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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318019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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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9〕64号)文件,明确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为:(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5)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 负责综合质量管理。(7)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12)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3)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4)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5)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16)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17)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18) 负责指导县(市、高新区)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工作。(19) 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 30 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广告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产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设机关党委办、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有派出机构1个(楚雄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楚雄彝族自治州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楚雄彝族自治州药品不良反应与滥用监测中心)、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州重要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1)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活动,进一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和“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政治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推动我局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认真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2)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的教育活动,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参学的党员干部职工共撰写心得体会102篇。梳理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为民办事清单”共24件,已完成23件;组织170名党员上报为民办实事清单共170份385件,已完成370件。(3)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4)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明确标兵标杆目标和担当履职目标,将大比拼结果运用到公务员平时考核中,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5)加强对“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州869名党员参与各类纪念活动,开展学党史办实事60余件,积极开展“共产党员经营户”授牌和“共产党员示范户(店)”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州“小个专”党建工作实效。

2、着力爱国卫生“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见成效

(1)加强监管,促进规范达标和提升改造。认真落实“净餐馆”专项行动“七个达标”和“管集市”专项行动“五有”“五化”目标要求,全力推动“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落地见效。(2)集中攻坚,深入推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大力推广应用“净餐馆”长效机制“餐饮安心码”,建立完善“四级包保”责任制,深入推行红黑榜制度。

3、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成果

(1)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加强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监管,认真落实我州三批次110件非正常专利申报的撤回工作,兑现专利授权资助和地理标志奖补95万元。2021年,全州专利授权量916件,同比增长43.57%,有效发明专利量383件,高价值发明专利98个,全州高价值发明专利占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25.6%;新增注册商标2270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3437件,同比分别增长54.84%、24.62%;“禄丰香醋”“黑井石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2)知识产权强企强区试点示范行动持续推进。围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县市全覆盖”目标,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认定和知识产权园区试点示范工作。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公示,确定楚雄州2021年云南省优势企业为17户;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参加2021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在自主创新组中品牌价值为5亿元;欣绿茶花股份有限公司“礼品包装盒”专利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成为我州首次获得中国专利奖外观设计优秀奖。(3)加大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对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重点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及注册申请环节违法案件。全州共立案查处34件商标侵权案件,罚没款30.4万元;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2件。

4、着力优化市场环境

(1)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一照多址”试点改革,作为全省四个试点改革州市之一,对无许可事项的分支机构免登记。全州新登记市场主体36219户,完成年度新登记市场主体3.4万户目标任务的106.5%;净增各类市场主体22517户,完成年度净增市场主体1.8万户目标任务的125%;市场主体总数达21.65万户。(2)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聚焦社会关注、企业反映强烈、问题较为突出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公用企业、涉企保证金等领域,加强价格监管,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检查。(3)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1年,全州共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240件,办结率 99.3% ,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48.45万元;统筹制定2021年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763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08项,抽查计划实现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100%覆盖。

5、着力严守安全底线有新作为

(1)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三小”行业清理整顿、预防食物中毒“守底线”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州内3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100%设立了入场销售者档案,100%建立了管理制度,100%设立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服务;加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关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白酒、食用油、校园及其周边等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案件1093件,罚没款249.15万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全州共完成抽检9835批次,合格9477批次,不合格273批次,风险监测不合格85批次;省政府食安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全省2021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楚雄州城乡居民食品安全综合满意度达85.79分,继续位居全省第一。(2)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持续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特殊药品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农村便民药柜”设置,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90户次,接种单位424户次。对4例疑似新冠疫苗接种严重不良反应所涉及的新冠病毒疫苗的运输、储存中的质量控制及属地监管部门的监管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加强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单位的检查。完成药品监督抽验628批,合格率99.36%;抽检化妆品40批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416家次,抽检29批次;查处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94件,罚没款76.08万元。(3)牢牢守住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抽查化肥、水泥、非医用口罩、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车用汽柴油等20类622批次产品,共开展州、县级监督抽查538批次,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了烟花爆竹、化肥、水泥、非医用口罩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地条钢”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质量案件48件,罚没款86.6万元。(4)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全州50家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叉车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积极推进我州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电梯应急监管信息化建设。全州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98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527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054台套,发现安全隐患418条,保障了全州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6、着力推进质量强州有新成效

(1)加强标准化发展水平。开展执行标准清理登记、企业标准自我公开。加强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局下拨双柏县杜长大三元猪养殖省级示范项目年度补助经费10万元。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引导33家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标准76项,涵盖86种产品,办理商品条码注册40家、续展83家。(2)强化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对全州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能(水)标识等开展监督检查。推行“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监管,共1049家单位注册备案强检计量器具12731台件,检定合格率99.97%,免征强检费用240余万元;超额完成100批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大比拼”目标任务,实际完成120批次。(3)筑牢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基础。推进质量认证与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科学发展,获得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达105家,推进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督促州内涉及低压电器、安全玻璃等5家企业进行证书转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 124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1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8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3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32.6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奖励企业的州政府质量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532.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32.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2.63万元(本级财力3532.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8.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项目支出经费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奖励企业的州政府质量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32.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3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2.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压缩10%,且年内自然减员造成的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增加了对下转移支付奖励企业的州政府质量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3801 行政运行:2199.44万元,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0万元,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万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155.94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5.2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0.32万元,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41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2.76万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5.62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71.52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61.4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补经费80万元、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奖补助经费10万元、地理标志产品奖补经费20万元、州政府质量奖15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5万元、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9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8.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2022年公务接待费下降原因: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的要求,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标准,厉行节约取得明显成效。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我部门重点项目涉及资金50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92.18%。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一)质量强州和知识产权战略下级补助经费

项目设置绩效目标10个,其中:数量指标5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分别为:①数量指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定数=1个;专利奖奖励计划完成率>=90%;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数>=17个;州政府质量奖企业认定数=5个;中国专利优秀奖获奖专利数=1个;②质量指标:进入现场评审的产品获评通过率>=80%;③时效指标:任务完成时间<=2022年10月底;④经济效益指标:受保护产品的经济效益提高>=5%; ⑤社会效益指标:知识产权宣传影响力提升=100%;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企业满意度>=90%。

(二)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专项经费

项目设置绩效指标17个,其中:数量指标5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成本指标5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

分别为:①数量指标: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批次>=2376批次;全年药品监督抽检批次>=420批次;全年工业产品监督抽检批次>=622批次;全年定量包裝监督抽检批次>=120批次;全年特种设备监督抽检批次>=140批次;②质量指标: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率=100%;③时效指标:全年抽检完成时间社会效益指标<=11月底以前;④成本指标:食品监督抽检成本=848元;药品抽检成本=1100元;特种设备抽检成本=1000元;食品专项督抽检成本=1000元;计量包装抽检成本 =1000元;⑤社会效益指标:特种设备监管率=100%;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处置率=100%;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率=100%;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对市场监管满意度>=80%;监管相对人满意度>=90%;监管相对人满意度>=8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80.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较上年压缩10%,且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经费较2021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9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万元,固定资产560.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6.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此处公开为2021年决算数。

 

 

 

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200111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附件: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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