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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214013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 文号:
  • 主题词:

武定县委员小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武定县扶贫专项资金支持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武定县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建议州级各部门在安排扶贫专项资金时,给予武定县大力支持和倾斜,并对武定扶贫融资债务进行专项补助。各位委员站在对全州扶贫工作高度关注的角度,呼吁各级各届关心重视关心扶贫工作,对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良好的建议和意见,在此,我们财政部门对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提出良好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近年来,楚雄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从体制机制上不断改革创新,加大对扶贫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全州扶贫工作,不断创新财政扶贫体制机制。二是全面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县。三是赋予县整合资金权限,支持县级搭建整合平台,由县以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为平台,为扶贫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投入提供有效载体,促进扶贫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实施。四是精准配置使用扶贫资金。扶贫资金安排使用要在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基础上,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对象,并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确定资金安排方向,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 
  武定县是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是我州唯一的一个深度贫困县,省委、省政府和州委、政府高度重视武定深度贫困县的扶贫工作,在领导挂钩联系行政村、单位帮扶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如州长、州委秘书长等领导挂钩联系行政村,省委组织部、省银监局、州纪委监察委、州委组织部、州农业局、州财政局等单位对武定县的扶贫攻坚工作给予帮扶,2018年楚雄州财政局107名干部负责挂包武定县狮山镇6个村委会47个村民小组529户217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
《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决胜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楚委〔2017〕33号)文件明确要求,“武定县是国家确定的深度贫困县,必须作为全州脱贫攻坚的重点。要围绕武定县2019年脱贫摘帽目标,实行政策措施倾斜、项目资金倾斜、驻村力量倾斜、挂包力量倾斜支持政策。”如2018年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8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18〕8号)要求,州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56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00万元、债券资金3500万元),按照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消化任务,武定县需要下达3322万元(其中于2018年2月1日下达2018年州级财政“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2100万元,武定县下达2495万元),占资金总量的21.29%,扣除下达州偿债准备金专户用于支付省级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的1500万元后,州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武定县占资金总量的23.56%,是全州下达州级扶贫专项资金最多的县。又如2018年5月31日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072万元,其中武定县下达4043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0.08%。2018年6月20日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023.62万元,其中武定县下达5692.09万元,占资金总量的37.89%。
  由于目前中央、省、州未出台对于扶贫融资债务进行专项补助的相关政策,随着事权与财权分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县的扶贫融资债务还是要由县来统筹解决,只能通过各县自行进行消化。相信随着各级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县级的扶贫融资债务将会逐年减少。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办理类型:A型  联系人及电话:宋贵华    0878-3131273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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