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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305008
  • 公开目录: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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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印发的《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式,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州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州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州人民政府与驻楚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楚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县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县市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州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央企、省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县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1)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加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按机改要求设31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综合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行政部门管理科、经济建设科、社会保障科、法制税政科、基层财政科、绩效管理科、政法部门管理科、科教文化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对外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技科、人事教育科、金融服务科、金融市场和稳定科、地方金融合作科、地方金融管理科、国资党政综合办、企业发展改革科、企业统计考评科。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所属单位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为:

1.楚雄州财政综合服务中心

2.楚雄州国资监管综合服务中心

3.楚雄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加强“三保”保障,兜牢民生底线,三是协调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2、充分发挥财税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二是多方筹集项目资金;三是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四是积极撬动金融资本。

3、持续加大“支农”投入,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强化扶贫资金保障;二是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及时兑付各项惠农补贴;五是积极支持农业农村改革。

4、优化结构补短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二是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三是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四是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五是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六是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5、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财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二是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继续推进公务用卡结算制度;四是继续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五是继续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六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6、全面加强财税监管,财税管理更加规范高效;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二是加强风险防控;三是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四是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42人(含4名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263,249.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233,249.36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0,000.00元。

与上年30,678,503.47元对比,减少了1,415,254.11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新增退休职工11名,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公用经费,三是由于其他收入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233,249.36元,其中:本年收入29,233,249.36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233,249.36元(本级财力29,233,249.36元,专项收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30,635,675.21元对比减少1,402,425.85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新增退休职工11名,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按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要求压减10%公用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263,249.3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9,233,249.36元,其中:基本支出27,256,849.36元,与上年28,975,675.21元对比减少1,718,825.85元,下降5.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增退休职工11名,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976,400.00元,与上年1,660,000.00元对比增加316,400.00元,增长19.06%,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要求改变,规范预算编制口径将原追加项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工作经费、优秀青年人才专项招引工作经费、州属单位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楚雄州州级专班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8,758,365.82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医疗经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70,400.00元,主要用于财税体制改革、州国资委国有企业监管改革专项经费、州国资委国有企业外聘董事等方面的相关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58,597.80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的离退休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9,883.51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8,717.00元,主要用于全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561.2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职工遗属补助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85,608.25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职工的医疗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43,891.13元,主要用于全局事业性职工的医疗经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21,313.61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性职工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540.00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大病医疗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43,371.04元,主要用于全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27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2,8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8,4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44.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5,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78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接待管理,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60,000.00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60,00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辆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行驶公里数较大,维修保养费用高。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重点项目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经费”,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坚持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财政信息化工作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信息化对财政管理改革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一体化、集中化、数字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涉及民生、教育、基建、环保等重点领域的项目和资金进行监控。三是加大单位财会监督抽查力度,进行清源行动、资产清查,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财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住房保障等支出。

3、基本支出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69,941.64元,其中:30201 办公费:108,400.00元,30202 印刷费:50,780.00元,30203 咨询费:38,000.00元,30205 水费:45,000.00元,30206 电费:50,000.00元,30207 邮电费:78,000.00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95,367.00元,30211 差旅费:312,000.00元,30213 维修(护)费:240,000.00元,30214 租赁费:13,000.00元,30215 会议费:71,920.00元,30216 培训费:6,3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75,000.00元,30226 劳务费:953,100.00元,30227 委托业务费:223,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214,558.64元,30229 福利费:42,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008,020.00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796.00元。

与上年对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64,398.06元,下降1.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压缩行政开支,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二是全局人员较去年减少,造成相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4,310,280.87元,其中,流动资产311,820.71元,固定资产3,588,896.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09,563.2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1,942.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99,213.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87项,账面原值1,765,372.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12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93,103.6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彝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800111



附件:楚雄州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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