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阮骏等1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州对楚雄市收入基数和超收上解比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财政管理体制
2006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对县“十一五”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06〕58号)确定的了我州财政体制,全州9县1市中,楚雄市、禄丰县的地方税收收入以1994年至1996年平均数为基数,超过基数部分楚雄市上解州20%、禄丰县上解州15%。2018年楚雄市上解29,604万元。
二、州级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近年来,全州刚性支出急剧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州本级同样面临着收入增幅远远不及支出需求增幅的问题,连续几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州对下转移支付力度。
州级财政按照“扩增一般、压减专项”的要求,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完善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弥补助财力缺口为主要目标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和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主要目标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2018年州对县市财政一般性财力转移支付补助比上年增加38,782万元,增长12.8%。其中楚雄市13,204万元,较上年增加2,963万元,增幅达28.9%,高于全州增幅。
州级财政收入增幅下降,可用财力逐年减少,州级不仅要保障州级机构正常运转,还要配套中央和省各类项目、投入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偿还全州大部分的政府性债务本息等,但为加大对县级转移支付力度,州本级每年对8个困难县体制补助支出22,658万元,补助县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4,875万元,以及安排部分财政较为困难县的转移支付补助。同时在配套方面,州县个人民生按5比5进行配套,工程项目按3比7进行配套,同时按楚雄禄丰0.8,南华大姚武定0.9,其余五县1的系数进行配套,此配套比例在全省州市中已属于最高水平,大部分州市都是执行2比8的配套比例。
2018年州对县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含特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88,850万元,其中楚雄市16,301万元,占比18.3%,补助总额明显高于其他9个县市。
三、财政管理体制调整
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是一项自上而下、错综复杂、统筹兼顾一项重大工作,由于省至今未出台对州市“十二五”财政管理体制,州级也未对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2018年省级已经开始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逐步明确划分各领域分级财政支出责任,根据省级对各地财力情况分析,调高了我州财政支出责任比例,大部分领域我州地方财力安排支出将增加。根据目前财税体制改革情况和省级部署安排,在新一轮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我们将认真考虑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综合考虑州内各级各县市财力水平,以均衡并提高全州各县市基本财力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结合各项支出影响因素,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C 型 联系人及电话:成珺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