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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9018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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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监管及化解金融风险形成合力》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辖内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及应对处置工作
       楚雄州辖内共有4家P2P网贷机构,分别为深圳日日昌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客服中心(以下简称“深圳日日昌公司”)、深圳兴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运营中心(以下简称“深圳兴滇公司”)、深圳建华诚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公司”)、深圳农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金宝公司”)。4家P2P网贷机构的注册地均为深圳,在楚雄州展业经营,属于典型的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的P2P网贷平台机构。目前,深圳日日昌公司、农金宝公司已经出险。
       一直以来,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辖内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及应对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对全州各级各部门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摸清核准相关情况、积极推进风险化解处置、全力做好我州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及风险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以州委副书记、州长迟中华同志任组长,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P2P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均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二是调整充实成立了以州级领导任组长、副组长的网贷风险处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2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州级领导担任。三是楚雄市人民政府成立深圳日日昌公司楚雄客服中心、深圳农金宝楚雄分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专班,其余9县成立深圳日日昌公司楚雄客服中心、农金宝公司楚雄分公司网贷风险处置工作组,压实责任,全力开展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四是州委、州政府成立了网贷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一名州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了8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各县市也相应抽调业务精干人员,成立了网贷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内日日昌公司、农金宝公司、建华诚信公司、深圳兴滇公司借款企业(项目)核查分类和资金追偿工作。五是建立了网贷风险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一事一议”、“特事特议”,对4家P2P机构重点特殊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六是州委、州政府先后9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布置P2P网贷风险处置相关工作。
       (二)内查外调,千方百计摸清核准相关情况。一是先后2次派出工作组到4家公司注册地深圳调查了解情况,与深圳市金融办对接协调相关工作。二是派出工作组到浙江杭州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调取了深圳日日昌公司平台数据并进行梳理。三是派出工作组到深圳日日昌公司托管银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调取了相关银行账户和交易流水。四是全州10县市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4家公司涉及州内借款企业(项目)核查工作,全面摸清4家公司州内借款企业(项目)真实情况,扎实开展风险化解处置工作。五是先后3次到省整治办汇报风险处置工作开展情况,请示对接协调相关工作;根据风险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多次报送相关请示报告,对涉及州外的项目、出借人情况进行汇总、列出清单、形成专报,报请省整治办协调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做好属地项目核查和属地信访维稳工作。
       (三)厘清思路,分类施策开展风险化解处置。针对深圳日日昌公司、农金宝公司风险处置涉及人数多、金额大,情况复杂且存在出借人和借款企业(项目)州内州外交织、合法与非法并存、民事与刑事混杂等特点,制定了“三条腿”走路的处置工作思路。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安排,2019年6月1日—9月10日,组织开展深圳日日昌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客服中心、深圳农金宝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网贷风险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按照 “三条腿走路”的处置工作思路,利用3个月的时间,基本完成需要政府层面做好的各项主要工作,使处置工作重点转入司法诉讼、案件侦办、信访常态接访等工作层面。
       一是对州内借款企业真实存在、合规合法、有还款能力的项目,采取“市场化+行政”的手段,督促借款企业、借款人签订《还款承诺书》,追偿资金兑付出借人,减少出借人存量及项目数量,目前各县市累计追偿兑付日日昌出借人资金1777.86万元。
       二是对州内借款企业(项目)真实存在、但企业经营困难或倒闭已经出现风险、借款人还款困难的项目,采取“民事纠纷调解+司法诉讼”的方式,积极支持和引导出借人及P2P平台依法依规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最大限度挽回资金损失;
       三是对州内借款企业(项目)违规操作、疑似虚假的项目,调查做实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立案查处,开展追赃挽损。通过“市场化+行      政”、“民事纠纷调解+司法诉讼”和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的手段,市场、行政、司法齐头并进,逐步达到“四降三清”工作目标,直至风险全部处置化解。
       四是及时梳理省内外除楚雄客服中心外的其他客服中心在全国各地的借款企业(项目)和出借人明细清单,报请省整治办协调相关属地党委政府做好项目核查、资金清偿和信访维稳等相关工作。
       (四)压实责任,积极推进风险化解处置各项工作。
       1、开展立案侦查工作。2019年2月25日,公安机关及时成立“2.25”专案组,对深圳日日昌公司楚雄客服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全面受理群众报案,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2、开展经营资金查询。组织协调楚雄州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配合专案组做好涉案账户资金的查冻工作,开启“绿色通道”,做好涉案账户、资金的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最大限度控制涉案人员资金、资产。共查询账户270个,共采集24900条数据信息,查询、冻结8笔股金,查询涉案人员参保信息52条,冻结保单1笔。
       3、启动企业法人约谈机制,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属地整治办积极开展企业法人约谈,属地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对4家机构法定代表人和高管开展行政约谈10余次,督促平台必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时限完成良性退出工作任务。
       4、开展督促指导。州P2P网贷整治办先后两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对项目核查、资金追偿等工作进行指导帮助,针对各县市督导情况形成了督导报告,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督办通知,制定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深圳日日昌公司楚雄客服中心借款企业恶意逃废债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对拖延不愿还款的借款企业,深入企业约谈企业法人,宣传打击逃废债政策规定,讲明列入失信名单的后果,督促企业尽快偿还借款。
