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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6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6-00248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6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26-04-30
  • 文号:楚财教〔2026〕7号
  • 主题词:

各县市财政局、教育体育局(教育局),有关州属学校: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学 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教〔2025〕268 号)要求,下达各县市(校)2026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中央 补助资金 万元。款列2026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 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免除2026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保育 教育费,按照上级核定补助标准,根据各县市2025年秋季学期 大班在园儿童预计人数核定下达数,待2026年全年资金预算确 定后再进行清算。

二、各县市要按照《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 印发楚雄州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楚财教 〔2025〕168号)文件要求及时将州级补助资金拨付到辖区内各 幼儿园,并足额补齐本级财政应承担资金。保障各幼儿园正常运 转,确保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到位。

三、各县市要按照《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 教〔2025〕180号)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县市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记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 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 、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 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要求,切实加强 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监控和评价,提高财政 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挤占、挪用、虚列、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等 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 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楚雄州2026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附件1、2:楚雄州2026年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中央补助资金下达表和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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