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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9009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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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兴福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州人民政府每年适当给予楚雄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财力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州刚性支出急剧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州本级同样面临着收入增幅远远不及支出需求增幅的问题,连续几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州对下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868万元,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42,其中楚雄市250,425万元,占全州收入比例28.9%,县级收入比例36.2%,按照财政供养人员计算人均财力水平高于州本级、其他9个县市。2018年9个县市都存在不同程度三保缺口,基本无财力安排政府性债务的付息还本支出,州本级同样面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配套支出,同时保其他项目配套、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对县级三保缺口县的财力补助的支出需求,近年来在增资、民生保障提标扩面政策出台的影响下,也出现了较大缺口。
       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7号),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责,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赋予地方政府充分自主权,依法保障地方的财政事权履行,更好地满足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要逐步将社会治安、市政交通、农村公路、城乡社区事务等受益范围地域性强、信息较为复杂且主要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
       三、州级财政对楚雄市支持情况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州级财政按照“扩增一般、压减专项”的要求,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弥补助财力缺口为主要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和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目标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在项目配套方面,州县个人民生按5比5进行配套,工程项目按3比7进行配套,同时按楚雄禄丰0.8,南华大姚武定0.9,其余五县1的系数进行配套,此配套比例在全省州市中已属于最高水平,大部分州市都是执行2比8的配套比例。2018年州对县市财政一般性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38,782万元,增长12.8%。其中楚雄市13,204万元,较上年增加2,963万元,增幅达28.9%,高于全州增幅。2018年州对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含特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88,850万元,其中楚雄市16,301万元,占比18.3%,补助总额明显高于其他9个县市。
       (二)支持专项债券申请。为支持楚雄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州财政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多次向省级部门汇报争取,已成功发行楚雄高新技术开发区东瓜社区片区、车坪片区、詹家社区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6亿元和楚雄市大西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债券第一期3.04亿元、第二期2亿元,极大缓解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压力,加快了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三)给予税收分享支持。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对县“十一五”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06〕58号)确定的财政体制,州级财政收入主要是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和州烟草公司的税收及相关附加,楚雄市作为州府所在地,为支持楚雄市城市建设,红塔集团在我州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40%部分划分楚雄市。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每年固定返还楚雄市9,575万元补助。2018年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给予楚雄市6,040万元补助。
       四、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
       目前,州县两级均面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问题,州本级将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财政支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县级公共服务水平。
       建议楚雄市积极拓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一是结合目前中央、省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纳入中央、省级资金补助范围。二是对于中央、省级资金补助的项目,州级按照地方配套部分给予30%的补助,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三是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专项债券,扩大债券支持范围和发行规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作用。四是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城市政府通过规划确定发展目标、任务和建设需求,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竞争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伙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服务,提高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效率和服务质量。五是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统筹运用税收、费价政策,按照补偿成本、 合理收益、公平负担的原则,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 机制。六是努力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充分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其为符合条件的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拓宽PPP项目的融资渠道,推进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C 型  联系人及电话:成珺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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