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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3-0316019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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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2022年9月机构改革新组建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州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的副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10个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履行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受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大案要案;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及执法装备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党总支(人事科)。所属单位10个,具体为: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禄丰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柏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牟定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姚安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仁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武定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理论武装,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州党委、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决策部署,做到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三新一高”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促进交通运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发〔2022〕35号),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继揭牌成立,标志着我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崭新阶段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有副县市长、交通运输局长参加的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和邮政业安全发展中心成立座谈会,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整个改革中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履职尽责。

3.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推进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发展。

一是切实做好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加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场站等重点场所显示屏宣传560余次,组织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启用“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业务培训80余次,加强区域间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协同联动,畅通物流“微循环”,保障重点物资“产得出、运得走、供得上”;楚雄太阳女集团“农村客运+乡村物流”服务品牌上榜交通运输部全国第二批乡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并被省交通运输厅作为全省推广农村客运+乡村物流的楚雄经验。

二是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精神推进道路运输经济稳增长。认真统筹做好处机关2023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7项指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稳增长工作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稳增长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狠抓落实,促进经济指标平稳增长,道路运输经济持续增长,到1-9月(错月),全州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营业收入增速(错月)为26.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错月)为23.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在全省排名第5名。

三是坚持人民生命至上,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始终把增强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放在首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把防范化解既有行业安全风险摆在重要位置,守牢住安全生产底线,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部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围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整治、农村地区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永武高速专项打非治违、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平安车站”创建等工作,聚焦重大节假日和雨季汛期安全防范,深入客运、货运、出租车、网约车和驾驶培训机构等企业,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开展工作。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助企纾困,推动道路运输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是切实帮助企业做好纾困解难。编制《道路运输行业助企纾困政策清单》100余份,涉及国家、省州28个惠企政策文件下发全州道路运输企业,指导全州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纾困扶持措施、税费减免政策、金融供给政策等;践行“四万三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惠企政策宣传和兑现,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加大对纾困惠企帮扶政策宣传,打好政策“组合拳”,把纾困解难与激发活力有机结合起来,全力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激发发展活力,截至年底,全州交通运输行业要新增市场主体2000户。

二是强化银企合作,加大金融帮扶。统计上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推送”道路运输企业融资需求32户,与金融机构对接,实现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精准帮扶;牵头召开楚雄州交通银行联合举行楚雄州金融支持交通运输行业政银企融资对接会。

三是突出法治建设,道路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加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交通运输“两规范一禁令”,加强执法培训,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贯彻落实和相关工作衔接,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部、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重大执法案卷评议,统筹抓好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推进数字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巩固提高安全监管成效。以“互联网+安全监管”为抓手,加快传统监管向科技创新监管方式转变,充分利用好“楚雄州政府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加大对“两客一危一网一货”的动态监控监管。

四是突出协同治理,道路运输市场整治不断巩固。建立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协作联动共治机制,结合“两客一危一网”车辆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等工作加强与交警、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工信、住建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永武高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关于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等,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新出台《楚雄州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网约车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快推进网约车经营合规化进程,开展网约车专项整治,加强对网约车市场监管

五是深入推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道路运输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低碳绿色发展。全州接入“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维修,持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打赢蓝天保卫战。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确保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均为达标车辆;做好全州重型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安装工作,圆满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持续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强化运输结构调整,优化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结构,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多式联运,构建绿色经济运输体系,加强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应急宣传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运输储备体系。

6.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提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节约型机关。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班子和队伍建设实现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目标。研究制定《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公务员工勤人员考核实施方案》等人事管理、纪律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运行机制;制定、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等制度,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作为切实打造单位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管财的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网络强国、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单位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是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和行业优势,聚焦脱贫户和易返贫致贫户两个群体,抓住产业发展和就业帮扶,协助推进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帮助争取农村公路硬化路项目列入农村公路开工建设。

四是统筹配合做好楚雄市创文、创卫和处机关疫情防控及爱国卫生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到单位包保责任区和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常态化卫生清扫活动;加强单位疫情防控信息化建设,疫情防控安全闸机科技设备投入使用;持续加强做好处机关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 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72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2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的预算数增加了224.50万元,增长44.95%。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预算了6个项目,共计安排资金153.99万元,基本支出569.93万元比去年2022年增加70.51万元,增长14.12%,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二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三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722.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2.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23万元(本级财力722.2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3年的预算数增加了222.81万元,增长44.61%。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预算了5个项目,共计安排资金152.3万元,基本支出569.93万元比去年2022年增加70.51万元,增长14.12%,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二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三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723.9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22.23万元,自有资金1.69万元,财政安排支出共计723.92万元,与上年对比预算数增加了224.50万元,增长45.00%。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预算了5个项目,在州财政局大力支持下共计安排资金152.30万元,基本支出569.93万元比去年2022年增加70.51万元,增长14.12%,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因调整工资标准、职级晋升、清算基础性绩效等追加相关工资经费指标;二是追加了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经费指标;三是因计提基数调整追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指标;项目支出15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预算了5个项目,在州财政局大力支持下共计安排资金152.30万元。四是结转上年度单位自有资金1.6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3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1人退休退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医疗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431.76万元,主要用于列支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经费开支。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3万元,主要用于附属设施设备建设、办公楼维修等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1.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业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2022年5.5万元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 2022年0.5万元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90人次。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支出,减少浪费,不必要的接待不接待,压缩陪同人员,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万元,较上年5.00万元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68万元,与上年74.58万元对比增加67.10万元,增长89.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购置全系统执法人员制服57.3万元,办公楼屋顶维修15万元。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1.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其中:30201 办公费:8.55万元,30205 水费:0.50万元,30206 电费:1.30万元,30207 邮电费:4.32万元,30211 差旅费:7.50万元,30215 会议费:0.4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30218 专用材料费:57.30万元,30226 劳务费:2.13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15.0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9.10万元,30229 福利费:2.52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27.26万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29.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1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95.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08.5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14万元,下降5.7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回收取的质量保证金41万元,经财政批准报废固定资产33.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00余项,账面原值33.8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7100111



附件: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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