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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214007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 文号:
  • 主题词:

苏于杨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双柏县创建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县的提案》,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关心、支持,有你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全体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者将继续努力,更加踏实勤奋的工作,力争早日将双柏县申请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着力打造楚雄州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也是实现广大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我州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农业生产能力和粮食、农副产品的产出率大幅提高,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在州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下,在省农开办的关心支持下,双柏县在2014年度被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列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每年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5年来共计投入省州财政资金2308.2万元(含部门项目),较好的改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助推项目区脱贫攻坚步伐。
    双柏县属典型的农业县,农业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由于受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资金投入规模的影响,需要开发建设和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还很多,需要与可能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为此,州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从2015年开始就一直积极帮助双柏县在申报国家级开发管理县,分别向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上报了“楚农发〔2015〕3号”、“楚农发〔2016〕2号”、“楚农发〔2017〕1号”请示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由于名额有限,竞争立项较为激烈,双柏县一直未能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
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的立项采取“总量平衡,有进有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申报审批。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农业自然资源丰富,农业灌溉水源有保证,农田防洪有保障,水利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耕地资源比较充足,平原地区的耕地面积在20万亩以上,丘陵地区的耕地面积在10万亩以上,待开发治理的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业、养殖业资源优势明显,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开发后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发办事机构人员配备适应工作的需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有保障(政策规定不承担配套任务的县除外);农民群众自愿搞开发的积极性高,农民筹资投劳有保证。双柏县已经完全具备申报国家级开发县的条件。
    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的审批在2016年度以前由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审批,2017年下放审批权限到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审批。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审批以前,云南省每年仅有1至2个县能通过立项审批,竞争较为激烈。通过州县党委、政府和各级农开办的共同努力,截至2017年,我州共计争取到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9个,争取力度在全省位居前列。目前,我州唯一还有双柏县尚未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积极争取将双柏县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与双柏县委、县政府进行沟通、交流,指导、帮助双柏县农开办做好申报工作,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强与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汇报、协调,努力争取早日将双柏县申请列为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县。

                  办理类型:B型     联系人及电话:黎志勇  0878-3134165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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