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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25001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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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成立于2004年3月,隶属于州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省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组织“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土壤改良、科学施肥、农业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具体工作;推广农业环保先进技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质量检测;承担兽药、饲料监测;参与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农业建设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在州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省、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省、州工作安排和局党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新认证申报。全州共组织完成49家企业196个产品绿色食品申报材料上报,其中:已有16家企业60个产品获证,26家企业108个产品已到中国绿色食品中心审核环节,4家企业23个产品通过州级审核上报到省中心等待集中评审后上报中国绿色食品中心。二是组织开展了15家企业50个产品的绿色食品申报现场检查工作和产品抽样送检工作,为2023年绿色食品认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抓好绿色食品续展、年检以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2022年计划36家企业137个产品绿色食品换证,已办理续展的绿色食品企业20家75个产品。四是配合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对我州15家企业生产的茶叶、果蔬等90个绿色食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样。五是举办全州绿色食品申报及现场检查业务培训会,培训县(市)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业务骨干30人,提升了认证队伍工作能力。

(二)开展检验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全年省州共下达定量检测任务2193批。

1.省级例行监测。对德宏州、保山市、大理州、临沧市、普洱市、丽江市、迪庆州的畜禽产品进行7类30种禁限用兽药药物残留开展例行监测,全年共计划开展4次抽检(每季度一次),样品数量为600批。目前完成了前三季度抽检,共抽检猪肉、鸡肉、鸡蛋、猪肝、牛肉、羊肉样品450批(7521项次),出具有效数据7521个,最后一次的监测任务正在抽样中。

2. 省级监督抽查抽检。对全州10县市种植业和养殖业产品开展抽样检测工作。目前完成畜禽产品301批次,完成率100%,完成种植业产品538批次(共701批次)禁用限用农药抽检,完成率76.7%,出具有效数据15044个。

3. 开展省级专项监测。对楚雄州辖区内的种植业产品开展专项监测抽检218批次,蔬菜、水果检测禁用、限用、常规农药各20项。目前,共完成163批样品的检测,出具有效数据3469个。其余55个样品抽检工作正在开展。

4. 根据州农业农村局安排,4月完成禄丰市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共抽检蔬菜20批次。

5. 开展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州局《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对全州10县(市)开展200批次蔬菜、水果样品的抽检工作,检测项目17项。开展60批次畜禽样品的抽检工作,检测项目16项。

6.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兽药、饲料安全监测工作的任务要求,对楚雄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抽送的22批次饲料,40批兽药,临沧动物卫生监督所送检的31批饲料开展了监督检验检测工作。

(三)扎实推进土肥水工作,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1. 强化示范引领,狠抓田间试验,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一是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增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三新”配套技术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促进和带动全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全面开展。完成田间肥效试验37组,耕地质量监测点试验41组,完成绿色种养循环肥效试验50组;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减量增效示范0.9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0.1万亩,1000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10片。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56.05万亩,完成州级计划面积550万亩的101.1%,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二是以水稻、玉米、蔬菜、水果等重点作物为主推进减肥增效。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28.4万亩,组织实施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60.5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59.5万亩,开展生物有机肥示范3.5万亩。

2. 加强基础建设,耕地质量建设工作稳健推进。一是按要求抓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全州439个土壤样品取样工作已全部完成,6月底送样检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正在修订之中。二是强化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在禄丰市组织实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面积2.1万亩。在牟定县、姚安县、大姚县、元谋县、禄丰市实施耕地轮作试点面积20.5万亩。全州共组织实施秸秆还田170.5万亩,完成州级计划的101.4%。增施商品有机肥(含生物有机肥)16.85万吨,应用面积59.5万亩;绿肥种植22万亩,完成州级计划面积25.5万亩的88%。三是扎实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点监测工作。目前全州共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41个,实施监测点小区试验41组。

3. 强化服务保障,确保重点工作按时序推进。一是围绕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目标任务,先后制定并下发了《2022年楚雄州土肥工作要点》《2022年楚雄州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2022年楚雄州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2022年耕地质量监测实施方案》《2022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方案》《“三新”配套升级版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技术路线,确保土肥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围绕能力提升,抓好技术培训。全年各县市共组织土肥科技培训345期,培训技术骨干6280人次,培训群众7.96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19.85万份,报刊简报75期,制作墙体广告112条,赶集宣传145次,召开现场会125场次。

