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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0-1127005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27日
  • 文号:
  • 主题词:

尊敬的杨冬梅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将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列入州级财政预算进行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快标准厂房建设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大举措,建设标准厂房,有利于改善工业园区投资环境,提升园区发展质量;有利于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缩短项目建设周期;有利于充分发挥土地、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环境等要素集合优势,扩大就业规模;有利于促进同类行业和关联企业快速聚焦,加快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是先进地区工业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州委、州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州标准厂房建设工作,2010年《楚雄州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标厂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10〕18号)明确提出2010年至2012年我州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的奖补政策。州级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自2011年以来,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克服困难,累计下达了标准厂房建设州级补助资金8633.5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州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经济的发展。具体为:2011年1700万元,2013年1740.5万元,2014年2021万元,2015年1282万元,2016年990万元,2017年900万元。
    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标厂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10〕18号),标准厂房奖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0年至2012年,而州级财政给予了六个年度的资金支持,兑现到2016年的项目。2017年以后,由于一是继续对标准厂房进行补助无新的政策依据;二是近年来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因素的影响,收入保持低速增长,但个人及民生支出、还本付息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呈现快速上升态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巨大,导致州级能够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逐年递减。加之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收入大幅下降,州级财政暂时无力安排全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补助资金。
    为切实解决可用财力有限、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下步,我局将积极探索、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实施股权投资、设立基金、贴息和担保费补助、建立风险补偿准备金、PPP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引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撬动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合力支持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全力支持我州工业园区跨越发展。
    感谢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陈颖琳  0878-3112710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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