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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406001
  • 公开目录: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6日
  • 文号:
  • 主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2021917日至1020日,楚雄州审计局对楚雄州财政局、州级相关单位及州属有关企业等31家单位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截至20219月底,楚雄州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35 859.76万元(中央501 637.99万元、省级34 221.77万元),截至20219月底支出400 729.96万元,支出率为74.8%。累计收到省财政厅调拨直达资金17批,根据资金分配方案全部下达到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调拨率100%

楚雄州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等平台,从7个方面落实了直达资金机制,采取了6个措施保证了直达资金监管体系建设,从3个方面开展了直达资金协同联动工作,实现了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全链条资金监控体系,确保了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有效保证了直达资金安全高效、监管有序,运行正常。在当前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和受疫情影响减收的情况下,保障了区域内重点项目支出,兜实兜牢了基层三保底线,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发挥了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审计查出个别单位以拨作支2万元,目前已原渠道退回并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并形成支出。已整改完毕。

(二)三所学校用免学费资金弥补公用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三所学校已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及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免学费政策规范学费收取和管理,已整改完毕。

下步工作措施

楚雄州财政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及时研究立行整改,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严格根据审计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从体制和管理层面上深入分析、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下步工作中,楚雄州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抓好直达资金管理使用。

(一)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一是完善通报制度,定期对直达资金特别是基建类项目支出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县市,督促州、县两级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建立约谈机制,明确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主体,强化约谈和问责制度,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在直达资金监管中,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避免资金回补、实拨、信息录入不完整等情况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联动。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及时督促各项目管理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督促州、县两级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管理,有效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快已完工项目验收,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加强资金监控。要落实资金监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日常监控、疑点核实、违规处理等工作,通过工作提示函、通报等方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监控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协调配合,加强对直达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管理责任,严防直达资金被闲置挪用,严防违规支付,严禁以拨代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四)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充分认识监控系统数据重要性,不断提高直达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数据质量和对接效率,做好监控系统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有序衔接,确保业务人员工作量减少的同时,力求及时、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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