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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918013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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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901000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主要工作职能是:为控制农业植物病虫害提供检测防治保障;农业植物病虫害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害防治、农药经营许可审核等职能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州植保植检站在州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扎实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力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和外来危险性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控,确保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州粮食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现将一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强组织,抓职能,定方案,确保“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年来,我站进一步统一思想,把粮食生产安全作为全州植保植检工作的第一要务,抓紧抓实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制定了全年挽回粮食产量损失10万吨以上、全年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的目标任务;一是于1月初下发了《2022年楚雄州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3月初下发了《2022年全州植保植检工作要点》,明确了各县市全年植保植检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三是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大春作物病虫害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下发《2022年楚雄州“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四是4月初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年农药经营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6月下旬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形成了赶有目标,做有方案的工作格局,坚决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为圆满完成全州植保植检工作目标任务夯实了基础。

2、加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预警监测,不断提高病虫防控指导能力

一年来,全州植保部门依托43个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点,对水稻、玉米、小麦、大麦、油菜、蔬菜、魔芋、中药材、花卉等粮经作物病虫害开展了预警监测。据统计,全州在水稻种植重点区域设立了21个主要病虫监测点,在10县市103个乡镇设立了189个玉米草地贪夜蛾性诱剂虫情监测点,在楚雄、南华、禄丰、双柏、元谋、武定、安装了7台智能虫情测报灯,全州全年共发布病虫简报134期(州植保站6期)14110份,发布病虫害发生防治信息手机短信60条。经过验证,由于预报准确、及时,为指导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开展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

3、抓好项目落实,助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及时拨付到位。上级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共计506万元(第一批310万元)(第二批196元),主要用于冬小麦“一喷三防”大春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相关工作。二是全州共完成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小麦统防统治,防治面积22.6万亩,投入资金98万元,防效达91%,群众满意度达96%;利用部级水稻高质高效创建经费59.2万元,完成水稻统防统治18.5万亩,防效达91%,群众满意度达96%。通过测产项目示范区亩产702公斤,较常规亩产595公斤增107公斤,超额完成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三是全州共完成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第三批)大春生产水稻项目统防统治面25万亩(州级示范样板1.5万亩),投入资金104万元,用于水稻病虫害和科技培训。玉米(草地贪夜蛾)统防统治13.434万亩,防效达92%,群众满意度达96%。 四是全州共完成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1.5万亩(州级示范0.7万亩)玉米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项目,共投入资金55万元,分别在楚雄市、元谋县、禄丰县实施。经2022年9月-10月在项目实施区多点多品种田间实地测产统计,草地贪夜蛾防治田多点实际测产平均产量552.09千克/亩,与不防治田平均产量509.4千克/亩相比,亩平均挽回产量损失42.7千克 ,按照防治面积7000亩计算,共挽回玉米产量损失29.89 万千克,按照玉米单价2.5元/千克计算,亩均增收106.75元,共挽回经济损失74.73万元,良种覆盖率达到95%,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绿色防控技术与统防统治融合覆盖率达100%,示范区与非示范区比,作物平均单产提高8.38%,病虫危害损失率为3.47%,节本增效10%,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群众满意度98%,完成了项目所下达的目标任务。

4、认真抓好全州大面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为彝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2022年全州病虫草鼠害累计发生1081.78万亩次,同比增加31.28万亩次;累计防治2074.2万亩次,同比增加130.82万亩次,挽回粮食、油料、水果、蔬菜、茶树、其他经作损失共计46.4万吨,其中挽回粮食损失19.41万吨,挽回油料损失1.47万吨。粮食、油料、水果、蔬菜、茶树、其他经作实际损失共计3.4万吨。实际损失粮食1.77万吨,粮食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为1.4%,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经济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植物疫情处置率100%,确保重大病虫不大面积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扩散蔓延,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全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5、扎实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工作,不断提高了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

(1)大力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目前,全州有各类统防统治专业合作社、协会、研究会等组织机构334家,共拥有担架式机动、电动喷雾器7863台、植保无人机104架。全州共种植农作物面积611.53万亩,主要农作物病虫害发生面积832.87万亩次,累计防治1630.77万亩次,开展绿色防控面积271.40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338.25万亩次,全州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4.38%,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94%,完成了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

(2)加强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生态调控、生物多样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的集成推广应用,尤其要加大农业措施防虫避虫、生物农药、生物多样性控制病虫害及“四诱”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通过试验、示范、筛选出一批安全有效的绿色防控产品。

6、依法开展植物检疫,严防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危害

一是全州共有86家制、繁种企业在楚雄州制、繁农作物种子,其中粮食作物种子种苗繁育企业25家,受理繁种企业申请428份,开展产地检疫面积4.02万亩,总产量31494.5吨,检疫率达90%以上,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427份,对不符合《植物检疫条例》及种子产地检疫技术规程的申报企业,驳回农业植物产地申请书1份,主要粮经作物种子、苗木繁育基地产地检疫率达90.3%;总计受理调运植物及其植物产品288批次,涉及170个调运单位、51个作物1170个品种,调运数量 3685吨,办理调运检疫证277份,因不符调运条件驳回11批次,柑橘黄龙病防控面积2600亩,其中2320亩为1级发生,280亩为2级发生;二是积极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楚雄州境内农地共发生红火蚁42724亩,共开展防治30495亩次。截止到10月底,上报疫情月报9期,累计开展红火蚁田间调查162人次,调查普查面积6.5万亩,发放红火蚁防控饵药8320公斤,开办红火蚁防控现场培训班14场次,受益群众1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5100份;三是扎实开展市场检疫。共开展市场检疫39次,出动检疫员244人次,检查售种农资经营单位533家次,严格控制和减少危险性病虫传入我州的风险,确保了彝州农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

