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0402002
  • 公开目录:财政管理制度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2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5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19日由财政部2021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29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