4. 做好肥料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有机肥生产现场考核和肥料企业管理工作,全年完成3家有机肥肥料登记证办理现场考核指导工作。二是认真开展2022年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和抽样检验工作,配合抽检单位对肥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者等主体抽取肥料样品35个。三是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施肥情况调查。

(四)农村能源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1. 全面摸清底数,同步开展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一是根据省下发的农村能源安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楚雄州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先后转发了省级《云南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工作实施办法》《运用“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微信小程序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地区畜禽粪污贮存池沼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州农村沼气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全面摸清底数。经统计,我州现有沼气工程114座,62座正常使用,30座闲置或停用,20座改做蓄粪池或改做它用,填埋2座。户用沼气126021座,其中:正常使用13400座,改厕和改化粪池49575座,改水窖7260座,安全填埋13616座,闲置33851座,报废8319座。目前使用“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小程序录入68877户。三是对排查中发现的沼气工程存在三个方面安全隐患、户用沼气存在五个方面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各级检查人员已要求业主当场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已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四是积极向农户宣传农村户用沼气日常安全管理知识,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须知和安全使用告知书等宣传材料,大力宣传普及农村沼气安全管理、规范使用、科学施救等安全生产常识,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共印发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挂图2500余份、沼气工程安全管理使用挂图110余份、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手册500本、户用沼气池兴废利旧处置技术指南250本、沼气安全警示标识模具100余份。五是召开全州农村能源培训会议,邀请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领导对会议进行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农村沼气相关知识,发放宣传挂图、宣传单两百余份。三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先后11次深入县(市)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督查,检查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33座,发放了《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使用须知》、《农村户用沼气管理须知》,了解县市、乡镇农村沼气隐患排查工作情况和小程序录入情况。

3. 秸秆综合利用。一是指导姚安县开展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二是完成了2021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经统计,2021年度全州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合计1099610.24吨,秸秆利用量1000148.71吨,综合利用率90.95%。

(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正常推进。一是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楚雄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二是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对我州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进行动态调整,开展了现场核查、边界踏勘、非耕地现状核查、报告修改、调查结果审定上报等工作。三是据9月份报表数据汇总,全州安全利用类受污染耕地涉及非耕地2905.8亩,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涉及非耕地701.8亩。安全利用类已采取措施面积55603.4亩(不含非耕地面积),其中:优化施肥40987.4亩、品种调整458.3亩、水分调控20.0亩、深翻耕4.1亩、综合措施917.3亩、少耕免耕休耕1003.7亩、种植结构调整11747.1亩、退耕还林465.5亩;严格管控类已采取措施3608.7亩(不含非耕地面积),其中:种植结构调整1481.2亩、休耕303.2亩、农艺调控类技术1824.3亩。全州已完成受污染耕地措施落地全覆盖。

(六)外来入侵植物工作进展。根据《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试行)》、《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州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已于9月全面启动,正在稳步推进中。目前全州APP累计录入外来入侵植物2686个,完成了空心莲子草、假酸浆、秋英等样地调查151个点位。完成了5个县市的重点物种调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农产品质量综合测试科、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5个科(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736,682.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6,682.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9,191.32元,增长6.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9,191.32元,增长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政策性工资、津贴调整;积极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各级政府对农产品、畜产品检测事业的支出力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736,682.17元。其中:基本支出5,942,318.24元,占总支出的76.81%;项目支出1,794,363.93元,占总支出的23.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9,191.32元,增长6.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0,545.16元,增长4.40%;项目支出增加248,646.16元,增长16.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政策性工资、津贴调整;积极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各级政府对农产品、畜产品检测事业的支出力度增加。单位的支出向平稳收支的态势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42,318.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23,277.33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9,040.91元,占基本支出的5.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4,363.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455.15元;用于检测人员体检的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27,200.00元;用于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的农林水支出-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937,051.78元;用于检测分析仪器检定及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工作的农林水支出-农产品质量安全27,000.00元;用于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工作的农林水支出-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61,6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6,682.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9,191.32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年内政策性工资、津贴调整;积极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各级政府对农产品、畜产品检测事业的支出力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1,45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45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4%。主要用于离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6,88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695,01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1%。主要用于检测人员体检、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及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工作、检测分析仪器检定及州级农业生产发展工作及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60.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08.0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5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660.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408.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州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74.78元,下降2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882.78元,下降2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92.00元,下降21.4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州相关规定,规范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作中单位职工能遵守执行各项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管控降低了单位的“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及相关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因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1,994,278.02元,其中,流动资产6,560.69元,固定资产11,952,148.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569.24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1,351.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06,094.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858.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858.0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5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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