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214015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州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理事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小微型企业融资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州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州担保理事会1999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金由最初的50万元增加到3885万元,均为各级财政注资,担保理事会是州工商联主管,由缴纳保证金和互保联保风险金的工商联会员自愿组成,是以联合担保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的具有民间性、互助性、非盈利的社会中介组织,资金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议事原则,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经营形成主要通过提供全额和部分担保促成银行向工商联会员发放贷款,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云南富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 年8月19日,注册资本金由最初的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其中:禄丰县财政局出资1000万元,占股50%;禄丰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资955万元,占股47.75%;云南永亨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2.5万元,占股1.125%;自然人韩春福投资22.5万元,占股1.125%。目前公司和禄丰龙城富滇村镇银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2016年楚雄州人民政府授权楚雄州财政局与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出资依法组建成立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并托管的子公司,是云南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全省担保体系建设中的重要部署。目前公司和全州村镇银行银行、农信社和富滇银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2018年第一季度全州政策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27365.32万元,负债总额76449.08万元,净利润268.81万元,营业收入184.95万元,在保户数147户,在保余额31535万元,累计担保户数1145户,累计担保金额190206万元。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18〕8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20号)文件的精神,对为州内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且年综合率在2.5%以下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相对于2.5%的收费标准,差额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50%的补贴。现已将2017年度融资担保综合费率补贴资金9.8万元兑付到位。今年将根据财力建立部分风险补偿金。
  二、针对你们提出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
  1、州人民政府继续加大对担保理事会的财政注册资金投入。2016年成立楚雄州政策性担保机构楚雄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拿出了10000万元注册资本。州级财政在2018年初预算中已适当预留了部分担保风险补偿金,在出现风险时给予适当补偿。我局将会根据全州财力情况,结合政策性担保行业发展要求,给予适当合理的财力支持。
  2、由州财政每年按理事会担保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担保风险补偿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资金专户存款、适当按比例给予补助。有效抵押不足的企业来找担保,信用担保机构存在风险是客观的,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确保担保资金理事会健康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第三十条,加大融资担保业政策扶持规定。一是省级建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由政策性担保机构、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合作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所在地财政分别按40%、30%、20%、10%比例承担代偿和贷损的连带责任风险分担机制。二是我州将落实州县两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分级筹集比例,按照政、银、担保三方合理分担损失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照纳税关系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偿。同时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代偿损失追收机制。
  3、执行担保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我局将积极协助人民银行、楚雄州银监局、楚雄州金融办与相关银行机构协商,力争实现政策性担保贷款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
  三、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下步工作重点
  1、发挥融资担保作用。确保到2020年底,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融资担保在保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60%,力争争达到70%以上;直接担保放大倍数达到5倍以上,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2、强化“政银担企”合作,探索建立“政银担”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共同分担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构建可持续的“政银担”商业合作模式,鼓励探索建立“担保+保险”等多种方式的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之间开展联保、分保、反担保等多种方式合作。积极创新担保业务产品和模式,着力破解企业反担保物缺乏和不足等问题,同时又能防控住风险。
  3、完善银担合作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政策导向,按照“商业可持续、风险可防控”的原则,改进和完善融资性担保贷款管理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适当提高银行业风险分担比例;在与融资担保机构达成的合作框架下,对合作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风险分担、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改进绩效考核和风险问责机制,提高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贷款的风险容忍度。
  4、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州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发展、回归主业和加快完善行业监督制度体系。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杨会明  0878-3131561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5月31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