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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编发〔2022〕16号)文件明确,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州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⑴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制定全州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⑵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开展经营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⑶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⑷负责县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⑸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⑹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⑺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⑻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州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⑼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⑾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着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与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基层组织体系、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和以“三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的“五大体系”,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州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供销经济平稳发展、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向好,荣获2022年全省综合业绩考核一等奖。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州供销合作社党组班子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大大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供销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2.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社党组牢牢抓住供销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全力发展社有企业,不断完善基层服务网络,着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促进了供销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据统计,1—12月,全州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02.82亿元,同比增长15.39%;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23.35亿元,增长17.03%;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5.61亿元,增长33.01%;实现农产品购进97.47亿元,增长18%;实现农产品销售额100.32亿元,增长20.45%。圆满完成了省社下达的20项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指标、15项主要经济指标和其余指标任务。大力推进供销企业恢复发展,不断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能力。把发展社有企业做为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的首要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2022年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及时在禄丰召开全州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发展改革现场推进会议,进一步增强系统干部的发展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着力恢复发展社有企业。供销百毅公司与上海8家公司建立了农副产品供应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州委、州政府“飞地经济”工作任务,组织楚雄农副产品销往上海等大市场;供销物联科技公司围绕“农村社会化服务、电商运营、农产品供应链”开展经营;供销农资公司承接州农科院科研成果,已获得州农科院水稻、玉米、麦类、豆类、油菜等农作物品种种子生产经营权,开展了1825亩水稻示范与繁种,预计可生产水稻种子25万公斤左右,同时开展了12万公斤的楚单7号玉米种子的繁制种工作,与州农科院共同组建楚雄州供销种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了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正在推进公司组建的各项工作。全州供销合作社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合作社达49户,1—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4.43亿元,增长202.28%;实现汇总利润1374万元,增长45.55%;实现资产总额3.2亿元,增长33.74%;实现所有者权益1.98亿元,增长27.64%,社有企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大力推进流通网络建设,不断完善供销社流通体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供销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研究出台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关于开展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经营网络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部署开展县及县以下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二是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对供销合作社所属连锁超市、便利店、基层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实体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推动供销传统经营实体转型升级和经营服务网点向基层延伸。三是开展供销、邮政、电商、快递、物流等经营主体市场化合作,整合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市场流通端、销售端等资源,全力推动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目前,全州建立供销农村电商服务站153个,入驻“832”、“云品惠”等电商平台企业104家,上架产品851个。1—12月,实现供销电子商务销售额6.29亿元,增长20.02%。其中: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3.71亿元,增长19.63%。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筑牢供销社发展根基。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合作经济的基本属性,按照县有联合社、乡有基层社、村有综合服务社的思路,着力恢复发展基层供销社,完善连接农民合作组织的纽带。1—12月,新建村级基层社40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6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65个,创建基层社示范社5个。目前,全州乡镇基层社达103个、村级基层社达90个,创建全国基层社标杆社7个;供销系统牵头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68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3个、省级示范社95个、州级示范社18个;农村综合服务社达2663个,创建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14个。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经营网络得到逐步恢复,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1—12月,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土地全托管面积5.73万亩,完成任务的110.14%;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0.32万亩次,完成任务的112.89%。大力推进供销产业发展,积极发挥供销在全州“三农”发展大局中的作用。一是农资经营主体地位持续巩固。充分发挥供销系统农资销售主渠道作用,1—12月,实现化肥销售45.62万吨,增长7.2%。销售农药3948吨,减少5.81%;销售农膜1.04万吨,增长14.35%;销售有机化肥10.19万吨,增长17.83%;售给农民的农业生产资料额18.36亿元,同比增长15.68%。目前,各类农资商品库存充足,市场稳定,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供销贡献。二是食用菌产业发展卓有成效。组织编制《楚雄州食用菌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县市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重点协调资金支持牟定县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南华县野生菌“一县一业”建设,在南华、牟定组织了两期近250人参加的食用菌栽培技术培训,南华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年需1500万元左右的食用菌产业发展奖补政策,我社目前正着手协调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研究出台州级层面的奖补政策。1—12月,全州食用菌总产量达12.95万吨,同比增长10%,食用菌总产值达55.44亿元,增长17%。三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全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全州累计建成冷库711座、41.5万立方米,有冷藏车74辆,各县市根据需求还将计划建设冷库199座、28.5万立方米,冷藏车70辆。大力推进“三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联合社治理体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章程、党组工作规则、理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联合社机关运行规范有序。修改完善了《基金管理办法》《在职职工到企业兼职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完善社有企业发展方面的管理制度。指导各县市供销合作社加强社有企业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牟定、武定等县联合社召开代表大会,依章程进行换届,不断加强“三会”制度建设,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以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初步形成。积极化解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全力确保全州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轻装上阵、健康发展。
