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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30012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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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水库保护管理专项规划、制定水库运行计划,执行调度指令,保障正常、安全、规范供水;负责管理、维修、养护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工程设施;负责保护管理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水域、林草、土地等资源;负责青山湖国家水利风景区保护利用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防”字当先,全力筑牢大坝安全防线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全年分别召开6次党组会,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组织应急救护培训3次,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4份。从组织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经济管理4个方面修改完善了管理局相关制度。

二是聚焦薄弱环节,推进水库监测检查常态化。全年共开展水库大坝安全检查22次,大坝变形监测4次,开展水库危险源辨识及安全评价工作4次;完成库区用电安全巡查6次,清除库区用电安全隐患7起;完成水库闸门启闭设备及备用电源巡视巡查26次。强化水库应急值守,全年做到领导带班、管理局干部职工轮流到水库现场值班,确保水库日常有人守、汛期有人巡、出险有人管。投入13万元完成了水库枢纽区金属结构除锈、防腐工作;投入150万元完成了防汛物资仓库建设及物资储存;投入92万元开展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2.以“管”字为要,推动水库综合效益发挥

一是精细精准科学调度。做到应蓄尽蓄,于10月初完成了6578万方的蓄水任务。充分发挥好水库防洪、灌溉和城市供水功能,高效优质做好下游工农业生产、楚雄市城市应急供水和生态补水。2021年共完成向下游供水5566.77万方,其中:向楚雄市应急供水1630.44万方,楚雄市农业灌溉供水271.56万方,元谋县农业灌溉供水593.42万方,生态流量补给2607.38万方。

二是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按照“青山嘴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十四五末水质保护再上新台阶,达到Ⅱ类水质的工作目标”要求,把提升水库水质作为工作着力点,与楚雄市政府、相关部门及乡镇召开2次联席会议。加强对湿地的管护,投放高效复合微生物菌剂20吨,消落区垃圾清理22.5吨,对库周18个垃圾池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填埋垃圾200平方米,作填埋处理死畜6头;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取样工作28次。

三是积极争创行业标杆。“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创建成功,编制完成青山嘴水库综合防护方案,完成2017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审计和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工作。

3.以“护”字为重,强化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一是转变观念,全力以赴抓好库区生态建设。与楚雄市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共同做好库区山林、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不断提高水库运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抓细抓实,库区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聘用库区管护人员20名,共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点9处,加强巡山护林;积极协调州市防火办,落实好联防群防机制,与周边乡镇和村组建立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管护联防机制;坚持长年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领导带班,库区管护人员森林防火期内全天值守,库区4.3万亩林地、3361亩耕地、450亩宅基地得到较好管护,连续多年做到零火情,确保了库区生态安全。

三是完成《楚雄州青山嘴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四是健全水生态保护与监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工作要求,全面加强龙川江沿岸的日常管理,建立联防联动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水库保护区范围内违规违法行为。

4.以“严”字为本,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

一是凝心聚力践行,力促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扛稳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四是两手抓两不误,抓好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运行安全科、环境资源科、资产财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即事业编制25人(含工勤人员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6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万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599.44万元对比增加了166.12万元,增幅27.71%增加的原因:调整预算增加了水库运行与维护费、设备购置经费(安可设备)、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及楚雄州人社局拨入公益性岗位补贴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6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68万元,占总支出的53.70%;项目支出354.05万元,占总支出的46.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682.99万元对比增加了81.73万元,增幅11.97%,增加的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了水库运行与维护费、设备购置经费(安可设备)及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0.68万元。与上年的443.8万元比减少了33.12万元,减幅7.46%,减少的原因:一是上年的库区管护人员工资预算下达列入机关运行经费,而今年预算下达列入项目支出;二是人员减少及人均公用经费压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05万元。与上年的239.19万元比,增加了114.85万元,增幅48.02%,增加的原因:项目支出增加了水库运行与维护费、设备购置经费(安可设备)及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所致。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水库运行与维护费193.42万元。

2.库区森林防火及资源管护项目专项资金67.83万元。

3.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

4. 安可设备购置经费4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599.44万元对比增加了163.87万元,增幅27.34%,增加的原因:增加了水库运行与维护费、设备购置经费(安可设备)、及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类)支出25.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66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等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1.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一致。2021年单位三公经费只有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3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库运行及应急供水业务接待3批次42人0.4万元,省水利厅、省水利工程管理局检查、调研业务接待9批次117人1.03万元,青山嘴水库管理局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验收工作业务接待2批次46人0.45万元,省内其他水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到水库考察学习业务接待2批次52人0.42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9万元,与上年69.95万元对比减少了30.46万元。减幅43.55%,减少的原因:一是上年的库区管护人员工资预算下达列入机关运行经费,而今年预算下达列入项目支出;二是人员减少及人均公用经费压缩。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5.8万元;

2.水费0.55万元;

3.电费0.39万元;

4.邮电费0.96万元;

5.物业管理费3.91万元;

6.差旅费4.85万元;

7.公务接待费2.3万元;

8.工会经费4.45万元;

9.其他交通费用16.04万元;

1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资产总额87217.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1万元,固定资产87050.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742.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17.9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24.53万元。总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及支付工程尾款所致。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217.70

167.61

87050.09

84773.34

2276.75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指财政承担部分的养老保险费。

2.行政单位医疗是指财政补助个人的医疗保险费。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3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20220928045742674.xls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青山嘴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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