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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24号)、《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楚编复[2021]12号)文件精神,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隶属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是:承担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等统计及培训;监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配合开展农业统计、乡村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任务;负责州内蚕种管理工作,协调蚕种的生产、调供、质检和服务;负责茶叶质量审评检验,参与茶叶质量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2022年在积极推进楚雄州茶叶、蚕桑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紧扣职责职能切实做好乡村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任务。
1.乡村产业建设方面
(1)强化培训,提升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州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统计培训。其中:网络在线培训3场次,现场培训2场次。培训覆盖到州、县、乡三级,全州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报表统计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共计286人次参加培训,共发放统计操作指南手册及报表制度80余册。通过全面系统的培训,切实提升了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
(2)强化质量,完成统计。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积极完成了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和年度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农村创业创新报表的统计、汇总、审核、经济运行分析等相关工作。
据统计,2022年全州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为678户,完成现价总产值324.2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85.30亿元;完成农产品加工产值1135.27亿元(含烟草制品加工产值115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11:1。
2022年,全州共有678户农业产业化组织经营主体,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户,省级龙头企业141户,州级龙头企业347户,县级龙头企业187户,实现总产值3242363万元,完成营业收入2853003万元,上缴税金19175万元、利润总额185330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68%、5.12%、下降6.37%和增长20.89%;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完成现价总产值102026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63669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95453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67%、19.83%、23.85%;经营主体个数达53820个,其中企业1327个,个体经营户52493个,分别比上年同比下降0.57%、增长5.48%、下降0.72%;全州纳入统计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391个,其中:农家乐310户,休闲农庄69个,休闲农业园7个,民俗村2个,其他3个。共实现营业收入40887万元,接待人次2912251人次。
截至2022年底,全州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个数18个,农村双创经营主体个数203个,双创人员总数373人,年营业收入总额1503904.84万元,年末从业人数25422人,年工资总额63631.19万元,利润总额77698万元,累计投资额152695.1万元,农村双创政府补贴总额114.84万元。分别同比下降5.26%、增长25.31%、19.55%、3.32%、13.38%、18.14%。
(3)强化参与,拓展领域。一是参与完成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和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及监测工作。截至2022年底,农业企业净增3837户,累计达13327户,完成年度任务2896户的132.5%,净增农业龙头企业130户,累计达677户,完成年度任务110户的118.2%。完成了42户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和171户州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评估工作,监测不达标拟取消省级龙头企业资格5户、州级龙头企业资格18户。参与培育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24户,州级龙头企业58户。二是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州级、“一村一品”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认定及材料的收集审核工作,2022年新申报认定楚雄市大过口乡为全国“一村一品”示范镇,从事主导产业为魔芋,同时开展了楚雄州2022年“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申报工作,2022年创建州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社区)75个,对“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农业产业发展和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的1028个涉农村(社区)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工作。三是参与完成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示范项目申报。继姚安县光禄镇(2018年)、双柏县鄂嘉镇(2019年)、大姚县龙街镇(2020年)3个乡镇申报成功后,2022年申报的楚雄市吕合镇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已经申报成功。四是参与完成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继云南省武定县狮山村(2014年)、云南省永仁县太平地村(2015年)、云南省楚雄市紫溪社区(2017年)、云南省南华县岔河村(2020年)、云南省禄丰市竹溪村(2021年)5村申报成功后,2022年禄丰市一平浪镇大窝村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五是参与完成高原特色农业和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组织全州十县市46户企业申报参评云南省“10大名品”,云南省认定“名品名企”3个(其中:“10大名品”1个、20佳创新企业2个)。在全州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10优产品”和“5强企业”“5佳创新企业”评选工作。认真做好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统计。截至2022年底,行业统计全州花卉种植面积20.52万亩,鲜切花产量30.46亿枝、盆花产量1431万盆、食用药用花卉产量3147吨,实现农业产值33.45亿元。实现中药材种植面积35.27万亩,产量11.37万吨,农业产值27.16亿元。预计实现蔬菜种植面积203万亩、产量300万吨;预计实现水果种植面积68万亩、产量65万吨。全州实现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农业产值517.43亿元,同比增长20.48%。参与了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元谋蔬菜、南华野生菌、武定肉鸡),特色县(大姚核桃、姚安花卉),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元谋蔬菜、禄丰花卉)建设项目的日常调度工作。参与了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申报工作,楚雄州82个品牌入选“绿色云品”,5个品牌入选“区域公用品牌”。
