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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0-0923001
  • 公开目录: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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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801000

楚雄州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州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预算执行,指导县市财政工作。

2、编制全口径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职责。执行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楚雄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州本级部门预算;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经费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州级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省对楚雄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州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赠)款管理有关工作。

4、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州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6、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州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8、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9、依法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全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会计人才和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0、拟订促进楚雄州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1、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州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2、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楚雄州人民政府以资源性资产、资金投向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监管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督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承担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协调抓征收,努力完成财政金融目标任务。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科学编制预算,主动加强与税务、烟草等部门的协作和烟厂等重点企业的沟通,密切关注税收重点县市、重要行业和主要税种收入变化。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及时分解下达征收任务,坚持征查并举,加大对县市欠缴州级非税收入的清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截至10月底,全州收入完成75.6亿元,进度82.3%,同比下降2.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5.1亿元,同比下降3.3%,非税收入30.5亿元,同比下降0.1%。全州支出完成255.3亿元,进度88.1%,增长6.6%;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3.5亿元,增长5.3%;民生投入完成186.4亿元,占支出比重73%。主要包括教育支出36.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8.33亿元,农林水支出22.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9.2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45.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

2、多措并举促发展,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财”服从服务于“政”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细化财政工作的抓手和切入点,加强财政调控引导能力,把握时机、力度和效果,集成发挥各项财政政策的作用,大力支持打好“三张牌”,用好用活增收留用政策,严格落实“三保”责任,认真抓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重视打造“三张牌”。全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打好“三张品牌”。在“绿色能源牌”方面,大力扶持“绿色能源+铜”“绿色能源+钛”“绿色能源+硅”,以形成完整产业链。在“绿色食品牌”方面,大力扶持品牌打造、培育市场主体、发展有机食品、搭建平台、做好营销、破解融资难题等。在“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大力扶持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现代服务业、医疗健康和养生养老旅游项目。二是全力落实好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云南省地方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下发后,我州高度重视,已在全州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会议、州政府中心学习组会议上认真组织了传达学习,要求县市严格落实好文件精神。三是切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充分认识“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任务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感,转变“等、靠”上级支持的思想观念,充分挖掘自身潜力,多措并举,广辟渠道,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年初预算、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用好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盘活存量资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等一系列措施,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到位,不出现拖欠。四是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截至10月底,民生投入完成186.4亿元,占支出比重73%;五是压紧压实责任防控债务风险。完善了楚雄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和债务管理委员会相关机构,组织召开了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先后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楚雄州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楚雄州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办法》及《楚雄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进一步明晰企业债和政府债,化解存在的债务风险。同时,按照“谁举债、谁整改,谁使用、谁偿还”的责任分解原则,围绕省级下达我州2019年隐性债务净减少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州隐性债务规模,将化解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并根据化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化债方案,力争确保2019年化债目标圆满完成。六是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现新突破。截至10月底,全州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3亿元,其中:中央3.33亿元,省3.84亿元,州1.36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8.2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扶持、易地搬迁等项目,为全州脱贫攻坚年度任务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保障。七是及时筹措、下达财政企业专项资金,促进我州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截至10月底,共下达扶持企业财政资金0.34亿元。八是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10大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案件查处等工作力度,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我州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稳步推进P2P网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组织各县市开展P2P网贷机构合规检查、现场检查等工作,要求域内4家P2P机构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组织州内3所高校持续深入开展校园网贷整治防范工作。组织10县市开展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代币发行融资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深圳日日昌、农金宝公司网贷风险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十是持续强化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监管。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范整治和监管分类评级,切实增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登记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

