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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0-1130001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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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楚雄州委:
    首先,感谢你委对楚雄州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楚雄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减免中小企业疫情期间房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督察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年初以来,全国爆发新冠病毒疫情,政府不遗余力,不计代价进行了有效的防控及治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突发的新冠病毒疫情对我州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全州中小企业处境艰难,小微企业更是举步维艰。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小微企业在疫情中的生存率,州、县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我州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和措施。这些惠及企业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陆续落地实施,对帮助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恢复稳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政策落地情况
    一是及时细化落实有关政策。《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出台后,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积极推动全州稳定经济运行相关措施出台落地。2月29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30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20〕4号)。州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为细化落实“楚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于3月9日出台了《楚雄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 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严格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非税收入征收政策措施的通知》(楚财非税〔2020〕8号),明确对承租州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免2020年1月、2月、3份房租。此次减免房租无需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由出租主体在收取房租时自动减免。对已收取2020年1月-3月房租的,由出租主体主动对接承租户,通过在下次收取房租时扣减、延长租期或申请退库等方式落实减免政策。各县市可根据县市情况参照执行或另行制定措施落实减免政策。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落实的督促检查。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出租主体主动对接承租户,通过在下次收取房租时扣减、延长租期或申请退库等方式落实减免政策。配合州委、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审计、税务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宣传、检查,电话抽查、租金收入入库核对等方式,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三是认真做好减免信息统计报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政法〔2020〕4号减免房租政策的通知》(楚财资〔2020〕22号),从4月起建立了落实情况月报反馈制度。同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信息统计报送方式的通知》,我局及时转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变更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租金减免信息统计报送方式的通知》(楚财资〔2020〕51号)。从2020年7月开始,改变经营性房产情况月报表的填报方式,由原来的纸质申报改为网络申报,切实减轻了各相关单位及财政部门工作量,加强了月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经营性房产出租和减免统计情况
    截止2020年7月底,已完成对全州1,716家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和减免情况统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650家,国有企业66家。
    (一)经营性房产出租情况:全州总出租面积为454,583.5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出租面积为256,660.44㎡,年租金应为4,630.67万元;国有企业出租面积为197,923.07㎡,年租金应为3,906.54万元。
    (二)经营性房租减免情况:全州应落实减免面积为350,006.9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97,010.11㎡,国有企业152,996.86㎡;全州惠及市场主体2,055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091户,国有企业964户;全州预计减免租金1,632.6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929.35万元,国有企业703.26万元。全州已落实减免面积290,609.4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69,660.97㎡,国有企业120,948.49㎡;落实惠及市场主体1,558户,其中机关事业单位845户,国有企业713户;全州已减免租金1,170.9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减免691.94万元,国有企业减免479.02万元。
    (三)全州有2,055户市场主体符合享受减免一个季度房租的政策,已经落实享受政策1,558户市场主体,落实率为75.82%。
    三、存在问题
    从统计数据来看,减免政策还有24.18%的市场主体没有享受到优惠,分析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产权主体不认真执行政策、基层单位特别是县级政府执行政策力度不够、减免操作程序滞后、政策理解含糊等多种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宣传。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对政策理解不深,宣传力度不够,未能主动联系承租本单位的租户,导致至今未落实该项政策。
    (二)加强月报审核力度。针对存在未落实情况单位,加以指导、督促执行该项政策。针对存在特殊情况的租户,导致无法落实该项政策的单位,需做详细情况说明。
    (三)明确责任主体。财政部门和主管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做好政策指导,主体单位要切实落实好该项规定。
    (四)针对减免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已采取公布监督电话、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让惠民政策落到实体经济。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艾尔海    0878-3125688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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