2.蚕桑产业发展方面
(1)抓管理,促生产。一是对楚雄州内各制种企业发放的蚕种进行了张种克数、克卵粒数、良卵率、孵化率等质量抽查,按照《楚雄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蚕种管理工作方案》,对姚安天硕蚕种公司进行了蚕种生产跟踪调查,同时对姚安县所发的3个品种9批次共计16970张的蚕种进行了4次随机抽查样本18张的质量抽查,抽查合格率达100%,加强了对发放蚕种的监管。二是开展蚕桑病虫害防控。分析姚安县四季蚕期家蚕的血液型脓病、白僵病、其他三种蚕病的发病情况,开展家蚕病害流行状态调查;对姚安的蛉丰、长寿、地角三个测报点的桑树“三虫一病”(红蜘蛛、桑粉虱、桑瘿蚊和褐斑病)开展桑树病虫害监测防控。三是着力建设桑树品种保持圃。通过嫁接保存,加强管护,目前已保存栽培型品种57个、野生型品种35个,共92个桑品种,为下一步申报桑树种质资源圃打基础。四是开展省力化蚕桑机械示范推广。2022年,永仁县通过政策补贴和使用者自筹的方式,全县共示范推广采茧机35台,每台节约劳动力5个工时,全年节约劳动力约875个工时,节约劳务费约15.75万元。
(2)抓培训,提技能。采用培训班、户长会、现场会等形式,培训蚕农14263人次,发放技术资料8516份(册),提升蚕农对栽桑养蚕技术、桑园高产管理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等综合技能。
(3)抓示范,促增收。一是在大姚、永仁、姚安、双柏四县组织实施2800亩桑园绿色防控示范推广,扶持蚕农有机肥450吨,诱虫板13.2万张。二是按照2022年国家蚕品种试验生产鉴定实施方案,春、秋两季在大姚县新街乡小古衙村委会杨家庙和杨家村5户养蚕户开展了5对46盒桑蚕新品种试验生产鉴定工作,经过四个多月蚕期的生产鉴定,得出相应的品种鉴定成绩,并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三是开展小蚕人工饲料育试验。春、夏两季蚕,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姚安)进行了64张优食一号的1—3龄小蚕人工饲料育、大蚕桑叶育试验,试验结果良好。四是开展雄蚕品种鲁菁×华阳示范。夏蚕期,永仁县进行了203张的雄蚕品种鲁菁×华阳示范,产茧量8648㎏,产值50余万元,均价55.07元/㎏,张种产茧达44.88㎏。通过试缫,得出茧层率、出丝率、缫折等缫丝成绩,为下一步推广该品种打下基础。
2022年蚕桑生产计划:全州计划发展新桑园0.1万亩,饲养蚕种12万张,鲜茧产量4900吨,鲜茧产值2800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全州新栽桑0.1万亩,完成了年初0.1万亩的新栽桑计划任务。饲养蚕种11.7万张,完成计划的98%,饲养量较上年增0.3万张(增长2.4%);鲜茧总产量5002吨,完成计划的102%,鲜茧产量较上年增200吨(增长4.2%);鲜茧产值28194万元,完成计划的101%,鲜茧产值较上年增加742万元(增长2.7%);鲜茧平均价格56.37元/公斤,较上年下跌0.8元/公斤(下降1.4%)。
全州现有桑园面积17.0万亩,较上年减0.5万亩(下降0.3%),其中投产桑园面积10.7万亩,较上年减0.6万亩(下降5%)。
蚕种企业生产情况:2022年,州内的二家蚕种生产企业生产蚕种72.2万张,实现产值3761万元。其中姚安天硕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45.2万张、产值2261万元,楚雄鼎丰蚕种有限公司生产蚕种27万张、产值1500万元。
茧丝绸加工企业生产情况:2022年,州内的二家茧丝加工企业和一家丝绸加工企业生产生丝205吨、实现产值13100万元,丝绸面料61.7万米、产值4093万元,茧丝绸加工企业实现总产值17193万元。其中云南海润茧丝绸有限公司(姚安)生产生丝120吨、产值7600万元,云南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生产生丝85吨、产值5500万元,云南七彩丝绸有限公司(大姚)生产丝绸面料61.7万米、产值4093万元。
干茧销售情况:2022年,全州干茧销售(含制种削口茧)2135吨,产值31945万元。
蚕桑综合利用:2022年,蚕沙、蚕蛹、蚕丝被、桑园间作等
蚕桑综合利用:2022年,蚕沙、蚕蛹、蚕丝被、桑园间作等综合产值2057万元。
2022年,全州蚕桑产业实现总产值83150万元。
3.茶叶产业发展方面
(1)提升科技服务。一是开展科技培训。依托“三区”科技和科技特派员服务项目,在南华县兔街镇的8个村委会、4家茶厂、8个家庭作坊,采用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名优茶鲜叶采摘技术、名优绿茶加工技术、秋冬季茶园管理、茶树修剪技术茶叶实用技术专题培训4场次,累计培训茶农273人。二是开展技术指导。围绕茶园管理、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茶旅一体化开发、恢复失管茶园等重点工作,开展茶叶技术指导服务。全年累计派出技术人员25人次,开展技术指导5次,累计指导经营主体16家,切实帮助茶叶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名优茶生产。指导茶企更新设备、改进加工工艺、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提升名优茶生产水平。2022年,全州累计新增萎凋机、色选机等名优茶加工机械20台套,改造炒干机3台(减少碎茶),创新红茶加工工艺1个(用炒干机做型),举办精品茶加工培训班1期。通过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改良加工工艺、打造高端生产县,加强全州名优茶生产,切实提高经济效益。
(3)加大古茶树保护。为持续推进古茶树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工作,提升茶企、茶农对古茶树保护的认识。2022年,在南华县长梁子村委会举办古茶树科学管理与合理开发专题培训班1期,培训茶农41人,专题讲授古茶树规范化加工、科学保护和台地茶放养古茶树知识,并对《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修订稿)》提出7条修改意见。2022年,全州古树茶产量达到25吨,实现产值1184万元,均价474元/公斤。
2022年茶叶生产计划:计划新增茶园面积0.2万亩,全州生产毛茶1630吨,产值突破12000万元;计划生产名优茶560吨,产值7500万元。
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全州茶园面积5.2万亩,采摘面积4.2万亩,生产毛茶1632吨(同比增122吨,增长8%),生产销售成品茶1513吨,生产名优茶573吨,实现名优茶产值7476万元。
实现一产产值12000万元(同比增加1773万元,增长17%),二产产值19000万元,三产产值7000万元,总产值达38000万元,同比增加4000万元,增长12%。在一产中,平均亩产39公斤,同比增加3公斤/亩,增长8.3%;平均单价75元/公斤,同比增加6元/公斤,增长8.7%。
