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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0109001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文日期: 2019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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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楚雄州财政局”(http: //www. cxzcz. gov. 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楚雄州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25号
  邮编:675000
  电话:0878-3122637
  传真:0878-3122938
  电子邮箱:cxczxxk@l63. com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州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促进了我州财政工作改革发展。
  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66条;利用新媒体(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2条,新媒体订阅人数197个;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件;没有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数;主要领导没有参加新闻发布会;没有组织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收到行政复议一件,已经办理完毕,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互动栏目收到民众留言提问47条,规定时限内答复47条,公开答复4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立足职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开展工作。
  2018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466条,其中包括概括类信息388条,政务动态信息53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39条。我局网站共有栏目26个,2018年没有新添建栏目。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2018年财政预算公开情况。1、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财政部印发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正式下发。待国家和省制定下发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后,我州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州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2、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一是财政预算公开情况。全州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本级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均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报《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政策解读和收支附表(收支分类科目明细到“款”级)。在经各级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20日内,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和具体程度。2018年,除部分涉密部门以外,均向社会公众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除统计的一级部门外,二级部门也公开了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分类;三是“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内容及详细情况。2018年,除部分涉密部门以外,均向社会公众公开了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四是公开方式。全州州级和各县市预算公开主要通过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县级政府政务网,部分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其中,州本级和部门县市的财政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五是公开时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全州各县市政府预算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算部门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在门户网站已经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我局于2月26日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楚财征〔2018〕9号),同时在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云南省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进行公布,方便个人、执收单位及企业查询实时的收费基金项目,目前保留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1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1项)、政府性基金项目21项、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其中涉企收费项目2项),并进一步强调财政部“一张网”之外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018年我局一如既往的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按照州政府相关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流程,申请终止部分服务事项、对现有的服务事项于2018年10月中旬进行反复核查,从事项法律依据认定、办事流程修改及流程图上传到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乘车路线按照相关要求做了统一更改,让事项更清晰明了。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在门户网站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时,应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提案建议办理公开落实情况:(一)今年,州政府共交由我局(含州金融办)承办建议共33件。其中,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13件,协助其他单位办理20件。从主办件反映的内容来看,涉及财贸金融方面7件、教科文卫方面2件、农林方面2件、其他方面2件。反映问题办复为A类的11件,占主办件的84.62%;办复为B类的1件,占主办件的7.69%;办复为C类的1件,占主办件的7.69%;限时办结率、面商率和人大代表满意率都达到了100%,问题解决率稳步提升。(二)州政府共交由我局(含州金融办)承办提案共79件,较去年增加31件。其中,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17件,协助其他单位办理62件。从主办件反映的内容来看,涉及经济建设方面10件、教科文卫方面5件、政法社会保障方面2件。反映问题办复为A类的15件,占主办件的88.24%;办复为B类的1件,占主办件的5.88%;办复为C类的1件,占主办件的5.88%;限时办结率、面商率和政协委员满意率都达到了100%,问题解决率稳步提升。同时我局已在建议、提案办理完成后,将非涉密的建议和提案已陆续通过门户网站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进行公开。截至目前,由我局单独办理或牵头主办的13件人大建议和17件政协提案已全部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及其复文。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把政策解读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阳光财政、宣传财政政策、树立财政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服务型机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2018工作中,我局没有出台涉及需要政策解读的发文。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府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重大政策的公开工作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以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为平台,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答记者问等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没有遇到需要回应政府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问题情况。
八、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楚财信[2008] 12号)等文件,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作出具体要求,并认真做好《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工作,包括项目内容、责任主体、具体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同时按照《条例》和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局的政务信息分为机构概况、法规规划、行政执法、业务及服务、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信息等六个方面,按类别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在门户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宣传我局各项工作,使群众进一步了解财政工作,我局于2017年年底注册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务微信,截至2018年年底,关注该微信公众号用户197人,2018年共发布各类文字和图片信息62条。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首页明显区域链接了“信访信箱”、“在线解答”和“局长信箱”,同时有专人负责该栏目,如果有群众提问或举报,我局将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2018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而提起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阳光”意识。为更好地畅通渠道,提供强有力保障,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一是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州成立了由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工信委、州政府新闻办领导为成员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楚雄州财政局相应地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预算科,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州级各部门和县(市)财政局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层级分明、职能明确的组织领导机构;三是出台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成立楚雄州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局财政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规范了财政新闻宣传组织机构、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内容、财政新闻宣传主要形式和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程序,并将财政新闻宣传报道列入局年度目标考核。
  (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楚雄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及《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接听答复、历年“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上线工作。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和州人民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及时出台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加强内外网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认真做好《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重点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公开,主动公开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三是建立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制度。我局在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14〕194号)的同时,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楚政办通〔2013〕81号)、《楚雄州县(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参考规程》(楚财预〔2013〕66号)、《楚雄州州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楚财预〔2013〕67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州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楚财预〔2015〕19号)。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体、时限、形式和申请公开等原则,细化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对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发布、反馈程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财政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工作场所,完善办公条件。同时,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对各成员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科长(主任)负责制,明确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对本部门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清理、收集和保密审查,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为提高信息员业务水平,我们采取集中授课、定期培训、交流座谈等形式,加强了对信息联络员的培训。二是拓宽信息公开宣传渠道。我局以“楚雄州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信息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时将财政法规政策、业务工作和办事指南等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发布,做到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同时,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订阅号、公示栏、电子屏、网站、报刊、印发资料、社会宣传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事项,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大营造主动公开的氛围,强调预算编制的阳光透明,我州财政近年来编制出版了“阳光财政公民读本”,并以发放“阳光财政公民读本”为契机,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工作支持,为做好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权力运行,让群众放心满意。财政权力家底的清晰和权力事项运行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做好财政方面信息公开的重要前提。以2018年修正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布事项为契机,再次对各科室各岗位所行使的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掌握行使权力种类,充实权力目录,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健全防范措施、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工作,权力行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更加科学合理。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了深化财政政务公开特别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的工作目标、着力范围、运行依据和重点环节,提高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增强公众的监督、限制财政的自由裁量权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检查制度,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措施,对发布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按规定完成任务,有效规范和推动了财政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了《楚雄州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设立审查机构,明确审查职责,由专人负责审查工作的实施,责任到人。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序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站发布登记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 “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防止在信息公开中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系统业务绩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政务公开督查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地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和评议。
十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安排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尽快完善;新闻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稿件发布需加强;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有待建设;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我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涉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紧制定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条例》、“三定”方案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增强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实效。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州财政局).pdf 附件: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明细表(州财政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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