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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9001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45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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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尊敬的王景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支持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情况
       按照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2016年省财政补助我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393万元,其中:补助双柏县3,386万元,占比13.3%。2017年省财政补助我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4,001万元,其中:补助双柏县6,536万元,占比19.2%。2018年省财政补助我州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4,530万元,其中:补助双柏县6,958万元,占比20.2%,补助数远高于其他县市。
       二、全州财政运行情况
       近年来,全州刚性支出急剧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州本级同样面临着收入增幅远远不及支出需求增幅的问题,连续几年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州对下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868万元,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342,其中双柏县31,918万元,仅占全州收入比例3.7%,县级收入比例4.6%。 2018年除楚雄市外9个县市都存在不同程度三保缺口,基本无财力安排政府性债务的付息还本支出,州本级同样面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配套支出,同时保其他项目配套、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对县级三保缺口县的财力补助的支出需求,近年来在增资、民生保障提标扩面政策出台的影响下,也出现了较大缺口。大部分县市将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民生保障,基本很少用于生态保护。
       三、生态保护支持方面
       针对双柏县目前地方财力少,保障压力大的情况,从以下几方面给予生态保护的支持:
      (一)继续加大争取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为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省级财政每年都加大重点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我局将结合我州生态保护实际困难,与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积极向省厅争取特殊政策补助。
      (二)积极纳入中央、省级生态保护投入范围。持续推进《“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按照中央、省级环保资金的重点投向,积极策划一批高质量、有较强竞争力的项目,抓紧完善项目入库申报,在加大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精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已上报项目的跟踪对接,及时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已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积极组织项目开展实施,切实提高环保基础能力水平。
      (三)加大生态保护资金的整合力度。按照“横向整合、集中投入”原则,将不同部门的环境保护资金,由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省、州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集中投向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形成财政资金使用规模效益。
      (四)建立健全投融资体制。要建立健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对水、气、土壤治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行特许经营,大力推行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积极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按照“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原则,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事后补贴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保投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探索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治污新途径。
      (五)加强管护推进生态扶贫。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及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支持,扩大生态护林员选聘规模,扩大管护范围,实现对森林、湿地、沙化土地全面管护。严格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日常管理和培训考核等工作,争取增加生态护林员和其他护林员人数。严格资金管理,及时兑付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六)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研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向省级部门提出相关建议意见,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型  联系人及电话:成珺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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