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招募公告
为优化政府投资方式,更好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楚雄州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楚雄州委、州政府决定由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发起设立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根据基金运作管理需要,特向全国公开招募基金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一)基金名称和类型
1、基金名称: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二)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
1、基金规模:总规模10亿元,其中一期5.2亿元。为加快基金落地,基金将引入竞争机制,一次招募3家管理机构同步开展基金设立运作。申报机构可根据基金总规模和出资比例自行申报拟设基金规模。
2、出资比例:社会资金(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与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具体由申报机构自行申报。一期,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3亿元,其余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募集,其中基金管理人出资不得低于拟设基金规模的1%。
3、出资方式:拟设基金实行认缴制。各出资方根据项目投资进度按认缴比例实缴出资。募集资金须先到位,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再出资。
(三)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以实际在投资金为基数按日计提,按年支付。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回收期,原则上不超过1.5%/年。具体由申报机构申报。
(四)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左右。投资期和回收期,由申报机构设定申报。
(五)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投向云南省 “三张牌”战略和楚雄州 “2+5+3”产业体系建设领域。(云南省“三张牌”战略,即:云南省将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楚雄州“2+5+3”产业体系,即:楚雄州将着力加快烟草、冶金2大传统支柱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旅游文化、新材料与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与绿色食品制造5大重点产业,石化、现代物流、新兴服务业3大成长性产业建设。)
(六)投资要求
1、楚雄州围绕 “三张牌”战略和 “2+5+3”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基金只能从项目库中选择投资项目。
2、所设基金投资须符合《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
(七)基金管理
1、基金需注册在楚雄州内。
2、所设基金日常运作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所设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1名观察员。观察员不干预基金的日常运作,但对于资金使用出现违法违规、偏离政策导向等情况时,可行使一票否决权。
(八)收益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按照基金章程(合伙协议)及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基金各出资方需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遵守《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
2、基金获得可分配资金后,按照“先还本后分息,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顺序向各出资人分配投资本金及收益。其中,投资本金及门槛收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超额收益按照2:8的比例向管理人和其他出资人分配,管理人每次取得业绩奖励后,应将一定比例的业绩奖励保存于回拨账户中作为准备金,用于弥补投资亏损和补足门槛收益。
3、基金不向各出资方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承诺最低收益。
4、为更好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部分的收益可适当让利于社会资本。
(九)退出机制
所设基金退出机制按照基金章程(合伙协议)及国家有关法规执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退出:
1、招募完成后超过3个月,所设基金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所设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满6个月,未有项目投资落地的;
3、所设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所设基金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5、所设基金管理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二、申报机构条件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营业期限内;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三)具备良好的资金募集能力和管理业绩,具有成熟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
(四)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须指派基金管理团队负责拟设基金的运作管理,并且指派基金管理团队需有基金“募投管退”的成功案例;
(六)基金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无行政及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三、招募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楚雄日报、云南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网站、楚雄州财政局网站发布招募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2月8日。
(二)招募响应。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管理机构按照要求组织报送申报文件资料。申报文件资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8日18:00(北京时间);接收地址:云南省楚雄市汇东街91号;邮编:675000。联系人:汤女士,办公电话0878-3110116、手机15208806888;徐女士,办公电话 0878-3110396、手机13638752977。
(三)资格审查。招募工作组根据申报文件资料对申报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募评审。召开评审会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机构现场汇报(路演)基金设立方案、回答评委提问。评委根据申报机构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汇报(路演)和回答问题等情况,对照《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评审办法及标准》(附件1)进行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3家拟招募管理机构。
(五)结果公示。将拟招募管理机构在楚雄日报、云南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网站、楚雄州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合作协议,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
四、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申报机构应充分阅读理解招募公告的所有内容,并接受公告所有要求。
2、申报机构须对申报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申报文件资料要求
1、申报机构需按照《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报文件资料》(附件2)的内容、顺序和要求制作申报文件资料。
2、申报文件资料须打印并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扫描版存储在U盘上,一并报送招募工作组。电子扫描版与纸质版须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申报文件资料须留存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回。
(三)时间要求
1、申报文件资料须于2019年12月8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以前报送至招募工作组,逾期以废件处理。
2、招募评审时间及地点由招募工作组提前5天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机构参加。请收到通知的申报机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请被招募为基金管理人的申报机构,在收到招募结果通知10天内,完成与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协议的签订,否则自动取消管理人资格。
(四)纪律要求
此次招募将在楚雄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78-3131869 ,监督举报邮箱:954372648@qq.com。对于采取不正当方式干扰影响招募工作的,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二)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评审办法及标准
2、楚雄州绿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报文件资料
楚雄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