.89%;项目支出4491284.42元,占总支出的21.1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1232.99元,增长16.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8068.63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退休费等社保费用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003164.36元,增长28.7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省农业发展粮油生产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以及兑付基地建设款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0302.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47877.05元,占基本支出的95.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2425.85元,占基本支出的4.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91284.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楚财教〔2023〕1号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14803.00元;(2)楚财教〔2023〕1号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47756.00元;(3)楚财农〔2023〕82号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第三批)粮油生产资金131520.00元;(4)楚财农〔2023〕36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83883.50元;(5)楚财农〔2023〕4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48603.15元;(6)楚财农〔2023〕115号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405000.00元。(7)楚财农〔2023〕12号2023年州级种业发展专项资金1481689.49元;(8)楚财农〔2023〕76号云南木兰高原粳稻育种创新中心试验田改造建设项目资金336237.59元;(9)楚财教〔2023〕99号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补助资金49041.50元;(10)楚财预〔2023〕8魔芋科技特派团项目资金280009.20元;(11)楚财预〔2023〕8陈新专家工作站经费343400.12元;(12)楚财预〔2023〕8省农科院种质创新优质品种选育试验示范资金81452.40元;(13)楚财预〔2023〕8大理工业大麻亚麻试验示范工作经费44820.50;(14)楚财预〔2023〕8号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412731.23元;(15)楚财预〔2023〕8号新品种选育项目资金204273.46元;(16)楚财农〔2023〕91号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专项资金55807.48元;(17)楚财农〔2023〕118号油菜品种选育及技术示范经费7935.80元;(18)楚财农〔2023〕194号兴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经费623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839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11%。与上年相比增加2066323.89元,增长12.0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退休费等社保费用支出增加,落实中央、省农业发展粮油生产保障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以及兑付基地建设款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065707.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3%。主要用于(1)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专项科研活动的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4758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9%。主要用于(1)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2)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325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8693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6%。主要用于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专项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49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决算为98002.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922.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45%,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230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0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支出决算为98002.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4922.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500.00元,决算为23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单位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8.74元,下降0.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9.26元,增长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8.00元,下降3.7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的审批程序进行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本院科研推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种业发展、科研推广项目实施等发生的合作交流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科学院资产总额13600386.22元,其中,流动资产1277202.48元,固定资产12322833.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0.1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71771.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62338.41元,在建工程减少7711200.70元,结转在建工程入固定资产,部分在建工程未形成实质性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852.3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72.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8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反应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四)专用材料费:反应单位购买异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农药、化肥、种子、专用实验用品、农用材料等。
(五)其他交通费:反应的是车辆租用费、处级干部车改补助。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了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所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以及补助、救济金等。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