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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目录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1-0312112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目录
  •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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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州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作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2月28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办字〔2019〕71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基金监管科。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编办发〔2019〕32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保险管理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业务科、费用审核科、费用结算科、基金管理科、网络信息科、稽核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抓好参保筹资。一是认真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使医保政策不断深入人心,为医保扩面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实现参保全覆盖,力争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二是全力做好资金筹集,持续提高待遇保障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90元,确保上级财政补助稳步提升,全年争取中央、省财政补助达12.44亿元以上,上级财政补助占财政补助资金比例达94%。

2.着力完善待遇保障机制。一是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二是着力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与国家和省步调保持一致,有序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落实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措施。三是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待遇,修订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特慢病门诊政策,实现量入为出。四是积极配合国家、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3.着力加强基金运行管理。一是强化基金管理责任,科学合理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扎实落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责任分担机制,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二是严格基金预算管理和执行,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机制和预警机制,推进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建设。三是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央和省级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项目实施和资金规范管理。四是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按“宽进严管”的原则,不断调整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与全省同步实行医药机构定点结果互认,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医保准入、监督管理、费用结算、违规处理等方面,与公立医药机构一视同仁,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4.着力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一是启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做好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备案工作。二是持续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组织10县市开展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改革;组织专家对实施DRGs付费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运行情况汇总分析,及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推进药品招采制度改革,探索州内医疗机构联合带量采购,以医联体、医共体为单位集中采购药品,降低药价,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四是持续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使用扩围试点,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逐步扩大参加采购试点的非公立医院和零售药店,按照国家“按月监测、按年考核”的要求制定完善考核监管制度,保障药品供应。五是规范医用耗材招采,积极组织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跨省、跨区域联盟带量采购医用耗材,推进普通医用耗材及其它类高值耗材的网上招标采购。

5.着力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保障,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医药机构诚信管理等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持续抓好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打击欺诈骗保分类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运用大数据分析与实地督查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基金监管工作成效。三是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专项督查机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的联动机制,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四是扎实开展飞行检查,积极配合第三方开展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净化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规范性使用环境的范围,不断扩大基金监管的广度、不断挖掘基金监管的深度、不断强化基金监管的力度。

6.着力优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一是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将2021年作为医保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深化年,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运行和监管体系。二是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推进全州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继续优化慢特病门诊业务经办和异地就医事项经办。三是健全完善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提高经办服务质量。

7.着力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快医疗保障专网建设,配合省医保局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实施准备工作,完成州到县、乡、村一级的医保专网建设,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智慧医保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完善参保基础数据,及时补全修正缺失参保信息,剔除虚假参保,清理重复参保,提升数据质量。三是加快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应用,到2021年实现60%以上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定点医药机构开通率达100%。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大力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参保信息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打印医保参保凭证等业务,倡导使用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办理业务,逐步实现医保业务全程“掌上查、指尖办、网上办”。五是加快推进门诊特慢病定点零售药店的系统开发及应用。

8.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医保自身建设。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党建工作有效开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学习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19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90.6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3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补助资金州级补助按分摊比例较未脱贫人口更少,导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90.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90.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0.65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3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补助资金州级补助按分摊比例较未脱贫人口更少,导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90.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1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人员增加,核定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经费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42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5.68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已脱贫人口补助资金州级补助按分摊比例较未脱贫人口更少,导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2010101 行政运行:609.61万元,201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00万元,2010607 信息化建设:57.00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36万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07.32万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4.34万元,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79.00万元,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1,645.00万元,2101501 行政运行:3.00万元,2101505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40.00万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43.0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6,190.65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162.42万元,30102 津贴补贴:235.44万元,30103 奖金:114.34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36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7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34万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43.02万元,30201 办公费:20.65万元,30202 印刷费:6.50万元,30205 水费:0.50万元,30206 电费:11.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30万元,30211 差旅费:5.5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47.00万元,30215 会议费:0.50万元,30216 培训费:13.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40万元,30226 劳务费:1.0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17.8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8.00万元,30229 福利费:5.5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43.23万元,30306 救济费:3.60万元,30307 医疗费补助:70.00万元,30309 奖励金:36.00万元,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万元,39999 其他支出:5,224.0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57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64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4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2.3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8.5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2次,共计接待41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2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减少3%的要求,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重点项目有以下2个: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巩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州户籍人口参保率≧95%,常住人口参保率≧92%;参保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数≧73%,参保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项目

该项目绩效目标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立足现有制度提供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通过项目的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措施有效衔接,合理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相关保障政策与政府承受能力相适应,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一定水平,农村因病致贫人数较上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对医疗保障政策满意度持续提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参保居民个人缴纳、政府补助以及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用于对参保居民医疗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6.城乡医疗救助基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7.DRGs:指疾病诊断相关分类,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诊断相关组。

8.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局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基于医保信息库为全体参保人员生成的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85万元,增长108.46%,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2月28日新组建的单位,部门职责和人员在不断调整增加,核算的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具体经费明细如下:30201 办公费:20.65万元,30202 印刷费:6.50万元,30205 水费:0.50万元,30206 电费:11.00万元,30209 物业管理费:1.30万元,30211 差旅费:5.53万元,30213 维修(护)费:47.00万元,30215 会议费:0.50万元,30216 培训费:13.00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4.40万元,30226 劳务费:1.00万元,30227 委托业务费:17.8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8.00万元,30229 福利费:5.50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43.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78600111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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