7、积极开展2022年农药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022年,在州农业农村局领导下,根据省州开展“农药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相关要求,全州植保部门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责任,严格落实《楚雄州2022年全年农药安全生产任务工作清单》,配合县市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了农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冬奥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药经营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重点对全州各县市农药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经营、是否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是否规范记录农药进销台账,农药使用单位是否对农产品投入品规范记录、是否超量违规施用禁限用农药等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截止到10月底,全州共排查农药经营单位25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12人次,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1次,整治违法违规32起,立案73件,没收农药405.65公斤,处罚罚款29.31万元。

8、认真开展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和农药执法监管工作

全州植保部门认真履行受州县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承担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和农药执法监管职责。一是受理农药经营许可申请1709户,不符合申请条件退件总数120户,已核发普通农药经营许可证1589户,发证数占受理数的92.97%;受理限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户数70户,不符合申请条件总数10户,已核发经营许可证60户,发证数占受理数的85.7%;二是州植保植检站结合冬奥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药经营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州各县市农药经营单位是否无证经营、是否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是否规范记录农药进销台账,农药使用单位是否对农产品投入品规范记录、是否超量违规施用禁限用农药等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全州植保部门共排查农药经营单位25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12人次,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1次,整治违法违规32起,立案73件,没收农药405.65公斤,处罚款29.31万元。

9、继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在全州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回收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675.8万个,76.35吨,建设一套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信息化回收系统,安装5套智能化回收设备,建设30家标准化农资门店,同时在全县推行绿色化生产,将回收补助资金的30%用于兑换黄色诱虫粘纸、性诱剂、生物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推广使用黄色诱虫粘纸21.5万片,覆盖面积2万亩,提升了全县农作物绿色化水平,通过项目实施,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95%,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建设30立方米的农业面源物垃圾处理池40个,年处理农业面源物5000吨以上。共投入回收资金334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州植保植检站。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060,02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0,026.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269.66元,增长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269.66元,增长2.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30,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1、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221,469.55元比2021年的260,355.2元减少38,885.6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88,459.36比2021年的178,441.60元增加10,017.7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136,120.91元比2021年的0元增加136,120.91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7,274.56元比2021年的0元增加7,274.56元;5、事业单位医疗收入99,967.95元比2021年的105,952.59元减少5984.64元;6、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66,540.96元比2021年的66,971.16减少430.2元;7、事业运行收入1,586,820.14元比2021年的1,575,856元增加10,964.14元;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收入398,949.9元比2021年的387,356元增长11,593.9元;9、防灾救灾收入0元比2021年的299,996元减少299,996元;10、病虫害控制收入229,989.88元比2021年的0元增加229,989.88元;11、住房公积金收入124,433元比2021年的133,828元减少9,39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091,039.97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877.19元,占总支出的76.86%;项目支出715,162.78元,占总支出的23.1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8,670.82元,增长3.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0,860.04元,增长3.52%;项目支出增加27,810.78元,增长4.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1,469.55元比上年的260,355.2元减少38,885.6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8,459.36比上年的178,441.60元增加10,017.7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120.91元比2021年的0元增加136,120.91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74.56元比上年的0元增加7,274.56元;5、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967.95元比上年的105,952.59元减少5984.64元;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540.96元比上年的66,971.16元减少430.2元;7、事业运行支出1,617,833.9元比上年的1,549,468.6元增加68,365.3元;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98,949.9元比上年的387,356元增加11,593.9元;9、防灾救灾支出0元比上年的299,996元减少299,996元;10、病虫害控制支出229,989.88元比上年的0元增加229,989.88元;11、住房公积金支出124,433元比上年的133,828元减少9,39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877.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1,56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4,311.06元,占基本支出的5.23%。(人均情况: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支出107,217.43元;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人均支出5,919.5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5,162.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98,949.9元;2、事业运行支出86,223元;3、病虫害控制支出229,989.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0,02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相比增加81,269.66元,增长2.73%。主要原因分析: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减少38,885.65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017.76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36,120.91元;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增加7,274.56元;5、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减少5,984.64元;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430.2元;7、事业运行支出比上年增加40,964.14元;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比上年增长11,593.9元;9、防灾救灾支出比上年减少299,996元;10、病虫害控制支出比上年增加229,989.88元;11、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减少9,39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3,32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8%。主要用于部门11名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66,50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9,967.95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6,540.96元。

3.农林水(类)支出2,215,75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12,699.8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87,897.3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715,162.78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4,4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00元,支出决算为19,913.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852.0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6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0.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100元,支出决算为19,913.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85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348.1元,下降1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元,下降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39元,下降45.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警监测、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专业化统防统治;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农药经营许可审核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警监测、大面积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专业化统防统治;植物检疫行政执法、农药经营许可审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2,610,247.47元,其中:流动资产3514.52元,固定资产2,606,732.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4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800元;流动资产减少3104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9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积极争取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县级田间监测点、区域农药风险监测试验站等植保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议把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州县市级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以增强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水平。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49901111



附件:楚雄州植保植检站2022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