2022年,全州茶叶产业实现总产值3800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中心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室、蚕桑室、茶叶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1人(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381,948.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43,520.86元,占总收入的99.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427.65元,占总收入的0.6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7,573.01元,下降3.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5,127.39元,增长4.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2,700.40元,下降92.63%。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及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2.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托我单位的蚕桑综合试验站因机构撤销,直汇的试验示范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764,625.28元。其中:基本支出6,206,082.15元,占总支出的91.74%;项目支出558,543.13元,占总支出的8.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0,404.53元,下降2.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101.05元,增长3.02%;项目支出减少342,505.58元,下降38.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依托我单位的蚕桑综合试验站因机构撤销,试验示范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06,082.1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28,493.86元,占基本支出的9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7,588.29元,占基本支出的4.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543.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楚雄综合试验站蚕桑产业技术体系经费支出361,260.00元,用于楚雄蚕桑产业技术体系建设;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项目支出39,989.00元,主要用于“三区”科技人员开展茶叶科技服务工作;3.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支出9,360.00元,用于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4.家蚕新品种试验、蚕种检验项目工作经费支出37,375.13元,主要用于家蚕新品种在楚雄地区生产性鉴定;5.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64,467.00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创业创新统计监测工作;6.乡村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9,992.00元,用于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及桑树品种种质资源保存工作;7.购置办公设备专项经费支出6,08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3,520.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7%。与上年相比增加265,127.39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及在职人员增加,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9,34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其中:
“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20,000.00元、“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9,989.00元,用于“三区”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9,360.00元,用于省级
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7,08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4%。其中: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72,592.95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7,263.84元,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725.08元,用于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98.20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0,19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其中: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3,465.11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6,728.68元,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688,0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96%。其中:
“2130104事业运行”3,583,55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及维修(护)费等支出。
“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4,459.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统计监测培训、技术指导及桑树品种种质资源保存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8,8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8,884.00元,用于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6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单位内部规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上年减少4,000.00元,下降11.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00.00元,下降1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单位内部规章,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乡村产业、蚕桑、茶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指导调研乡村产业、蚕桑、茶叶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因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产业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719,192.54元,其中,流动资产32,881.82元,固定资产686,310.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741.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84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扣除疫情期间落实国有资产减租政策后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130.36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038.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