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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1130020
  • 公开目录:情况总结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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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工作总结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直达县市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按照资金拨付突出快,资金使用突出效,资金监管突出严的目标,建立资金分配、拨付、监控三位一体的全链条管理机制,实现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切实落实好六稳六保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楚雄州财政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直达机制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专项推进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各科室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有序开展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二是突出高位推动。积极与州委、人大、政府汇报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楚雄州人民政府建立了政府领导挂钩督办特别国债项目机制,构建州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州级主管部门积极督促、县市查找问题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的工作体系,实行按月通报制度,切实督促项目实施推进速度和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确保直达资金效益发挥。

(二)抓实学习培训,领会政策精神。直达资金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策原则性强,楚雄州认真组织全州各级具体业务人员,参加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组织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直达资金及时高效处理。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反复研读政策文件,力求精确掌握政策的精神要求,做到直达资金准确无误地用到实处。

(三)及时分配资金,确保精准使用。一是直达资金收入情况。20201231日,楚雄州共收到省下达直达资金349,352.18万元,其中:正常转移支付75,380.13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33,972.05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40,000万元。收到参照直达资金207,540.28万元。二是直达资金分配情况。楚雄州对下分配下达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133972.05万元,特别国债140,000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75,380.13万元,参照直达资金207,540.28万元。于20209月前全部分配下达,分配进度均达到100%。三是直达资金使用情况。直达资金支出316,440.46万元,支出率为90.6%,其中:正常转移支付74,939.53万元,支出率为99.42%、特殊转移支付133,972.05万元,支出率为95.1%、抗疫特别国债114,088.66万元,支出率为81.49%。参照直达资金支出206,067.92万元,支出率为99.3%。未支出资金根据管理办法结转2021年使用。

(四)夯实监管基础,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楚雄州严格按照《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等平台,实现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全链条资金监控,确保直达资金使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一是加强操作规程的监督。各业务科室结合资金分配依据及时报批分配下达资金,做好指标登记和数据导入等工作,强化直达资金源头管控,完善监控系统要素信息,把好财政关口。二是突出使用环节的监督对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重点监督资金收款人、支付方式、是否违规将资金转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清楚。三是突出执行环节监督。要求各县市及时准确完整录入预算指标、支付数据等,对录入数据的质量进行认真检查,保障数据信息准确真实。四是加强指标对账确保监控系统反映数据与实际财政业务保持一致,及时纠正不规范或违规使用直达资金的行为,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五是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六个严禁等负面清单,严禁挪用、挤占直达资金,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拨付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

(五)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绩效目标申报、审核、下达等相关工作明确主体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绩效目标的原则,压紧严实项目实施主体和对口科室责任,进一步强化了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督促用款单位细化项目绩效目标,通过约束指标的设立,提高直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21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一是完善通报制度,定期对直达资金特别是基建类项目支出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县市,督促州、县两级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建立约谈机制,明确资金管理使用责任主体,强化约谈和问责制度,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强化资金管理,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在2021年直达资金监管中,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管理,避免资金回补、实拨、信息录入不完整等情况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直达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专项审计等多种方式加快支出进度。

(三)进一步加强纵向沟通和横向联动。加强与项目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早发挥项目投资效益。及时督促各项目管理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督查通报力度,督促州、县两级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管理,有效落实项目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快已完工项目验收,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

(四)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的绩效管理。全力做好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工作,坚决杜绝因项目资金管理不善而出现项目资金沉睡及项目管理单位造成资金闲置的现象,同时充分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加强资金的监管,做好平台中资金分配下达、支付数据挂接、发放明细导入等工作,确保监控平台数据与实际支出数据相一致,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资金监管作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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