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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905002
  •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05日
  • 文号:
  • 主题词:

尊敬的张良先、董兵、邓少锦、徐承文、李光彪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地方隐性债务纳入债务置换计划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在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全州截至2014年年末的政府债务通过清理甄别认定,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债券置换范围,通过近4年的置换,全州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已全部都置换完毕。2015年以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好棚户区改造、教育、卫生等公益性项目,推动各县市重点项目的实施,各县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融资代建、BT建设、融资租赁等方式,举借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政府隐性债务。对各县市形成隐性债务进行分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导致。由于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工作正在推进,在此之前由于支出责任与财政收入不相匹配,导致了大量隐性债务随之产生。二是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致导致。一方面是需实施的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资金需求较大,另一方面是收入增速趋缓仅能保障地方政府“三保”支出,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成为了隐性债务增加的一个主要原因。三是债务偿还责任增加导致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虽然存量政府债务已全部都置换为政府债券,但政府债券也是政府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因置换而取消偿还责任,加之2015年以来增加的隐性债务从今年开始将陆续达到偿债高峰期,在“三保”需求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政府债务防风险的偿还责任进一步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为切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我州成立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均成立了政府债务管理机构,加强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已召开专题会议4次,对全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各县市按照财预〔2017〕50号、财预〔2017〕87号要求,对2015年以来形成的不规范融资行为进行了整改,撤回了出具的担保函、承诺函和说明函。各县市政府融资举债行为逐步规范,隐性债务增量得到进一步的遏制,2018年,全州累计化解债务79.4亿元,隐性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隐性债务化解工作计划
       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攻坚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云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云政发〔2018〕65号),明确“谁家孩子谁抱”,各县市人民政府为各县市隐性债务化解的主要责任人,各县市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制定了年度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同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签订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责任书,计划通过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企事业单位利用项目结转资金、经营收入偿还(不含财政补助资金)、将部分具有稳定现金流的隐性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通过合规PPP模式化解、审计、协议变更等核销等措施,通过10年的时间,完成全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现阶段执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政府置换债券仅能用于置换2014年清理甄别锁定的存量政府债务,新增政府债务应当有明确对应的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隐性债务化解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地方财政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及和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今年财政部计划探索通过发行政府债券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试点工作,选取辽宁、贵州、内蒙古、湖南、甘肃、云南六个省份,采用竞争性立项的方式选择部分具备化债条件的县市开展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主要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用于置换部分隐性债务的方式,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试点县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在5年左右将政府债务风险降低至风险预警线以内。按照申报要求,云南省财政厅选取了安宁市、镇雄县、楚雄市、龙陵县、昌宁县、芒市、耿马县、富源县、文山市、大理市作为隐性债务试点县,向财政部进行了竞争立项汇报,2019年5月22日财政部已组织开展了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评审工作,明确将楚雄市纳入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按照试点县隐性债务工作,省财政厅明确核定楚雄市置换债券41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相关置换债券发行及置换工作,正在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汇报,拓宽隐性债务化解渠道,在各县市通过预算资金偿还、资产处置偿还等基础上,争取将我州隐性债务化解纳入试点及置换范围。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 型  联系人及电话:李忠海    0878-3131910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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