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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18021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 文号: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以来,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作风效能革命,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聚焦“强基固本、优化服务、创新提质、走在前列”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建设,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首家荣获“云南省文明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验做法在省退役军人厅召开的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会上作交流发言。楚雄州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被州委、州政府、楚雄军分区表扬为“2019-2022楚雄州双拥优秀单位”、被州委表扬为“楚雄州统一战线工作优秀集体”,州广通军供站被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分别给予“位居全省最前列”“位居全省前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军转安置、双拥工作、作风效能革命、优待证申领发放等重点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省退役军人厅将以上四项工作经验做法印发全省学习借鉴,全州退役军人工作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

1.着力把好方向、谋好大局、扛好责任,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中奋力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理论铸魂放在首要位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不断加强学思践悟,以强有力的政治担当,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具体目标和具体举措,有效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党的全面领导统揽工作全局,持续在完善机制、凝聚合力、规范运行、提升效能上下功夫,确保全州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及时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八一”军地座谈会,对退役军人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州委书记刘勇从确保和谐稳定、建强服务体系、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等6个方面对年度退役军人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州委副书记、州长张文旺组织传达学习了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州委办、州政府办、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名义制定印发《楚雄州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改革任务分解清单》,确定并按期推进112项改革事项,切实构建高效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年内州委书记刘勇对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专题作出3次批示,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实地调研退役军人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16次高位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发展方向阔步前进。二是坚持科学规划事业发展。将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和长期主题,精准对焦全州退役军人工作的发展基础、形势任务、时代要求,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以“让军人军属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以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为主线,以州委办、州政府办、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名义印发《楚雄州退役军人“十四五”服务和保障规划》及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新时代双拥工作、就业创业工作等明确实施“九大工程”,对加强优抚关爱、建强烈士纪念设施等提出系列管长远、管全局、管根本的办法机制,形成了事业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有效推动全州退役军人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三是注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聚焦高效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持续将移交安置、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及修缮管理维护、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3项工作纳入州委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确保了各级各部门在推动工作中保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步协调;针对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反馈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上下协同推进落实,实现挂号问题逐项销账;延伸开展综合督查2轮,有力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退役军人保持和谐稳定;印发《楚雄州退役军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60项,以“红、黄、绿”榜监督调度,组织开展楚雄州2022年退役军人工作综合评价,全纵深、全领域、全过程跟踪管理目标任务,确保了工作有部署就有落实、有落实就有问效。

2.注重立破并举、守正创新、彰显特色,退役军人典型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显著。全面贯彻退役军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方针,自觉把退役军人工作放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进行谋划,全面推行典型引路法,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立足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能示范及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思路高起点谋划退役军人工作,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亮点纷呈、成效突显,做到了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一是着力抓实创建工作,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州委坚持将双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5月份及时召开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推进会,进行思想再发动、任务再部署、工作再推进。州委书记刘勇2次对全州双拥工作作出批示,要求总结经验、巩固做法、提升成效。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能,年内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驻楚团以上部队轮值参与军地合署办公,每季度召开一次双拥专题会商会议,研究解决军地“双清单”需求事项。指导各县市建成“一县一园”“一县一街”等双拥主题文化设施,在“云南楚雄网”“楚雄日报”等州级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精心拍摄双拥专题片、双拥主题歌曲,编印双拥画册等文化作品,组织开展双拥主题书画摄影展、双拥文艺晚会、军地“八一”军政座谈会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双拥氛围。筹措40万元经费为“边海防”官兵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定向招考随军家属10名,办理169名军人子女入学事宜,促成38家双拥成员单位与驻地部队结对共建,评选挂牌“爱国拥军志愿服务单位”276家,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在餐饮、医疗、交通等领域兑现服务承诺415项,所积累的经验做法被《中国双拥杂志》刊载,先后2次在全省推介推广。二是着力夯实基层基础,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州、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州、县、乡三级服务中心(站)共落实专职人员编制168个,人员编制及配备初步达标。以推进整改全省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反馈问题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楚雄工作法,严格规范工作台账,指导基层有序承接业务。持续推广楚雄市、双柏县等4个县市以财政购买服务、综合绩效考核等措施解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待遇保障的做法,指导其它县市跟进落实,结合“大岗位制”改革深入推进村(社区)退役军人事务员定岗定责,基层有人干事得到加强。