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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楚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州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州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州委编办批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楚雄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科)、人事考试管理科、宣传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具体为:
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副处级)(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人力资源服务和考试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110人。其中:行政人员6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6人(离休0人,退休10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突出就业优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持续实施“幸福里”社区建设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行动、万人创业培训助推市场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楚雄州特色创业平台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州建成“幸福里”社区26个,其中1个被评定为省级就业“幸福里”社区,建成标准化零工市场10个,实现零工市场县市全覆盖,35个特色创业平台初步建成。1-11月,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8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6万人,3季度全州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7%,低于全国全省5.1%的平均水平。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8.29万人,实现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2.29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8.38万人。
(二)突出惠企惠民,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质。持续推动“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社保经办服务网络建设,全州开通52个“社银”合作服务网点,48项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合作网点就近受理,与广东省佛山市、中山市开通跨省业务25项。常态化实施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和“康乃馨”行动,持续推动社保扩面提质增效。截至11月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2.7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3.3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6.37万人,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11510.8万元,惠及8455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2304.8万元,惠及2309户企业、5.56万名职工。
(三)突出内培外引,激发人事人才队伍活力。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新时代人才工作“1+3+N”系列政策,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全年招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6名,其中高层次人才3名、紧缺人才367名,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2名。新增“省贴”和“省突”专家各1人,新认定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6个、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地2个,累计柔性引进专家112人、各类高层次人才336人。持续实施“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累计招引硕博人才550人。培育选拔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28人、“兴楚名匠”1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5071人。累计发放2批775张“兴楚惠才卡”,建成2829套人才公寓和保障性住房,用心用力解决好高层次人才工作生活等问题。
(四)突出源头治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构建“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格局,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和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中心,抓实“裁审衔接”机制运行,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巡回审判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显著提升。接续开展根治欠薪安薪行动、稳薪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将解决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紧抓实,全年为1.0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亿元,治欠保支工作形势总体平稳可控,牢牢守住了“三个不发生”底线。
(五)突出改革创新,人社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动人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落实,3个重点事项实现集成高效办理。深入开展“局长科长股室长走流程”、人社局长直播带岗和窗口工作人员练兵比武活动,政务服务好评率持续保持100%,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89830206.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178172.96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2033.10元,占总收入的0.7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3794836.00元,下降51.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2277667.60元,下降50.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517168.40元,下降69.94%。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而2024年没有这笔收入,所以2024年收入减少较多,降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89676410.96元。其中:基本支出25749045.50元,占总支出的28.71%;项目支出63927365.46元,占总支出的71.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4325437.96元,下降51.2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75585.75元,下降5.77%;项目支出减少92749852.21元,下降59.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而2024年没有,所以2024年支出减少较多,降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49045.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63617.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5428.09元,占基本支出的9.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927365.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216653.30元,主要用于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培养人专项经费274504.00元;“三支一扶”招募经费65000.00元;全州事业单位奖单证书专项经费81332.00元;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选调考试经费136707.98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经费246359.32万元;2024年“兴楚英才”培养项目预算经费356750.00元;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专项招引经费56000.00元。
(2)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项目支出64111.00元,主要用于根治欠薪工作经费64111.00元。
(3)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农民工代表州级财政补助经费10000.00元。
(4)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目支出571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劳务费38400.00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经费532600.00元。
(5)2080108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696545.98元,主要用于金保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636545.98元;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系统运维费60000.00元。
(6)2080109社保经办机构73584.56元,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专项经费。
(7)2080110劳动关系维权项目16000.00元,主要用于负责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查处工资分配违规行为。
(8)2080113政府特殊津贴20000.00元,主要用于省政府对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20000.00元。
(9)2080116引进人才费用50000.00元,主要用于“千名硕博进楚雄”高校引才推荐洽谈会活动经费50000.00元。
(10)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030141.00元,主要用于全州人事考试专项经费7030141.00元
(1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支出12000.00元,主要用于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12000.00元。
(1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支出13016583.81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本级支出)经费8,926,583.81元;社保托管人员专项经费4090000.00元。
(13)2080601企业关闭破产人员补助2048167.08元,主要用于企业关破产人员补助经费2048167.08元。
(14)208070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4880000.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20000.00元。
(15)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支出9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900000.00元。
(16)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支出10644261.81元,主要用于原州属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5088178.53元,就业补助中央(本级二批)资金717538.76元,就业补助中央(本级支出)资金4000000.00元,中央就业补助(本级支出)资金838544.52元。
(17)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10330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中央(本级二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10330000.00元。
(18)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1668000.00元,主要用于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州本级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1512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56000.00元。
(16)2080712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31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10000.00元。
(17)2080713促进创业补贴8009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中央(本级二批)资金2343000.00元,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专项经费1419500.00元,中央就业补助(本级支出)资金18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调整1)就业补助资金4066500.00元。
(1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01595.32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四批专业技术人才专项培养奖励和管理专项资金20000.00元,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州本级专项资金475706.00元,2023年省级第二批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财政补助资金289800.00元,2024年就业创业经费816089.32元。
(19)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6045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604500.00元。
(20)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支出35221.60元,主要用于2024年州本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7817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上年相比减少92277667.60元,下降50.85%,完成年初预算的54.2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而2024年没有,所以2024年支出减少较多,降幅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0828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5%,完成年初预算的53.0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和公用经费,以及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州级补助70000000.00元,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州级补助21610000.00元直接拨到基金财政专户。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223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972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61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完成年初预算的94.8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的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00.00元,决算为44539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5382.92元,增长147.43%。原因是新购一辆车。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338.32元,决算为241428.3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21%,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61.68元,决算为1444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43%,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595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36%,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1428.32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448.60元,增长3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494.00元,下降20.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5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15494.00元,下降20.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5392.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5382.92元,增长147.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4338.32元,决算为241428.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661.68元,决算为1444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595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3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思想,接待费减少较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1428.32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448.60元,增长3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494.00元,下降20.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5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5494元,下降20.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是因为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是因为公务用车增加,相应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是因为2024年我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公务用车(云E20806)已使用20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申请该车辆报废处理。为确保公务出行,保障各项工作开展,报请楚雄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同意,重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以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5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县市汇报对接工作、其他省外及其他州市工作交流、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5428.09元,比上年减少17962.05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培训费、会议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793782.7元,其中,流动资产1696935.41元,固定资产1804211.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92636.0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34223.8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4873.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00.88平方米,账面原值1382424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47项,账面原值1955799.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85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39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79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1398.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1398.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601111