       二、压实责任,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
       (一)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绩值得充分肯定,面临形势依然严峻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克服困难,全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确保了全州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一是完善了工作体制机制。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10大长效工作机制、禁止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二是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通过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非法集资宣传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组、进网点、进家庭等“七进”活动,使非集资宣传人人知晓,深入人心。三是排查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全州累计排查机构1,426个,排查出问题机构20个,涉及人员1,981人,涉及资金1.8亿元;排查出重点风险线索16个,涉及金额1.29亿元,涉及人员1,337人,已清退资金323万元;现场检查广告机构1,243家,检查广告信息6,380条,移送案件线索11条,清理清除涉非广告资讯2万余条。四是案件侦办成绩显著。2017年全州8件陈案积案中有4件法院已终审判决生效并报备省处非办同意陈案积案名单中销号移出;2018年全州公安机关立案11件,涉及人数1914人,涉案金额9,000.12万元;2019年新立案件21件,涉及人数7838人,涉案金额85,186.32万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楚的认识到我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新发案件高位运行,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二是部分单位对非法集资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对工作重视不够。三是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置工作离目标任务差距大。
       (二)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抓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要求各县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协调指挥。二是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明确的职能职责,认真履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是持续加大依法打击和案件侦办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剩余的4件积案陈案在2020年以前全部销号移出,对2018年和2019年新立的案件加大力量,尽快侦办结案。四是保持对非法集资案件查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办一起,法院、检察院密切配合,做到快审、快办、快结。五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保障。六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范意识。七是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整治,早治、治小,用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非法集资举报平台、各成员单位信息平台、州涉嫌非法集资信息统计制度,及时掌握非法集资动态,沟通互享信息,获取案件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八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属地维稳责任,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不发生越级上访,特别是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维护70周年国庆社会稳定。
       (三)加强监测预警,完善统计监测,加强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一年来,全州按照《云南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云处非办函〔2018〕57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通知》(楚办字〔2018〕33号)要求,认真组织10县市政府和公安、信访、市场管理、金融监管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的领导,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落实属地辖区和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防控和监测预警责任,多措并举,提高监测预警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舆情监测、群众上访举报、媒体披露、市场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渠道,广泛收集信息,互通情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监测预警常态化。二是充分发挥县市、乡镇属地党委、政府贴近基层和统筹调动资源的优势,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逐步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三是通过元旦春节和五月宣传月,制作宣传手册,向群众宣传《楚雄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暂行办法》(楚政办通〔2017〕87号),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四是充分利用社区民警、街道办事处靠近一线,熟悉民情优势,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线索和风险隐患。四川省隆昌市“蜀桑源”非法集资案件暴发后,我州及时召开会议通报并定期组织统计上报有关情况,州县市公安局及时启动跨区域联合办案的有关措施。针对州内部份公职人员参与“蜀桑源”非法集资的情况,州委、州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楚办发电〔2018〕136号)。五是加强全州涉嫌非法集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准确把握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动向、规律,及时分析研判预警,发现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苗头性风险和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我州自启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以来,全州10县市和州公安局、州检察院、州法院等3家司法机关及州级11家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信息报送时间得到严格遵守,报送质量逐步有所提高,案件信息跟踪处置工作得到加强。六是认真落实“监测预警是强化源头治理,推动非法集资风险早防早治群防群治重要手段”的要求,将监测预警纳入全州10县市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推动全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责任的落实,新的一年楚雄州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重视做好全州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
       感谢李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州非法集资监管及金融风险化解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型    联系人及电话:张安富  0878-3118381 
楚雄州金融办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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