临街设置州级和8个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创建147个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积极推进赵祚传、曹庆功等地域红色英模进站入展,探索形成以姚安县服务中心“六个一”、南华县沙桥镇服务站“五抓五到位”等为代表的服务典型做法,省退役军人厅领导在调研楚雄后给予充分肯定。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桥头堡”作用,引导“兵支书”、“兵委员”、退役军人志愿者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向纵深迈进。三是着力强化统筹联动,移交安置实现新突破。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以“提速提质、精准安置”为目标牵引,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各得其所”的原则,根据军转干部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科学制定安置方案,全面落实“直通车”式军转安置政策,军转干部全部安置在州级机关,安置率达到100%,经验做法在全省转发学习。加强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由“接收单位考核、安置部门备案”的跟踪管理考核和反馈机制,对2021年计划安置的军转干部开展了跟踪管理考核和反馈工作,充分调动军转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全面推行“阳光安置”,落实积分选岗,强化编制保障,做到公开透明,圆满完成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元谋县、大姚县率先实现退役士兵安置身份由“公勤岗”向“管理和专技岗”转变。督促各县市认真落实州级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定向在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年内单列11个事业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的退役士兵招考。

3.坚持夯基固本、优化服务、提质增效,退役军人重点工作高位推进、硕果累累。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坚持高站位谋篇、大手笔布局,精准化施策、系统化推进,做到打基础与谋长远共抓、建机构与优服务并行、促发展与保稳定同为,退役军人工作在克难奋进中取得长足发展。一是着力加强引导扶持,就业创业开创新局面。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云南省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建立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一年来,500余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培训率100%,参训退役士兵中的419名实现稳定就业,112名实现灵活就业,17名退役大学生复学,就业率100%。按时足额兑现54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997.58万元,组织257名退役士兵进行学历提升、261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线上线下专场技能招聘会30场次,提供就业岗位4117个,依托“云南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发布用工信息及就业意向登记2.88万条,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培树军创企业和创业典型,全州1458家军创企业对就业方面的促进作用日益彰显,涌现出汤勇俊、陈登喜等一大批退役军人创业先进典型,助力16名退役军人成功申请255万元创业贷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走出新的路子。二是着力提升服务质量,优抚关爱取得新成效。成立专班推进州光荣院项目建设,争取445万元实施军供保障提质改造工程,不断建强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主阵地。制定《楚雄州拥军优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采取每个乡镇聘请一名信息监督员、优抚资金发放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的“三个一”措施,确保各类补助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位。1月至10月,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3659.5万元,惠及20674名优抚对象,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831.71万元,实现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全覆盖。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形成“三个三”工作法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工作,跑出服务效能加速度,经验做法在全省转发学习。探索建立帮扶解困“绿色通道”,指导牟定、南华等县市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组织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长期联系300余名退役军人,保持常态长效服务“不断线”,推动困难问题及时就地有效解决。落实春节、“八一”走访慰问全覆盖,争取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支持,为37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10.38万元困难补助。年内悬挂光荣牌346块,送达立功喜报166张,及时发放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工作全面落实。三是着力传承英烈精神,褒扬纪念树立新风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楚雄州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指导禄丰市、元谋县先试先行成立烈保中心,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州级每年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力度,着力规范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工作。财政部在开展整修工程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后,对楚雄做法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禄丰金山烈士陵园、大姚赵祚传烈士陵园规划建设特色鲜明、整修维护成效显著、管理使用规范有序,经省考评组考评后被评为省级烈士陵园。州、县市积极统筹财政保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管理的资金实现单列预算。州级投入20万元编纂《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楚雄分卷》,共计为1295名烈士编撰英名录。广泛发动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精心组织“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深入开展“我心向党”“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等红色教育活动,年内累计4万余人次现场瞻仰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精心拍摄展播《群山的回响——铁道兵修建成昆铁路事迹》《铭记英雄壮举 镌刻不朽丰碑——楚雄州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等红色视频,有力营造了尊崇英烈、关爱功臣的浓厚氛围。四是着力强化底线思维,稳定局面得到新加强。持续以“五个一批”思想政治工作法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蹲点抓落实”专题调研组对我州法律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楚雄州最美退役军人”评选表扬活动,评选州级“最美退役军人”15名,推荐2人获评“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结合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以州委、州政府、楚雄军分区名义评选表扬双拥工作优秀单位25个、优秀个人50名、“好军嫂”10名,有效增强退役军人见贤思齐、主动作为的思想自觉。深入开展遗留问题“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州、县市联动推进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转办的3起重点信访件,并提前于3月31日实现对转办件的100%化解。将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印发《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州级与县市层层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对全州“六类”信访对象及重点人员建立“一类一档”“一人一档”,落实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包案,成立3个工作组分片开展蹲点检查,州政府分管领导、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挂包重点对象,对棘手问题一线办公,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了退役军人领域和谐稳定,省委平安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第七专项督查组对我州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1月至10月,受理办理信访事项22件,办结22件,无赴省进京集访,牢牢守住了安全稳定底线。五是着力强化自身建设,行业部门展现新形象。