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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27013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 发文日期: 201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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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楚雄州财政局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结果

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337)要求,我州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帮助下,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在参检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下,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检查任务。截至2013925日,全州共投入会计监督检查人员65人,检查户数44户。通过检查组人员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已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现将检查情况结果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会计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我州结合实际,及时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楚财监〔20137)以及《楚雄州财政局2013年会计监督检查方案》(楚财监〔20138),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在楚雄日报和楚雄州财政信息网进行公示。按照统一时间和安排、统一范围和内容,重点选择供水、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为检查对象,全州选择了16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8户民营企业,9户事业单位,1户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州、县(市)二级联动的方式开展检查。分成11个检查组,采取就地检查方式进行。会计质量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是:2012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以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情况。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工作流程进行。在查前一是对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相关知识培训和严肃检查工作纪律。二是在查前三天派专人将《财政检查通知书》送达到被检查单位。三是查时召开进点检查座谈会,开展检查。四是在检查中作了详细记录,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五是根据工作底稿及时撰写了《检查报告》和召开检查复核会议,分别向四个单位送达了《检查结论征求意见书》和反馈意见。六是对四个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分析、讨论后,提出对检查事项处理意见、建议,形成《检查报告》。七是将所有检查材料报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审理同意后,下达财政检查处理决定书,并监督整改执行。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违纪问题

(一)被检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会计凭证处理不规范,记账凭证未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印章或签字,封面装订线处未加盖公章;原始凭证不规范,内容不完整。

2、存在财务人员无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的现象。

3、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和实施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出纳人员兼任稽核。少部分单位财务印章、票据同时由出纳一人保管。有坐支现金的现象发生。

4、部分单位往来账款未做清理,长期挂账,处理不及时的。

5、部分单位会计档案不健全。如未建账,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会计资料不完整等。会计凭证封面相关人员签章不齐,封面装订线处未加盖公章、会计凭证中缺少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流水清单。

6、现金库存过大,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二)被检查单位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骗取和虚报燃油补贴的问题。

2、部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存在收入和支出不实的问题。

3、部分单位政府非税收入不按规定及时缴存国库。

4、资产台账不完善。

(三)被检查单位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公务支出大量使用现金,现金库存过大,没有按照要求使用公务卡决算,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隐患。

2、出租车燃油补贴发放不及时。

3、使用现金发放燃油补贴的情况大量存在。

4、由于业主把出租车出租给经营者经营,燃油补助直接兑现给业主。

5、工程项目手续不全。无环评报告、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

6、会计电算化软件安全性差。

7、错账更正方法不正确。

8、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存在超支管理费,超支接待费的情况。

三、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检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监督能力。

业务水平和检查能力是检查人员的根本,也是提高会计监督水平的前提条件。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重视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养,做到懂法、守法、依法行政,不玩忽职守,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不断提高会计执法水平随着我国财政、税收、会计、财务等方面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出台,会计监督管理人员需要及时更新知识,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检查人员除自身加强学习外,州、县财政局应建立财政监督人员日常培训机制,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和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法规和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二)要加大会计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要使《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国家法规规章得到较好地贯彻落实,需要做到检查与宣传并举;处罚与教育并举;规范与疏导并举,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与纪检部门密切配合,该收缴的就收缴,该罚款的就罚款,该给予行政处罚的就处罚,该给予行政处罚就处分,构成犯罪的,就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三)探索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合力。

随着经济发展,企业户数不断增多,同时整个经济发展规范化要求,会计监管任务加重,而会计监督力量相对不足。在这种状况下,加强部门联动,建立联合检查,形成检查合力尤为重要。各县市应积极加强与当地税务、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使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化。

(四)加强检查工作信息化,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效率

随着会计信息化程度不断在提高,会计检查应适应信息化进程,不断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网络系统,不断提升财政监督信息化水平。要加强业务管理机构和财政监督机构的信息共享,使监督机构享有充分的监督知情权和监督参与决策权。并围绕会计监督,积极推广和使用财务会计检查软件,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

(五)加大信息宣传,提高监督检查的影响力

一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积极报送单位创新机制、会计日常监管、会计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二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使监督成果与调研之间有效运用,充分利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管理的政策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的检查效应。

 

 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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