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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2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1221012
  • 公开目录: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2022年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2022年1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453,324.18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77,425.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8,94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956.67万元),支出23,328.42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2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2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470,471.18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94,572.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8,942.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956.67万元),支出37,238.42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3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3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568,385.2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38,981.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5,540.9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6,413.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450.30万元),支出110,937.30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4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4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608,627.86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58,049.00

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15,593.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7,535.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450.30万元),支出161,534.79

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5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5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652,538.31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00,169.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06,223.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8,695.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450.30万元),支出218,020.73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6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6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12,912.5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14,452.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49,540.3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8,759.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360,212.00

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7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7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43,963.9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14,452.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8,134.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1,216.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511,426.18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8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8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56,709.9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14,452.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8,134.7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3,962.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578,521.82

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9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9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62,451.18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19,106.00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9,221.9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3,962.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681,940.86

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10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72,368.47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28,740.00

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9,505.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3,962.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733,788.17

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楚雄州2022年1-11月直达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末,楚雄州收到直达资金873,097.71万元(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228,740.00

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69,972.4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4,224.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160.78万元),支出775,623.45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4,889.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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