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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19031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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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2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和“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农村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承担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基本经营制度相关具体工作;配合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配合推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单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按照中央、省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继续对“回头看”工作的一些遗留问题进行完善和整改,确保土地确权成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是督促相关县市参与省级农村土地确权“二次”数据库汇交,经过积极的努力,目前我州10个县市已全部通过省级数据库汇交,使我州土地确权数据库得到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县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档案移交工作,目前,双柏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武定县、永仁县6个县已经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档案移交工作,禄丰市基本完成、其余县市已经移交部分。

通过进一步开展查缺补漏工作,我州10个县市、103个乡镇、参与确权的1097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确认应开展确权家庭承包农户52.90万户,已经完善土地承包合同52.43万份,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11%;已确权颁证承包农户52.41万户,占确认家庭承包农户的99.07%;确权承包合同面积393.32万亩,占二轮家庭承包合同面积192.14%,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种上了“放心田”,对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基础条件。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持续完善推进

我州10县市、103个乡镇、1105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参与清产核资的村居委会1100个)、15359个村民小组,共有清产核资单位16459个,整项改革任务于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2021年通过省级评估核查评定为优秀档次,2022年重点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数据审核录入平台。经清查核实,全州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2251个,占13.7%,其中村居委会489个(占清产核资村居委会的44.5%)、村民小组1762个(占清产核资村民小组的11.5%)。全州共清查核实资产(组织类)总计195.82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5.6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170.15亿元。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3894.73万亩,其中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3750.97万亩,建设用地(经营性、非经营性)68.26万亩,未利用地75.50万亩)。二是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校核确认。截至2022年12月底,10个县市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审核工作,全州审核上报率达100%。三是持续有序推进股权设置量化。目前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2251个(村489个、组1762个),完成股权设置量化的村组有7695个(村724个、组6971个),占有经营性资产村组数的341.8%。四是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截至目前已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483个(村级817个、组级5664个、大姚县因易地搬迁两个村目前集体经济组织暂时挂靠)。

3、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1)积极开展姚安县光禄镇旧城村委会和小邑村委会土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重点从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合同文本、流转期限、流转费用、工商资本审核等诸方面健全相关制度,真正做到坚持集体所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让农民包的舒心、走的放心、干的安心。截至目前我州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达52.94 万亩(其中:出租(转包)48.83万亩,入股0.56万亩,其他流转形式3.55万亩)。占确权家庭承包耕地面积(393.32万亩)的 13.46 %,占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04.71万亩)的25.86%。土地流转入农户的有18.4万亩,流转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34.54万亩。

(2)在全州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试点,各县市都出台了方案,双柏县作为试点县积极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按照“成熟一批推动一批,分步稳妥推进”的原则,从2019年12月底开始,在全县8乡镇农业发展基础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扎实、矛盾纠纷较少的村(居)委会中选择16个作为试点先行开展,计划8个乡镇分别创建成功1至2个试点,在探索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目前,全县8乡镇共建成15个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3)以调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我州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积极组织调研,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调研中解决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

4、做好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为“长久不变”提供保障

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推进经营权流转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按照“依法办事,公平处置”的原则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及经营权流转纠纷,逐步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化解机制,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复杂矛盾不出县市,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州、县市共开展培训8场次。二是针对2021年考评情况进行了整改,对各县市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点评。三是县乡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利用“三下乡”活动、街天等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四是积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纠纷矛盾的调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对口管理”和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原则,做到不拖延时间,不偏离政策,不越级上交,这些基本做法和经验,依然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和考评工作的基础和取得较好成绩的路径。五是积极化解纠纷。截至2022年12月,全州共接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81件,其中:县市仲裁委受理6件,调解结案79件,结案率为98%。六是推动建立土地仲裁新机制,今年通过调研,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立协作协调机制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通知》(楚农通〔2022〕57号),推动了土地仲裁联动机制的完善。

5、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1)继续抓好10县市的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防止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

(2)进一步加大对村级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和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向群众乱集资、乱摊派等现象的出现。

通过检查2022年没有发生涉农负担重大、恶性案件。

6、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开展规范化建设

(1)将规范和提升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流通,鼓励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延长产业链条,缩短营销链条,培育自有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和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提高合作层次,增强竞争能力。二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大力推进示范社创建,力争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同时启动示范社动态监测,确保示范社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三是加强与合作社领头者进行沟通,重点就如何依法办社,规范办社问题进行调研,帮助他们在实际中准确把握办社方向,明确思路,为探索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四是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全州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965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0个,省级示范社125个,州级示范社255个,绑定农户29.1万户。

(2)10县市均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并开展相关工作。截至12月底,全州家庭农场农业部后台录入数达6820个,县市农业农村认定达2368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个,州级示范家庭农场152个。

(3)今年组织上报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4个、组织上报省级农民示范社65个,组织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6个。

7、农村宅基地调查监测工作稳妥推进

(1)加强农村宅基地调查监测工作。按照省级要求,我州已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十县市共受理宅基地申请13193宗,审批面积为156.33万平方米,已审批11614宗,审批宗均面积156.33平方米,审批率为88.03%,其中原址翻建7910宗,改扩建500宗,易址建新拆旧2270宗,分户新建934宗。

(2)积极认真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摸排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楚雄州发现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案件多起,其中“村民违占耕地建住房”案件62件,已严肃处理43件,复耕总面积5256.51平方米,19件正在处理中。

8、做好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一是圆满完成2021年村经济基本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等十三套农经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二是完成2022年上半年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情况等八方面的半年报、年终预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9、积极配合推动“三资”提级监督工作、承担“三资”监管具体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组、农村经济统计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组三个组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

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单位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收入合计2,690,51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0,514.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30.20元,下降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30.20元,下降0.29%,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本应开展的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加之单位加强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支出合计2,690,514.21元。其中:基本支出2,567,822.61元,占总支出的95.44%;项目支出122,691.60元,占总支出的4.5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730.2元,下降0.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780元,增长2.42%,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2022年1月调入1人、8月退休1人;项目支出减少68,510.2元,下降35.83%,项目支出下降主要是因为疫情影响,本应开展的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加之单位加强管理,项目资金支出减少68,510.2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7,822.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80.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动,具体如下:2022年1月调入1人、2022年9月退休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6,042.08元,占基本支出的9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780.53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69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专项业务经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3,332.00元,开支明细为印刷费11,600.00元、差旅费5,600.00元,邮电费9,400.00元、培训费33,260.00元,办公费3,472.00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合计59,359.60元,2022明细开支为办公费1,471.60元,印刷费12,000.00元、差旅费43,105.00元、其他交通费费2,78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0,514.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7,730.2元,下降0.2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影响,本应开展的培训转为线上培训,加之单位加强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81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2%。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29,931.20元、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9,747.33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43,358.7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1.0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2,93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病医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915,215.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5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00.00元,支出决算为52,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0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500.00元,支出决算为52,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0,943.82元,下降4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919.82元,下降5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24.00元,下降1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没有发生与上年一样的大修发动机费用,加之单位加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经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接待人次199人。主要用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700,511.94元,其中,流动资产537.51元,固定资产699,974.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2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七)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一)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52301111



附件:楚雄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