将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聚焦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党的政治建设为引领,不断深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治机关”“行政机关”“服务机关”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将“建一流队伍、展一流行风、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作为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建设目标,认真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动员部署会要求,深刻汲取张胜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三个三”措施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小见严纠“四风”,同时大力实施“三力三化”工程,组织开展楚雄州2022年双拥工作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举办2期6天的全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暨退役军人工作业务培训班,外送5批次干部到北京、上海、四川等地学习,构建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断展示新形象、扛起新担当、诠释新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中共楚雄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双拥办公室。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3.楚雄彝族自治州广通军供站;

4.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52,06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2,066.65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701,794.18元,下降5.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30,830.18元,下降6.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9,036.00元,增长615.5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边海防慰问支出、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下调,减少了州财政统一配置安可设备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修缮改造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48,941.25元。其中:基本支出5,169,408.62元,占总支出的44.00%;项目支出6,579,532.63元,占总支出的56.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0,483.88元,下降7.1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7,743.11元,增长22.45%;项目支出减少1,858,226.99元,下降22.0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新调入多名工作人员以及普增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边海防慰问支出、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下调,减少了州财政统一配置安可设备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修缮改造等项目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9,408.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02,479.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97%,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7,945.70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466,929.15元,占基本支出的9.03%,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6,676.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79,532.6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楚雄州光荣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69,560.00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经费2,920,168.74元;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948,506.68元;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及活动经费以及边海防官兵(家庭)走访慰问经费1,090,020.00元;云南英烈大典楚雄分卷前期工作经费200,275.00元;维稳工作经费199,215.69元;培训及机关日常运行等其他支出251,786.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2,06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相比减少830,830.18元,下降6.68%,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边海防慰问支出、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费下调,减少了州财政统一配置安可设备以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修缮改造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导致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72,34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养老保险缴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走访慰问驻楚部队、“八一”活动及慰问驻楚部队、边海防官兵(家庭)慰问、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烈士纪念日活动、军转安置、维稳、日常运转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6,69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3,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符合条件在职人员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635.76元,支出决算为61,63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419.7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1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4.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2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635.76元,支出决算为61,635.76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419.76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16.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14.24元,下降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80.24元,下降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4.00元,下降2.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控制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到省厅汇报对接工作、下基层开展调研、走访慰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楚雄调研考察、县级到本单位汇报对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929.15元,增加17,749.34元,增长3.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4名工作人员,车改补贴支出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正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308,610.55元,其中,流动资产598,583.56元,固定资产2,701,046.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9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66,73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47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2,423.7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543.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88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663.7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4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5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