3、凝心聚力勇担当,克难奋进争一流。面对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严峻形势,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准确把握2019年经济运行态势,继续加大上下协调、左右沟通力度,凝心聚力,克难奋进,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克服“减税降费”以及各项减收增支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做好2019年全州财政工作。一是明确重点推进工作。以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四个狠抓”和“四个全力”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即:“狠抓收入目标实现和均衡入库,全力增加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切实提高财力质量;狠抓向上争取和支出总量及进度,全力加快做大支出,确保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狠抓债务风险防控,全力防控化解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狠抓财源培植和中期财政规划,全力确保“三保”,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保障”。二是围绕目标推进工作。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守牢人民代表大会目标、确保政府工作目标、努力实现政府奋斗目标。及时将收入、支出、向上争取、民生投入和财政八项支出的季度目标和年度目标进行了明确。在工作推进中时时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及时下发了《楚雄州2019年一季度财政收支“开门红”工作方案》明确了1、2、3月份部门分县市“五大指标”目标任务;《楚雄州2019年上半年财政收支“双过半”工作方案》明确了4、5、6月份部门分县市“五大指标”目标任务;《楚雄州2019年三季度财政收支“功九成”工作方案》明确了7、8、9月份部门分县市“五大指标”目标任务;四季度结合进度按月明确目标任务。三是强化分析推进工作。继续落实好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五个主题”制度。实行挂图作战。将收支及其他目标按月份解到部门。提请州人民政府召开了8次财税收支协调分析会、2次全州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工作会议、2次债务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1次全州财政专题会议,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出席了相关会议。按月召集税务部门召开收入分析会议、节点上按周召开收入分析会议;多次召开财政系统内部分析会议,切实强化对各项目标进行落实。强力推进财政八项支出目标的落实,要求涉及财政八项支出的部门,必须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州级预算单位财政八项支出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抓好落实。四是严格督查推进工作。由州政府督查室按月定期通报部门支出进度、向上争取资金进度;对上年支出进度慢的预算单位分档次扣减了今年预算,对上年向上争取未能完成任务的预算单位分档次扣减了年度预算。同时以财政局文件对州级单位、县市、内部科室的支出进度通报。强化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督查。组建11个抓财税收支专项行动督查组,每季度对10县市和州本级进行督查。严格进行通报约谈。切实做好对州级单位的督查和约谈工作,对支出进度未达到目标的58家单位和向上争取资金低于序时进度的10家单位进行了督查,对被督查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进行了约谈。由局党组对州本级分管收入、支出的州局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严明政治规矩,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量得到提升。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财政工作的有机结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细化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建工作责任链条和落实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一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抓手,扎实有序的推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9次、干部职工会议11次,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举办全州财政系统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辅导班。三是以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为总抓手,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楚雄州财政局“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楚雄州财政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实施方案》,下发了《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机关党组织书记工作责任清单》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四是严肃党内生活。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坚持贯彻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讲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要求,以上率下、长效常态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等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党员意识,推动机关组织生活严肃化、规范化。五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坚持“四个服从”基本组织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民主决策等工作制度,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不折不扣执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层层推进、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按照州委“十个一”警示教育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坚决从思想上、组织上、纪律上消除侯新华、赵海仙等严重腐败案件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六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科室共同参与、全局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有效发挥信息宣传作用,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发挥工青妇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系统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7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7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98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5.1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3.80万元,占总收入的0.6%。与上年对比增加13.97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入全国会计职称考试费补助14.0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94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1.02万元,占总支出的77.67%;项目支出879.83万元,占总支出的22.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总支出比2018年减少1.93万元,减0.04%。基本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1.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06万元,减3.5%,主要原因在职人数减少了7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财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9.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14万元,增14.16%,主要原因是新增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0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17.58万元;

2、预算改革业务60万元;

3、信息化建设支出181.08万元;

4、财政委托业务支10出万元;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0.2万元;

6、水体污染防治支出40万元;

7、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05万元;

8、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43.71万元;

9、其他大中型水库区基金支出2.16万元;

10、其他农林水支出3万元;

11、其他国有资产监管5万元;

1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10万元;

13、购房补贴支出18万元;

14、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01.4万元;

15、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2.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4.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对比增加22.63万元,增0.7%。主要是新增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6.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324.43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1.05万元,预算改革业务60万元,信息化建设181.08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0.2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2.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4万元;

3.国防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6.29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40万元;

5.农林水支出151.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05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3.71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3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5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1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26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7.68万元,购房补贴18万元,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0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9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导致公务用车使用费超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9.3万元,下降42.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5万元,增长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8万元,下降51.7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我局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由于加强管理措施得当,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2.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占49.12%;公务接待费支出13.04万元,占50.8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相关部门公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95万元,其中:办公费减少14.03万元,印刷费减少9.96万元,邮电费减少18.69万元, 差旅费减少51.06万元, 培训费减少9.8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全局上下树立过紧日子的意识,能不开支的事项尽量不开支,出差能当天往返的尽量当天往返。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8万元, 差旅费22.05万元,劳务费34.59万元,工会经费29.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财政局资产总额196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46万元,固定资产1850.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3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7.5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67.89

117.46

1850.43 0 73.78 0 1776.65 0 0 0.5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801111



附件: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楚雄州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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