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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1210005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 文号:
  • 主题词:

尊敬的李本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永仁县2019年城乡厕所提升改造建设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厕所革命”资金下达情况

  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条件,提升全州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是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的最终目的。自2016年实施城乡公厕建设以来,我州累计筹措下达“厕所革命”补助资金9150.2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3832万元,州级安排5318.2万元。下达永仁县新建、改建城镇公厕及旱厕消除等资金648.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21万元,州级补助327.2万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7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9〕50号)文件精神,乡镇镇区旱厕改扩建参照城市公厕改扩建补助标准,省级财政按4万元/坐标准补助,州级财政按1万元/坐标准补助。“楚政办通〔2019〕50号”文件下达永仁县城市2019年旱厕消除任务44座,2020年1月15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明确2020年城镇公厕建设管理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楚雄州建设任务为改建城市公厕6座、改造提升乡镇镇区公厕43座,永仁县有3座列入省级明确的补助范围,州财政以“楚财建〔2020〕78号”及时下达了永仁县相应补助资金12万元。未列入省级补助的其余41座公厕,州财政以“楚财建〔2021〕72号”对2019年完成的乡镇镇区公厕提升改造按照每座1万元进行了补助,补助永仁县资金47万元。省州级财政都已按任务数和补助标准给予永仁县全额补助。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努力争取上级尽量减免州级及以下地方资金配套,进一步用好中央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州县配套负担;三是配合住建等部门积极探索推广以PPP模式、提供承包经营、企业冠名赞助、企业出资政府回购等“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同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也应积极筹措资金,合力推动“厕所革命”良性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李泳江 0878-3112710

楚雄州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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