3.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州供销合作社党组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空前的力度和扎实的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等3个责任书和7个承诺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每月务虚会议制度,落实“双月报告”制度和“两个责任”约谈规定,召开务虚会议9场次,听取“双月报告”4次,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1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4批次。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期,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诵读活动1场次,坚持用单位原班子成员尹守用醉驾被“双开”等典型案例开展法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家教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场次,21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参加了单位“弘扬好家风,争当廉内助”活动,签订《家属对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责任书》。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3场次,4名中共党员处级领导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三会一课”,讲授党课5场次,参加主题党日35人次,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4人次,参加了上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与党员谈心谈话36人次。纪律作风持续向好。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具体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四风”,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查找班子问题6个,班子成员问题12个,制定了整改清单,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严格会议发文管理,会议发文逐年减少;严控一般性费用支出,严格管理各类因公差旅费支出,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扎实抓好节前教育,重要节日之前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教育提示,倡导节俭、文明、平安过节。巡视巡察、督查督导、审计、纪检监察等方面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制定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基层党建考核,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民主生活会等发现问题8个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87条,认真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各项问题均全部整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本合格整改接受了复查验收。整改中不存在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敷衍应付、虚假整改、数字整改、材料整改等情况;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成效明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组织人事科(监事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5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比上年度减少2人(2022年开展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规范设置试点工作分流2名公务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1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10)
一、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二、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477,165.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9,533.42元,占总收入的95.22%;其他收入357,631.91元,占总收入的4.7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比2021年度的7,103,677.77元增加373,487.56元,增长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度的6,951,309.68元增加168,223.74元,增长2.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因素影响;其他收入比2021年度的152,368.09元增加205,263.82元,增加134.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驻村联系点补助经费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472,937.03元。其中:基本支出6,014,371.01元,占总支出的80.48%;项目支出1,458,566.02元,占总支出的19.5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比2021年的7,103,677.77元增加369,259.26元,增长5.2%。其中:基本支出比2021年的5,532,477.77元增加481,893.24元,增长8.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因素影响;项目支出比2021年的1,571,200.00元减少112,633.98元,下降7.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减少了两批安可设备购置经费。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4228.3元,为社有资产收益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14,371.01元。比2021年的5,532,477.77元增加481,893.24元,增长8.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政策性增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因素影响。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14,720.75元,占基本支出的8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9,650.26元,占基本支出的1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8,566.0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比2021年的1,571,200.00元减少112,633.98元,下降7.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2021年减少了两批安可设备购置经费。2022年具体项目支出是:
⒈财政注入供销发展基金1,000,000元;
2.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经费228,952.02元;
3.第二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99,500元;
4.安可替代项目经费30,11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19,53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比2021年度的6,951,309.68元增加168,223.74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动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05,87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7,518.08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68,3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62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182,312.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30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935,971.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3%。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477,40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58,566.02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元,支出决算为49,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9.0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400元,支出决算为49,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2%。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展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1年的37,000元增加12,060元,增长3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25,000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60元,增长100.5%。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将推进食用菌产业、种子产业工作交由我社承担,工作任务加重,接待批次和人次较2021年增加;二是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公务接待费31,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0元、项目支出20,000元)较去年新增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0元,实际支出24,06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供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9,515元,与2021年度的504,240.00元相比减少24,725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减少,运行成本减少、厉行节约等影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1,736,805.41元,其中,流动资产46,368.3元,固定资产原值1,653,823.11元,累计折旧1,192,169.47元,固定资产净值461,653.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36,614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101.8元,无形资产净值32,512.2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826,521.3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987.21元,下降34.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20,594.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6.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66.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初预算数
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三会”制度
指社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