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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楚雄州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214002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对政协楚雄州十届第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日期: 2019年02月14日
  • 文号:
  • 主题词:

纪开林、朱静、任斌、鲁鹏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各县公共体育免费开放运营维护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几位委员对我州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的建议很好,发展我州体育事业,更好的培养体育人才,提高我州竞技体育运动水平,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工作一直是我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的重点。“十一五”以来,州委、州人民政府始终把文化体育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建设“民族文化强州”目标,加大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各县体育设施持续建成,全面完成了楚雄州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工作,推动了全州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目前,我州除禄丰县以外的九县(市)因达不到国家大型体育场馆标准,未能获得国家免费低收费补助,给各县开展文体活动带来了一定的制约,几位委员为民所想,为民所急的心情我们能够感受到。
 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请求州人民政府将各县公共体育馆免费开放运营维护经费15万元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首先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州财政主要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县级进行补助。其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中央财政设立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具体支持范围包括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和设备购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项目。州财政从2016年起每年根据中央下达切块资金数额,按各县常住人口数、国土面积数、乡镇(含街道)个数、行政村个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个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下达各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你们所提请纳入州级财政预算解决的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经费可用此项经费开支。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民生政策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政策的增加,我州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保民生、保稳定等刚需支出也在大幅增加。而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则是点多面广,资金投入缺口较大。尽管如此,作为财政部门,我们仍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一如既往地支持基层群众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相信随着我州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基层群众文化体育发展将会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6月24日

        办理类型:C型       联系人及电话:倪红  0878—31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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