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000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筹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州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州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着力打造特色农业强州,全州农业农村工作成效显著。
1.各项经济指标和部门考核目标圆满完成,取得显著成绩。楚雄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速达5.8%、居全省第2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7.2%、居全省第3位,乡村振兴实绩考评排名全省第1位,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排名全省第3位,有力推动了我州“三农”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支撑了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牢牢守住了“两条底线”。粮食生产实现“十九连丰”,人均有粮540公斤,高于全国全省;大力推广“保险+金融”肉牛发展模式,肉牛存栏达70.3万头,出栏24.68万头、同比增长5.99%,增速从2021年的全省第11位提升到2022年第3位,肉牛产业在我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4.4万监测对象返贫风险消除率达75.8%,未消除风险的实现了帮扶全覆盖。
3.农业经济发展势头强劲。2022年,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58.897亿元,增速达5.8%,增速排名全省第2位;第一产业增加值326.76亿元,增速达5.1%,绝对数排名全省第5位,增速排名全省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428.00元,增速达7.2%,增速排全省第3位;完成农业固定资产投资337.64亿元、总量居全省第3位。
4.农业重点项目争取成效凸显。2022年,成功申报全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元谋县)、国家南繁冬夏繁制种大县(元谋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姚安县)等13个农业农村“国字号”示范创建;元谋蔬菜、禄丰花卉被列入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5.特色产业持续壮大。2022年,全州蔬菜产量达389.7万吨,冬早蔬菜占云南调出省外的60%;花卉产量达30.5亿枝,居全省第3位;水果产量达65万吨,永仁县建成亚洲最大的晚熟芒果单体连片基地12万亩;食用菌产值达45亿元,南华县成为云南省野生食用菌集散地。新增农产品加工达规企业15个,为历年最多。绿色食品认证数排名全省第1位。
6.现代种业发展取得新突破。我州自主选育的楚粳27号、28号、37号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云南省仅有的超级稻品种,楚粳48号成为云南省首个国审高原常规粳稻品种,楚粳54号有望成为云南省第四个超级稻品种;以花椰菜为主的繁制种量占全国的60%、全省的90%;加代繁育的青稞品种占西藏、青海等藏区推广应用面积的80%以上。
7.和美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楚雄州作为全省唯一州市推荐申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市,姚安县被纳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2022年,全州创建省级美丽县城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个、精品示范村15个,省级美丽村庄110个、绿美乡镇10个、绿美村庄8个,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67.75%,群众改厕满意度达95%;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88.17%和58.56%;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3.47%、10.2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州委农办秘书科、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政策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环境资源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信息科、科技教育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是财政全额供给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54,043.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54,043.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34,117.07元,下降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34,117.07元,下降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年内离退休干部经费及丧葬抚恤金比上年度减少;二是年内人员调出、退休减少,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54,043.46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6,713.46元,占总支出的72.97%;项目支出4,447,330.00元,占总支出的27.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81,827.93元,下降8.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10,449.61元,下降4.84%;项目支出减少871,378.32元,下降16.3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年内离退休干部经费及丧葬抚恤金比上年度减少;二是年内人员调出、退休减少,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06,713.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21,861.16元,占基本支出的90.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4,852.3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人均支出139,612.9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7,33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驻武汉招商组工作经费,包括武汉招商工作点的房租,外出招商差旅费和办公费等的支出;二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的支出;三是完成“2022年楚雄州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暨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训”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54,043.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34,117.07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年内离退休干部经费及丧葬抚恤金比上年度减少;二是年内人员调出、退休减少,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18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驻武汉招商组工作经费,包括武汉招商工作点的房租,外出招商差旅费和办公费等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3,46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3,17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8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997,22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8,831,917.9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29,793.8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23,933.27元、病虫害控制92,012.54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95,564.8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324,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8,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6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4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15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4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15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63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1,4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15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结合州委巡察整改公务接待相关工作要求及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279.00元,增长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2,980.00元,增长1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01.00元,下降14.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单位职能职责的增加和中央、省、州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我单位各项业务的检查、督查、调研、指导和考核工作量增加,加之我单位各项业务工作需深入最基层,公务用车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因2022年油价上涨,加之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耗油量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加大引进省外企业项目合作,接待省外招商引资洽谈项目和对接项目;各县市农业农村系统人员来单位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4,852.30元,比上年减少110,826.20元,下降9.27%,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2022年农业农村局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完成省、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所需的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6,649,200.94元,其中,流动资产82,649.46元,固定资产6,528,551.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8,948.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304.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0.2平方米,账面原值243,515.2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282,19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58.00元;出租房屋575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67,981.87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1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2,55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部门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四)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