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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_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_楚雄州财政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04_/2018-1108040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关于公布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 _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_楚雄州财政局
  • 发文日期:2018-02-08
  • 文号:财税
  • 主题词: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示范项目的对口联系和跟踪指导机制,监督指导项目实施机构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截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尚未签约的示范项目,应按照《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等有关规定,完善项目相关材料,确保规范运作。鼓励已签约示范项目进一步优化项目运作机制,切实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中央财政对规范运作的示范项目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请已签约示范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6〕85号)要求,及时做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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