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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9006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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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智荣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城市管理经费投入,优化城市功能,打造美丽城市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和研究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以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城市全面实施“四治”,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按照“六城同创”和“美丽县城”的工作要求,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有较大的提升和改善。
       一、夯实基础性工作,为全州城市管理提供必要保障
     (一)印发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我州高度重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2016年州委、州政府成立楚雄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住建局牵头草拟《楚雄州深入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征求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州政府常务会和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2018年3月1日由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楚雄州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楚办字〔2018〕22号)。
      (二)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立法管理条例
2016年以来由州政府法制办牵头,抽调了州人大民族委、州住建局、楚雄市城管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条例》起草小组,负责起草《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16年8月29日,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促进了我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该条例于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三)组建全州城市管理执法机构
       目前州级没有专门城市执法管理机构,相关管理职责挂在州住建局,由其内设城市建设科进行管理。楚雄市、楚雄高新区、禄丰县成立正科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其余8县在县住建局加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由县住建局副局长兼任城管局局长。至2017年12月全州从事城市管理人员668人,其中:有行政、事业编制人数225人,协管员443人。
       二、加强财政投入,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要素支撑
随着禄丰县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各级财政用于禄丰城市管理人员的工资、设备购置、垃圾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
       1.2016年城市管理资金投入384.7万元,环卫绿化临时工工资451.36万元,执法大队临时工工资80万元,合计916.06万元。
       2.2017年城市管理资金投入462万元,环卫绿化临时工工资451.36万元,执法大队临时工工资80万元,合计993.36万元。比上年增加77.3万元,增长8.44%。
       3.2018年城市管理资金投入447万元,环卫绿化运维服务费551.36万元,执法大队临时工工资80万元,合计1078.36万元。比上年增加85万元,增长8.57%。
       三、现在存在的困难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各级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确保了禄丰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由于一些刚性支出呈现快速上升态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十分巨大。
      (一)州县两级财力平衡压力较大,预算内项目资金安排减少
       1.州县两级财政可自主支配财力下降明显。从2012年以来的增加工资叠加后共计需要资金69.4亿元,全州的收入仅从2012年的46.3亿元增加到80.2亿元,仅增加33.9亿元。扣除上级转移支付增量后,州县两级“三保”后可自主支配财力下降明显。从目前情况分析,收入保持低速增长将成为常态,但个人及民生支出、还本付息支出、重点项目支出呈现快速上升态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财政平衡压力巨大。
       2.州级财政预算项目支出呈下降趋势。在确保“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防风险、守底线”的情况下,尽力 “保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但随着民生项目的提标和工资等的刚性支出的不断加大,基本都呈现项目支出不断下降的趋势。州级2018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长9.9%;州级项目支出比上年下降4%。各项州委、州政府规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增长的专项支出,基本都是全面下降,没有财力安排存量和增量。 
       3.州级财政专项支出需求缺口不断增加。2018年各部门申报项目支出需求70亿元,尽管打足州级公共财政预算的财力,动用基金预算全部财力,控制州级正常支出,但仅能安排14.29亿元,仍有55.71亿元无法安排,保障率仅为20.41%。财政的保障率远远低于部门的需求率。部分必须安排的支出只能通过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进行安排。如: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城市棚户区改造州级配套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资金等预算中已无财力安排,只能通过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解决,矛盾十分突出。
     (二)今后的努力方向
       1.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出台后,我州由发改委代州政府起草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已提交我局征求意见,我局本着全力支持9县1市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的原则,对于争取到“美丽县城”的县市,州级财政将同样安排一定的资金进行奖励。
       2.引入市场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市场化。推行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全面推进行业市场化进程。将环卫清扫保洁、城市绿化管养、垃圾收运、“非法小广告”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停车泊位管理收费等工作实行城市管理服务市场化,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选择有实力的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由政府投入转变为企业自负盈亏,切实减轻财政压力,进一步提高管城市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各项工作更加有序高效运行,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对城管部门的机构建设及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给予支持,努力为全州城市环境提升改造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对于可以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切实减轻财政压力,努力把我州城乡建设发展得更加美丽、更有特色,让人民群众更有幸福感、获得感和自豪感。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型   联系人及电话:杨耀   0878-31127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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