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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PPP项目整改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1227003
  • 公开目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PPP项目整改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
  •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PPP项目整改情况及整改要求通报

提高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
切实推进州PPP项目规范整改工作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2021年12月8日)

同志们:
    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PPP项目规范整改的统筹安排,经研究,今天召开PPP项目规范整改工作会议,其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安排部署PPP项目规范整改工作,跟踪落实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分析研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刚才,州财政局通报了PPP项目规范整改工作情况,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下面,我再提几点要求,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规范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4年开展PPP项目工作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国家、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学习政策文件精神,扎实、规范、有序地推进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截至2021年10月,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中楚雄州仍有项目39个,投资总额265.95亿元。其中:州本级项目3个,10县市36个,项目涵盖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公用、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被列为财政部示范项目7个,投资金额33.78亿元。目前,进入实施阶锻的项目30个,总投资217.98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资85.25亿元。我州的PPP工作取得了项目入库个数全省第三,财政部示范项目个数与昆明市并列第一的好成绩。
    PPP项目的推进实施,有效助力了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力支撑了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夯实了发展基础,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
    今年,审计署驻云南特派办对陈豪书记和阮成发省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指出云南的高速公路PPP项目协议、合同存在折现率、合理利润率等投资收益固定指标;协议、合同中承诺给社会资本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能超出政府批复的两评一案中最高限值;未按照财金〔2020〕13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存在财金〔2019〕10号文中规定的不规范情形。极易形成政府隐形债务,要求全面整改。云南省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PPP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函》,同时,于11月3日至5日,派出PPP项目复查组,对我州在库的PPP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查,复查组对部分项目提出了限时整改要求。对此,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州财政局召开了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对照整改清单要求,举一反三,逐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间界限,建立整改日报制度,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39个在库项目,已按要求完成规范整改12个,规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是,部分项目整改工作推进缓慢,严重影响全州整改质量和进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县市政治站位还不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问题整改推进迟缓,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完成率低,存在观望等待思想,态度不够坚决,行动不够迅速。相关县市和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PPP项目规范整改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规范整改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把规范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刀刃向内的态度和务求根治的决心,做到政治上坚定、态度上坚决、工作上迅速、措施上有力,切实把规范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向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出满意的整改答卷。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责任抓整改
    此次PPP项目规范整改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规矩、讲担当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PPP项目规范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存在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抓好省财政厅复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相关项目主体和实施单位要充分认识存在问题整改的必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完善整改机制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项目主体和实施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协调统筹力度,层层压紧压实规范整改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增添动力、层层抓好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以抓铁有痕的态度和踏石留印的决心,确保规范整改工作整改到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立行立改、逐条落实,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牵头领导、一抓到底”,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限时销号。
    三、严格审核标准,强化督查督办抓整改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PPP项目有关政策,严格项目入库审核,加强入库项目跟踪管理;各县市和州级项目实施主体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立足现有实际,科学合理测算项目支出,不得超出自身财力上项目,不得固化政府支出责任,不得泛化PPP项目运用范围,当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资本金比例、股权结构、运营成本和收入合作期限等发生变化导致PPP项目财政支出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及时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及时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针对此次规范整改工作,州政府督查室要制定完善的督查方案,定期开展督查,整改进度实行日通报制度,涉及项目整改的县市和州部门于每天5:00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和州财政局,全力推进整改并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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