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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21003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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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是一个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促进林业科技发展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林木良种、种苗、优质丰产栽培技术、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技术、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经营技术等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相关技术培训和咨询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及项目实施。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认真组织申报项目。根据国家、省、州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结合单位科研实际,着力开展核桃、花椒、油橄榄等经济林木栽培管理及提质增效技术研究,加大优良树种选育研究、干热河谷地区生态恢复、林下经济种业创新、仿生栽培、节水保土和种植技术规程等方面的研究推广,加强省州部门间的合作,积极努力向上申报项目。

二、继续推进项目工作。(一)、继续合作开展互叶百千层组培育苗技术及造林技术研究。(二)、组织申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项目。(三)、核桃项目。1、云南省大姚县核桃产业科技特派团示范项目(省、州、县三级科技示范项目)。①开展核桃良种运用的示范效果观测;②开展核桃矮化技术、丰产技术、病虫鼠害生物防治技术为一体的核桃栽培示范效果观测;③协助开展核桃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④协助大姚县林草局开展核桃采收与机械一体化烘烤技术研发工作。2、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在楚雄市新村镇建立100亩“楚雄州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基地”。①开展示范基地抚育管理及品种改良;②开展核桃成熟采收与机械一体化烘烤技术示范;③开展林下种、养殖示范研究;④开展复合经营技术培训及宣传工作。3、继续开展楚雄州职工创新工作室项目(延续项目)。①林下药材良种选育、种苗繁育、高效栽培技术研究;②文玩核桃适应性、无性系扩繁及栽培技术研究;③核桃杂交育种相关技术研究。(四)、继续开展花椒良种选育及采穗圃建设项目(延续项目)。(五)、开展野生菌研究工作。1、继续做好块菌仿生态栽培示验点的跟踪调查和督促管理工作,请有经验的专家教授到所进行指导,进一步探讨块菌仿生栽培的成功经验;2、继续做好全州大型真菌资源调查工作,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交流;3、积极与州级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推进楚雄牛肝菌、南华松茸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广使用,并修改完善商标管理规则;4、做好南华松茸、楚雄牛肝菌“三品一标”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5、继续开展野生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后续相关工作;6、做好野生菌专家科技特派团和争取建立野生菌专家工作站相关工作。(六)、开展楚雄州湿加松推广种植及生长调查。

三、继续抓好科技培训服务。继续抓好“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工作,把“三区”科技服务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加大科技培训力度,积极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努力为林草科技乡村振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加强科技人才业务知识学习,抓好年轻科技人员的培养工作,不断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

五、加快创建林草科技项目科研团队运行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明确科研团队带头人的职责与管理权限,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促进我所林草科技的健康发展,为彝州林草事业做出单位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抓好科技项目考核。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主持人、承担人、参与人完成项目指标和任务进行(内、外业绩)年度检查考核,通过项目考核不断提升科技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科技试验室、科技推广室、实验培训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因此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收入合计7,060,449.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6,649.18元,占总收入的88.4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813,800.00元,占总收入的11.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9,245.08元,增长6.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645.08元,增长0.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56,600.00元,增长78.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及各类社保经费相应增加;二是因项目协作专项资金增加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支出合计6,421,094.60元。其中:基本支出5,558,557.18元,占总支出的86.57%;项目支出862,537.42元,占总支出的13.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592.36元,增长2.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2,363.82元,增长5.75%;项目支出减少148,771.46元,下降14.7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及各类社保经费相应增加,导致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58,557.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29,468.18元,占基本支出的94.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9,089.00元,占基本支出的5.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537.4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林业科研实验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0,000.00元,用于科研实验购置药品、试剂、配件等耗材,完成土壤理化分析、轻基质容器育苗、显微镜镜检块菌菌根苗、采集和整理记录野生菌标本和科研实验苗圃基地维修维护等工作。

2、2022年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支出30,000.00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3、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资金支出60,000.00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2021年“三区”科技人才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4、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人员补助资金支出49,692.00元,用于我单位派出的2022年“三区”科技人才带动型科技特派员到服务帮扶的行政村及公司开展调研,依托科技特派员的技术专长,开展专题技术培训及技术咨询,培养本土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人才。

5、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元,用于巨菌草在牟定县戌街种植5亩,元谋县种植3亩对其成活率、生长量、生物量等进行持续的观测调查,并进行适应性评价。

6、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助资金支出498,400.00元,用于巨菌草草种基地建设0.05万亩,对其成活率、生长量、生物量等进行持续的观测调查,并进行适应性评价,为巨菌草产业在楚雄地区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7、食用菌“三品一标”奖补经费项目经费支出107,974.20元,用于食用菌产业标准化、品牌化体系建设、生产技术提升改造、扩产扩销等,以及有利于促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事项。

8、大姚县核桃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支出47,496.72元,用于建立核桃示范基地,新技术示范及辐射推广面积1万亩。参与培训核桃产业技术人才队伍;协助大姚核桃研究所开展脱青,清洗,烘烤技术研究。

9、云南省永仁县油橄榄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经费支出3,906.00元,用于配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建立油橄榄良种科技示范基地;配合开展技术培训;开发系列油橄榄叶茶、果系列产品,并培训相关科技人员;攻克油橄榄产业的良种选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技术难题。

10、木本森林蔬菜绿色种植研究与示范项目经费支出3,098.50元,用于开展滇中区域木本森林蔬菜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区域优质木本森林蔬菜品种、种质资源;开展相关物种栽培特性研究;组织木本森林蔬菜种植技术培训。

11、元谋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修复乡土树种选育项目经费支出11,970.00元,用于元谋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生态修复乡土树种选育技术推广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6,649.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8%。与上年相比增加52,645.08元,增长0.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正常调增及各类社保经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95,1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正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9,00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16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大病补充医疗及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1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9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08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005.40元,下降64.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3,425.40元,下降7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0.00元,增长18.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减少出差使用公车次数,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科研和推广相关技术,科研项目协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研推广项目实施等发生的合作交流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4,737,645.27元,其中,流动资产660,964.16元,固定资产4,076,681.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11.5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我单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3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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