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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9003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 文号:
  • 主题词:

朱国相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楚雄州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质量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特别是过去一年,驻楚各金融机构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际行动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为推动彝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全州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截止今年6月末,全州完成新增社会各类融资107.31亿元,完成年初制定新增社会各类融资200亿任务目标的53.66%,其中新增驻楚银行贷款91.11亿元,完成全年新增100亿元任务的91.11%。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85.24亿元,比年初增加55.8亿元,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二是服务体系日趋健全。驻楚金融机构大力实施服务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月”活动,组织开展零距离、保姆式服务。积极引进各类银行分支机构向县域延伸,规范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发展壮大,提升县市融资水平。三是金融创新持续发力。全州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创新“连贷通”“网贷通”“小微逸贷”“信保贷”“POS贷”“信用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融资”等金融产品,创造性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四是金融环境总体良好。制定了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强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增长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文件,积极防范处置日日昌、农金宝网贷风险,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良好,为全州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采取以下措施是刻不容缓的。
      (一)有效增加资金投放,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区域经济稳增长的能力。引导银行机构围绕我州“1133”战略,紧扣全州经济发展主脉搏,进一步加强存款组织和主动负债,保障充足的可贷资金;积极向上级行争取信贷规模,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充分利用拨备较为充足的有利条件,加大不良贷款处置核销力度,腾出更多信贷投放空间,主动加大对全州“四个一百”、“五网”、“十、百、千”、重点工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建立重大项目信贷审批绿色机制,优化受理审批流程和信贷评审方式,提升项目申报和审批效率。加大保险资金入楚协调引导力度,鼓励保险资金发挥长期投资优势,主动作为,挖掘潜力,拓宽思路,不断优化对我州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金融服务。加大银行、保险产品创新,着力解决重大建设项目抵押担保瓶颈和还款来源不足的问题。探索创新多元化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银团贷款、联合授信、PPP融资服务等,有效满足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二)坚持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推动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自身禀赋条件、市场定位,差异化发展,不断增强自身竞争优势。督促各机构进一步端正发展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业务服务创新,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加大提升产品服务专业化和特色化水平,满足不同群体差异化的金融需求。同时,围绕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合理优化业务流程,畅通投融资渠道,运用多种方式为直接融资提供配套支持,力求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二是有序优化企业杠杆水平。重点压降企业杠杆,坚决防止金融资源过度流向高杠杆高负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产能过剩企业。但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引导银行重点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支持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合理流转,专项债券必须对应到项目,重点用于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项目。
      (三)改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服务,进一步补齐普惠金融领域金融服务短板。从定量指标约束、监管政策激励等方面着手,督促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在信贷政策、信贷业务和内部考核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继续监测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指标,落实银保监会“两增”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将落实授信尽责与不良容忍制度有机结合。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完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风险分担补充机制。用好用足财税等激励政策,深化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有效落实金融指导员进驻企业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金融指导员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的实效性和满意度。督促银行进一步深化专业机制建设,完善差别化贷款利率定价,进一步巩固2019年减费让利工作成效,继续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鼓励保险公司以积极稳妥的措施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加强业务协作及合作,积极探索、扩大信用保证保险业务。
      (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突出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引导银行业机构立足我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际,合理加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特色小镇领域的涉农信贷投入。
      (五)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夯实金融机构支实防险能力。贯彻落实“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督导”的风险管控“三导机制”,强化“三导机制”实践,按照“顶层设计+基层实践”的总体思路,积极加以应用,进一步完善风险管控的制度体系,配置监管政策“集装箱”和监管手段“工具箱”,切实发挥“三导机制”监管实践指南的作用,着力提升分局风险管控的水平和能力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引导各机构通过收回再贷、兼并重组、资产证券化、直接融资置换、批量处置不良资产、呆账核销等多种方式盘活信贷存量。督促用活、用好相关政策,在准确分类、提足拨备的前提下,加快呆账核销,在化解风险的同时,腾挪信贷资源,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有效的信贷资金支持。
      尊敬的朱国相委员,《关于提升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质量的提案》中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措施,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借鉴和采纳。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我州中小微企业发展做出贡献。感谢刘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州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型  联系人及电话:丁怀钧   0878--3123397 
楚雄州金融办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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